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么都能变么?”店小二眨巴眨巴眼睛,好奇的问道。
“是啊,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你说什么,我就能变什么!”李之焕一扬脖子,神气的很。
“那……我想要个兔子。”
“兔子?”李之焕皱了下眉头:“哎,这兔子怕是不成啊!”
“怎么了?”
“这位兄台,你刚才看见我变走的那支花儿了没有?那支花就是那只兔子的花儿,我刚刚把那只花变走了,眼下只兔子就追着那支花去了,怎么也不肯回来。你若是想要兔子,怕是要等到明天了。”李之焕咂咂舌,说的煞有介事。
“你还可以跟兔子交流?”李之焕的话却让店小二更加的意外。
“那当然可以!”这句话,李之焕说的便有些底气不足,他有些担心,这店小二若是再问下去,自己真的会有些招架不住,便连忙进入正题:“话说这位兄台,你真的不知道城主姓甚名谁吗?”
“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店小二笑道:“这柒迹城的城主啊,姓王,单名一个平字,年纪大概……四十出头吧。我跟你说的这些话,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这个城主啊,其实没有什么头脑,不过比起前几任城主,那可是强的多了。所以,在这柒迹城里,百姓还都算拥戴他。”
“原来是这样。”李之焕皮笑肉不笑的点点头,若是这么说来,说不定自己也是一个当城主的好苗子呢,怪就怪在自己对自己太没有信心了:“看你们这样安居乐业,就知道城主一定是有勇有谋了。”
“哼,什么有勇有谋?什么安居乐业?不过只是勉强混日子罢了。”店小二无奈的摇了摇头。
“怎么?出了什么事情吗?”这下,轮到李之焕不解了。
“什么事情?你看我们的样子不就看出来了?”
李之焕皱皱眉,依言环视了整个大厅,却看不出什么名堂。这里每张桌上都呈着好酒好菜,人们身上穿的衣服,虽不是绫罗绸缎,但也至少厚实暖和。这样的生活虽算不上奢侈,可用安居乐业来形容,却怎么也不过分,李之焕实在不明白,这样的日子,他们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想到自己还在疤痕城当城主的时候,高远时不时就会接到旱灾或是饥荒的折子,他都只当是遇到了天灾人祸,完全不以为意,甚至还沾沾自喜,认为自己治理有方。可没想到在这里,百姓们过着这样的日子,却还是只觉得马马虎虎,差强人意。
看来这城主还真不是人人都当得了的。
“大哥,恕我眼拙,在下实在是没看出什么名堂,还请大哥指点一二。”李之焕苦着脸,撇撇嘴说道。
店小二却显然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只是微微叹了口气:“算了,你不是我们这里的人,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李之焕愣了一下,却识趣的不再追问,岔开话题道:“那大哥,这柒迹城最近,可有什么新鲜事没有?”
“新鲜事?”店小二的脸沉了下来:“好久都没有了。”
“那……”
“菜来嘞!”李之焕刚想问个清楚,后厨却忽然传来一声吆喝,店小二回头看了一眼,顺势道:“你们的酒菜好了,请先入座吧。不过请您别忘了,你答应我的事。”
“你是说那只兔子?没问题!”
“那就好。”店小二点点头,却不再笑。
李之焕还想在说些什么,纪墨忽然上前一步,挡在李之焕身前道:“不知可否麻烦您帮忙把酒菜送到房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