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宠夫(快穿) > 134、混混状元(10)全文阅读

言景则这天买了不少吃的回家, 当天晚上, 就蒸了好几道菜,摆在书桌上倒也显得很丰盛。

当然……并不好吃就是了。

不过卫凌修也不挑剔, 就只尽量多夹肉给言景则, 让言景则多吃点。

他已经发现了, 言景则和他一起吃饭都吃得不多, 也发现了,言景则每天早上都起来煮一锅拉嗓子的米饭给自己加餐。

他晚上睡得早,早上其实也醒得很早。

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 也就只能吃饭的时候, 把肉多留给言景则,让言景则也吃好点。

言景则吃了两口,直接端起肉碗:“这肉我们分了吧!”

他往卫凌修的碗里倒了半碗,自己碗里再倒上半碗, 完事!

卫凌修看了言景则一眼,默默地吃起来。

第二天天还没亮, 两人就一起出发了。

出发的路上, 卫凌修给言景则讲解《三字经》。

他是在卫家的族学里读书的,虽说学得不怎么样,一直跟一群小屁儿一起学, 但《三字经》是学得不错的, 甚至因为学了好几遍的缘故,各种解释印象特别深。

他讲了一路,足足半个时辰, 到最后已经口干舌燥,而他讲的所有的东西,言景则都听懂了,也会了。

卫凌修心里升起一股巨大的压力来,言景则这也太厉害了!他的那点知识,根本就不够拿来教的!

言景则把卫凌修送去赵秀才那里,就去书店后面单独的房子里抄书了。

书店掌柜顿时有了跟卫凌修一样的想法——这言大也太厉害了!

不,不能叫言大了,言大现在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言景则。

书店老板眼睁睁地看着他飞快地抄书,越看越吃惊,差点就怀疑言景则是个怪物了。

然而言景则……就是记性特别好。

不管什么文章,他看过一遍就能背出来,不管什么字,他看过一遍就能写出来。

他有这样的本事,别的不说,考上秀才不是难事。

言景则抄书顺便背书的时候,卫凌修却在学堂里接受赵秀才的教导。

赵秀才看过卫凌修的字,就忍不住赞叹:“好字!”他的字,是绝没有卫凌修好的!

等他仔细问过卫凌修的学问,又给卫凌修讲了些东西……

“都说你不学无术,可我看,你学问还算扎实……”卫凌修背书背得不怎么样,但句子的意思都是理解的,而他没把该背的书背下来,也不是太笨背不出,明显就是以前没用心。

这样的学生,关着让他背,背不出就打,按理总能学出来。

卫凌修也不想跟人说卫家的事情,只是翻出一句自己不太理解的话来:“老师,此句何意?”

他现在就只想多学点东西,等下也好去教言景则!

赵秀才立刻解释了。

卫凌修拿着书看个不停,遇到不懂的就问赵秀才,一天下来学了不知道多少东西。

与此同时,赵秀才也不免疑惑——卫家这少爷求贤若渴,怎么之前都说他不爱读书?

现在他唯一不该的,也就是与那言大混在一起了……

赵秀才这边的学生,多数只是来学认字的,要他讲解的不多,他干脆就让卫凌修跟着自己,一有空就给卫凌修解答。

如此这般过了一天,赵秀才对卫凌修越来越喜欢。

长相俊俏还聪明的学生,谁不喜欢?

正因为这样,赵秀才忍不住道:“言大此人……你要小心。”

卫凌修道:“老师,言哥是个好人!”

赵秀才:“???”他们这条街上,曾有人欠了赌场的债,他亲眼看到言大把人从家里拖出来,扔到河里,然后让那家人给钱,不给钱就不让河里的赌鬼上岸。

“言哥对我真的很好,他自己吃陈米,给我吃新米。”

“家里做了肉,他总给我多吃。”

“他把自己的床也让给我了!”

“对了,言哥他其实很聪明,过目不忘!”

“也就是他从小是孤儿,不能读书,如若不然,他现在指不定已经是举人了!”

……

赵秀才:“……”你说的真的是言大?

赵秀才觉得自己的学生,恐怕已经中了言大的毒!

不行,他一定要让这学生多读圣贤书,脑子清醒一点。

这么想着,赵秀才把原本想说的话咽回了自己肚子里。

他学生现在这么一副样子,他要是跟他说言大的坏话,他会不会转头告诉言大?

他一点都不想被言大拖出去扔进河里,所以还是不要说了……

言景则和卫凌修,就这么开始了他们一个抄书,一个上学的生活。

他们早上在家里吃过饭之后出发,路上背书,白天分别学习,中午的话,卫凌修在赵秀才那里交了粮食和钱,和赵秀才一起吃,言景则则在书店吃,到了晚上,又一起回兴安村。

他们的日子过得规律,东谷县的人,却有点不习惯。

言大怎么不整天在街上晃荡了?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里!

难道真像赌场的人说的,言大为了卫家少爷,决定不当打手好好过日子了?

言景则可不知道东谷县的人,竟然开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

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书以外,还看各种书,话本、游记等等,什么都看,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懂了。

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了。

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每天稳定抄写两万字。

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

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

他的字,是模仿卫凌修的写的,一开始他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变了,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

言景则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会了掌柜的说很难的字。

掌柜的:“……”

言景则这字,都能写了字帖让人去临摹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妖孽的人!

当言景则把时下最流行的字写得堪称完美之后,就用这笔字,抄了一本《三字经》。

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

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

一开始这活儿是让别人去做的,后来他觉得麻烦,就自己学了,每次抄好两千字,他就会起来走走,还会顺便把抄好的书装订好。

因为他抄书从不出错,到后来,掌柜的甚至都不检查了,他抄好了就直接拿去卖。

毕竟一个个字检查过去,也挺麻烦的。

这会儿,掌柜的来了一趟,就顺便把言景则刚抄好的书拿走了,还有点疑惑:“怎么又抄《三字经》了?”

这书虽然好卖,但卖不上价格!有些书一本就要一二两银子,这书只卖三百文。

而且言景则之前抄过很多本,最近都不抄这书了。

“练手。”言景则道,继续抄书。

掌柜的也不打扰他,拿着书就走。

也是巧了,掌柜的刚到外面,就有人来买《三字经》。

来的东谷县一个三十多岁的李姓秀才。

李秀才是李家人,家境富裕,这次他儿子要开蒙,他懒得抄书,干脆就来书店买几本书。

掌柜的很快就帮李秀才挑好了书,其中就有言景则刚抄好的《三字经》。

那李秀才也没翻看,爽快地付过钱就拿着书走了。

他走了没多久,言景则也出来了。

刚学了一种新的字体,他觉得自己今天很有收获,打算出去逛逛,去看看卫凌修顺便督促卫凌修学习。

这些日子,他不仅把自己不懂的问题写下来给卫凌修,让卫凌修去问赵秀才,还在意识到卫凌修的薄弱之处以后,装作自己也不懂,让卫凌修去问。

赵秀才被他问的,头都秃了。

赵秀才刚收下卫凌修的时候,只觉得卫凌修基础扎实,瞧着也挺聪明,但教了一个月之后……他突然发现卫凌修远比他以为的更聪明。

这家伙简直是个天才!

卫家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么聪明,这么努力的孩子,竟然说他不学无术?

赵秀才都觉得卫家不对劲了,同时也越教越有劲儿。

他说不定能教出一个秀才来!

到时候,他按理是能得到一份大礼的!

赵秀才的学堂就在路边。

东谷县地很贵,赵秀才家也就不大,进门便是学堂,而他们家,一般还是不关门的。

赵秀才教着教着,突然就看到自己的教室后面,多了一个特别高大的人。

他的声音猛地停下了。

听课的学生看到老师的情况,下意识地往后看……

“哇”地一声,一个孩子大哭起来:“言大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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