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古言小说 > 总裁萌宠鬼新娘 > 第九十一章 董姨全文阅读

“歌厅里有一个人美歌甜的歌女,她真的很漂亮,为人处事也很有分寸,小伙子对她一见钟情,小伙子从那以后隔三差五去歌厅报道,就为了见那个歌女。

一天,小伙子借着酒意,鼓起勇气到后台去想和那个歌女交朋友,碰巧看到有几个人正在骚扰她,小伙气不过,就跑上前想来一个英雄救美。

最后的结果很美,歌女成功脱身,还和他成为朋友,只是那件事让他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

小伙喜欢那个歌女,会做很多浪漫的事情,歌女虽然喜欢,但是觉得太破费了,还有的就是,其实她更欣赏小伙的满腹经纶和在国外的见闻。

一来二往,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小伙知道歌女想要离开舞厅,安安稳稳地跟着他,做他背后的女人,他想去借家里的钱把歌女的身契从舞厅老板手中赎出来,只可惜家里看不起歌女的身份。

不仅一毛不拔,还给他们找各种麻烦,歌女知道这些,并不怪小伙,她打算按照舞厅老板的说法,再做半年,自己把自己赎出来。

半年之后,歌女真的如愿出来了,只是他们的生活并不如意,小伙的家人不同意,各种找麻烦对付她,舞厅不甘心让这么大一颗摇钱树就这么走了,不仅对付她,还对付小伙。

好在他们的感情够深厚,为了逃避那些人的打击报复,小伙和歌女隐姓埋名,过着平淡的生活,不久歌女就怀孕了,十月怀胎诞下一子,他们决定举行婚礼,就在儿子满月那天。

他们重新回到原来的住处,公开身份,筹备婚礼,可就在歌女去试婚纱那天,出事了,送歌女去的车子刹车失灵,连人带车一起冲进水里。

小伙伤心欲绝,本以为他们多了这么多年,那些人也应该要放弃对付他们了,没想到,没想到他还是低估那些人报复心理,小伙把歌女的遗体找回来之后,就人间蒸发,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他的语速很慢,加之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觉得眼皮越来越重,牙关打颤,估计整个人都要冻坏了。

晕过去之前,我好像看到一个男人急急忙忙朝跑过来,他是谁?学长吗?

呵,我真的冻糊涂了,学长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

那个故事应该说的,就是他和董姨,真没想到,董姨原来早就已经因为车祸而离了,明明这么美的一个人,为什么要遭这样的罪。

可就算是这样,那和她把我抓来又有什么关系,难道我能把董姨救醒吗?

从民国时期到现在,我虽然不懂董姨的遗体,是用什么方法保存的这么完好的,但起死回生,我是怎么也不会相信,这是在小说里都很难办到的事情。

不是到从什么时候,我从昏迷中“醒”过来了,只是这里很奇怪,仿佛我一个人站在虚空中。

在这里,我能清楚的看到自己,只是也只是能看到自己,我有些迷茫,这里是哪里?

我尝试着呼唤,希望能有人听到我的声音,过来将我从这里解救出去,可惜,我嗓子都喊哑了,还是没有人,就连一只活物都没有。

我往前走,一步一步像踩在水上,脚下荡漾着涟漪,这里真的好奇怪,我看到自己完好无损的右脚,忽然呆滞住了。

“难道我已经死了吗?”我呢喃,真是一点点防备都没有,可是为什么我没有看到奈何桥,难道人死之后,根本就没有地狱这种地方吗?

难道人死了以后,就只能在这个地方不断地徘徊游荡吗?

我继续往前走,反正也不觉得累,远处出现零星光点,我觉得神奇,反正我已经“死”了,再怕我就是傻逼。

我欢快的撒开丫子朝那些光点跑去,伸手想要抓住它们,只可惜,我还没抓住它们就被一股力量吸进去。

天旋地转的好一阵,我只觉得胃里翻腾得厉害,又累又饿,蹲在地上呕出来的全是胃酸。

我怎么又有感觉了,难道我活过来了?

不对,不对。

我抬头看向四周,这是一个破败的村落,我看过之后这能想到两个字去形容它:落后。

头顶的太阳简直能把我烤成肉干,我迈开脚准备跑到最近的一颗大树下,顾名思义:乘凉。

我挨着树干坐下,刚才就注意到太阳下,“我”的影子有些奇怪了,现在摊开手去看,我彻底懵圈,这双手太小了,像个四五岁的小娃娃。

我不会是穿越了吧?

天啦噜,还有什么比这更哔狗的事情,天方夜谭啊,这不是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的情景吗?

“阿丽啊,回家吃饭了。”一排泥土矮房边上,站了一个苍老驼背的老女人,她是在叫我吗?

我四下看去,这里没有别人,她还在向我招手,好吧,看来她叫的就是我。

“原来原主叫阿丽。”听起来还真不是一般的土,别人穿越都是去古代做世家小姐,我穿越就是来这种贫穷的村落当村姑。

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人比人气死人啊!

来这种书都读不起的地方,每天除了干农活勉强填饱肚子,其他什么也不能去做,不行,我要离开这里。

不过要先打听打听,这里是什么时代,现代,民国还是古代。

咳,古代是不可能的了,我看到女人身上穿的衣服,既不现代也不古代,难道是民国。

我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感觉记忆深处,缺失了一块很重要的记忆。

……

住在这里也有一个月了,这一个月,我基本熟悉这里的生活,也知道这里是什么时期,民国,这时候日本人还没有来侵华。

还是个相对来说太平的年代,只是各种独裁统治弄得百姓民不聊生,不过这些离我都还太远,现在我就要等着自己长大,能够离开这里独自讨生活,每个月寄生活费给原主的妈妈好了。

我相信以我一个现代人的智商,一定可以在这个地方,混得不说风生水起,至少也要有声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