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一天一夜的旅程,双脚重新踏上晶城的土地,奈莎有种似梦似幻的感觉。机场人并不多,晶矿开发殆尽,这个城市失去了往日的活力。 幸好,一年前叶氏集团注资晶城晶矿公司,改善工人待遇,同时韩江的公司也在着手治理环境,发展旅游业,只是任重道远。绝非一时三刻就能见效的。 “奈莎,既然回来了,就和爸住在一起吧。家里地方很大。” 安逸是和宋心竹、安琪儿一起,住在宋家的高端公寓里的。奈莎有自己的单身公寓,小巧,却是真正安心的地方。“爸,我先回家。收拾好了,我再去找你。” 女儿的脾气秉性,安逸还是有了解的,主意很正。“那好,你明天就过来。你母亲当年留下来的日记,到时候你可以拿走。” 母亲留下的物事?奈莎很想立刻就看一看。但想想还是先回去吧,她此刻很疲乏,离开生活了一年多的天都和那个印在了她心里的人,心境毕竟不同了。 与父亲共乘一辆出租车,先将奈莎送到了目的地——天悦小区。 拖着行李箱,奈莎进入社区,刷卡进入大堂。刚要关门,就看到有搬家公司的人在送货。目测是沙发、榻榻米之类的大件。她进入电梯,搬运工人也挤了进来,轿厢一下子就被填满了,按钮都挡住了。 一个工人露出一口白牙,笑问她:“美女,几楼?” 奈莎回了句“12楼”。 工人笑,“好巧。” 另一个工人愤愤,瞪了一眼和奈莎交谈的工人,“别光顾着聊天了,待会动作快一点。雇主给这么多钱,要又快又好地安装完,别打扰了邻居。” 这栋楼是一梯两户的设计,所以搬家公司的雇主,是她接下来的邻居? “叮”,电梯门开了。搬家工人倒腾东西,奈莎最后才出来,朝着对门瞄了一眼。门开着,不少东西挡在门口,她看的不真切,依稀可见一副清俊的背影,个子高颀。那身高,和叶霑差不多吧。 奈莎压下心头乱想,才离开怎么就想起他了呢?要习惯一个人。她开了房门,走进去。 待门关好,对门的邻居走了出来,刮了下眉毛。他穿着斐然的高定成衣,双眸灿若黑曜石,拥有高挺的鼻梁和刀刻一般的下颌弧线。好一张高颜值的脸。 回到房间的奈莎,一刻不停息,开始了大扫除。五个小时后,她终于舒舒服服地倒在了她的小浴缸里。看了下平台上的手机,晶城当地时间深夜11点。 她拨通了一个电话。对方很快就接了。 “喂,韩先生,我是奈莎。明天有时间吗,我想拜访一下。oK,上午十点,流风亭会所。” 预约好了时间,奈莎挂断了电话,阖着双眼睡着了。 ———————— 联邦有句古语,认识你之后,一起看过的日出,赏过得风景,走过的分叉小径,拥抱过的每一个无人角落,都变得鲜活生动。似你的眉眼,我的笑容。 流风亭是奈莎和叶霑初相识的地方。所以她提前半小时就到了,在会所的花园里流连了很久,木椅上发呆,时而看看云卷云舒。 她全然没在意,不远处有伸长的镜头。镜头后的男人,坐在昂贵的黑色跑车里,手臂搭在车窗上,嘴角噙着笑。 无独有偶的是,韩江约她相见的包厢,也是当初见叶霑的那一间。 “奈莎小姐,真没想到您悄无声息地回了晶城。此次是打算常住呢,还是小憩?”韩江热络地和她攀起了家常。 奈莎把玩着一支精致的杯子,透着杯子看韩江,模样很有趣,“回来办些事情,结束地早就早归。” 韩江给她倒了杯茶,做了一个请的姿势,颇有感慨的说:“晓枫和我多次提起你,他现在在俱乐部,过得很开心。让一个学渣变成学霸,愿望很美好,现实很骨感。幸亏遇到你,你是晓枫的伯乐,卫老,是我的伯乐。” 上次韩江给奈莎送来了外公的手札,奈莎在心里认同他是自己人,索性开门见山。“韩先生,今天请你来是为了一件事,我想收购晶冠大酒店。但我不方便自己出面,所以烦请你代为办理。” 韩江并不怀疑奈莎的财力,以前作为版税千万的作家,或许还有些难度。但她背后可是联邦的太子爷。本着为奈莎的资本负责的态度,韩江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为什么想收购呢?不瞒你说,晶冠大酒店放在二十年前,还是晶城首屈一指的酒店。可现在设施严重老化,加上来晶城旅游的人也少了,酒店这些年都是亏空的。” “所以,我才可以用低价买入啊!相信我,我来运营,酒店的生意一定会红红火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