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三岁那年,一个漂亮女人找上了我妈,说她肚子里已经有了陈长春的孩子。”
听到这里,安夏为之一振。
这个故事,怎么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不正是安以沫和她那个妈的故事?
不过,这只是开始。
温菀说,“我妈当然不信,找了陈长春对峙,然后……陈长春居然承认了。”
安夏:……
“原来,那个女人是陈长春在外边应酬时候认识的,是另外一家公司的高层,那天喝多了酒,他们迷迷糊糊就发生了关系,那次之后,陈长春感觉很对不起妈,那段时间,他也确实没有再出去了,因为愧疚,他对我妈和我也越来越好。”
说到这里,温菀脸上露出一抹嘲讽,“可惜,好景不长,或许对于这种事情,男人都是觉得新鲜的,没多久,他们就又一次见面了,万事开头难,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好像就变得顺理成章。
他们又在一起了,之后,事情就发展的越来越偏离轨道,那个女人辞职了,安夏待在他身边做他的金丝雀。”
这个,就跟安以沫他们的故事不一样了,不过还是有点毁三观。
安夏不插嘴,安静的听着。
温菀说,“纸包不住火,不管他们做的做隐蔽,只要做了,就总有被发现的那一天,我妈是个聪明的女人,她很早就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却因为对陈长春感情深厚,一直等他解释。”
只是很可惜,温馨没有等来陈长春的解释,倒是先等来了这个大着肚子的女人。
故事真的很俗套。
这个女人上来就装柔软,跪在温馨面前忏悔,忏悔之后,又明确表达了她不会不要那个孩子。
温馨问她,“既然知道错了,又不想打掉孩子,现在还主动找上门来,你到底想干什么?”
谁知道,那个女人居然说,“我知道长春很爱你,也绝对不会跟你离婚,我可以做小,在你身边伺候你,照顾你,姐妹相称,绝对不会争风吃醋,也不会争夺家产,只要,只要姐姐让我留在长春身边就行,我是真的很爱他、”
那时候,温馨已经三十多岁,而面前的小姑娘,明明只有二十来岁的年纪。
谁能想到,她居然说出这种话来?
温馨当时险些被气死,冷静下来之后,她问,“那你知道这么做是犯法的吗?”
她说知道,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不想把这件事情闹大。
不想让陈长春丢了颜面。
温馨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觉得跟这人实在谈不下去。
那么多年的婚姻,她也不想说放弃就放弃,只要陈长春知错就改,这次的事情,虽然恶心,她想,她或许可以忍受。
但是很可惜,陈长春是个自私的人。
他不但劝说温馨留下那女人,还说同意那女人做小,原因是,他的公司那么庞大,总要有很多子女来继承。
而且,既然那个女人愿意,他们又为什么要拒绝?
就当是家里多了一个免费的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