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遇上她自己一点抵抗力都没有,完全跟个毛头小子一样的,毛毛躁躁的,连易铭城都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夏清榆确易铭城是真的离开了之后,才放心的放下浴巾,穿上他刚刚拿过来的衣服,惊讶的发现衣服的尺码刚刚好,而且看着款式还是今年刚出的新款大牌女装限量版,很多人有钱都很难买到。
夏清榆还奇怪为什么易铭城这里为什么会有合适自己的女装时,突然想起以前他没少带过女人回家,那些女人在这里过夜的话,肯定是需要换装的。
一想起这些衣服是那些女人穿过的,夏清榆下意识就想要将衣服脱下来,她就是穿她那件脏掉的衣服,也不想穿这些不明不白衣服,谁知道这件衣服几个女人穿过。
但是在她脱的时候,却发现衣服挂着标签,证明这件衣服还没有人穿过,夏清榆看到这里心里才好了一些,没再脱下去。
“我回去了。”夏清榆穿戴整齐后走出浴室易铭城说着,这个地方她不想再多留一刻了,光着脚丫就想出去。
却不想还没走到门口就被易铭城一把抓住手臂,整个人被扯坐在床上。
“急什么,先坐下。”易铭城将夏清榆按坐在床上,有条不紊的说着,从一旁拿出一个鞋盒,打开后里面是一双嫩粉色的高跟鞋。
那双鞋看起来十分的精致,粉嫩的颜色配上那点点的珍珠配饰,一看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
“光着脚丫想要走到哪里去,也不怕弄脏。”易铭城数落道,但是声音中却不乏关怀,一边数落一边半跪下来,一只手轻轻的托起她的白嫩的小脚丫,另一只手温柔的将高跟鞋帮她穿上。
“你以前最喜欢的就是粉色,这是我专门让人在巴黎为你定做的,怎么样,喜欢吗?”直到两只脚都穿上之后,易铭城看着自己的杰作,很是得意的说着。
嫩粉色的高跟鞋将她的白嫩的小脚称的特别好看,就连已经很少穿这么粉嫩颜色的夏清榆都感觉十分的好看。
不过更让夏清榆惊讶的是,易铭城居然会半跪着给自己穿着,还记得她以前喜欢的是粉色。
以前的易铭城别说半跪了,就叫求婚的时候,都是自己说要嫁给他,他才勉强答应下来的,结婚四年,他连自己对海鲜过敏都不知道,现在不仅半跪给自己穿鞋,还知道了自己喜欢粉色。
“不喜欢,太嫩了,一点都不适合我。”夏清榆冷着脸说着,对于易铭城的所作所为没有一点动容。
她以前的确是喜欢嫩粉或者比较清新的粉色,但是自从和易铭城离婚以后,她就把那些衣服和鞋子通通丢的丢,扔的扔。
现在的她在商场叱咤喜欢了,更喜欢黑色或者灰色这样的冷色调,偶尔也喜欢大红,嫩粉的颜色对于她来说太嫩,没有气场。
而且每次看到嫩粉色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想起自己以前所做过的蠢事。
她以前并不是那么喜欢嫩粉色的,只是因为她在大学里面遇见了易铭城之后,就一直向别人打听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后来她花了大价钱才从易铭城身边的人得知,易铭城喜欢娇滴滴的女孩子,特别是那种看起来很可爱很乖巧的,相对的他很讨厌特别蛮横无理的女生。
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开始穿粉嫩颜色的衣服,家里衣柜里面各种颜色的衣服都撤掉,通通换上粉色系的衣服。
就连配饰和鞋子都粉色的,易铭城今天送给自己这一双,换做以前的自己,肯定会非常兴奋的买下来,然后穿到易铭城面前展示给他看。
但是奇怪的是不管自己穿的多么可爱,行为多么乖巧,易铭城都没有给自己一点回应,后来她才知道,不是易铭城不喜欢粉色,而是穿粉色的人他不喜欢。
易铭城听到夏清榆的回答,忍不住愣了一下,他调查了许多关于她的事情,也了解了许多她的喜好和行为习惯,本来以为自己这么做会让她觉得自己是在乎她的。
可是夏清榆这么回答,让他有种自己的努力全部都白费的感觉,尽管如此,易铭城还是没有露出不耐烦得神情,相反而是很耐心得问道。
“那你喜欢什么颜色的鞋子,我都给你买。”易铭城很有耐心的问道。
“不用白费力气了,你买的,我都不会喜欢。”夏清榆冷清的说着,随后不去理会易铭城受伤的神情,踩着高跟鞋优雅的离开了房间。
夏清榆本来打算直接出别墅然后开车回家的,可是当她走到大厅的时候,却看到了一个让她惊讶的人。
姜环,易铭城的母亲,和夏清榆记忆中的姜环想比,现在已经年过50的她,看得出保养的十分好,脸上的皱纹并不明显,按辈分来讲,现在的夏清榆还得唤她一声婆婆,就像四年前一样。
夏清榆没有记错的话,她应该是在美国的,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夏清榆在看到姜环的时候,有一瞬间愣住了,也忘记要叫人,就那么傻站在那里。
但是就这么一愣,引起了姜环的不满,让她这个身为长辈的在这里等了这么久就算了,见面了居然还没有叫人,夏清榆这个女人真的是越来越没有教养了!
“看来夏家最近的家教是越来越退路了,看见长辈居然连叫都没叫一声。”
姜环严厉的声音在大厅中回荡着,那威严的气势和易铭城相差无几,不愧是一家人,这逼人的气势都是一样一样的。
被姜环这么一说,夏清榆这才回过神,想起自己刚才的行为,的确不妥当,但是姜环的话也太过分了些。
她只不过没有反应过来叫人而已,她居然就这么咄咄逼人,还暗骂她夏家的家教不好,现在饿夏清榆已经不是以前那个委曲求全的夏清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