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科幻小说 > 快穿步步成神 > 拯救败家子 (十八)全文阅读

明明这边在猜到BOSS的心思后,就加快对云墨的压榨。到了后期,她把手头上的事情都交给云墨去处理,自己反而闲下来了。云墨后期虽然偶尔觉得有一丝不对劲,但是每天公司都有很多事情去处理,加上很多事情他都是刚上手,不免有些手忙脚乱。经常早上醒来开始工作,一直到晚上回家倒头就睡,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来想其它的事情。

明明对于云墨的忙碌也是有所耳闻的,这只是刚开始才会这样,等到他适应之后就好了,所以她丝毫没有去帮云墨分担一点的意思。云墨的性格就是这样,你一开始给他很多事情,等他做到得心应手之后反而不会觉得事情多,但是如果你慢慢的、一点点的给他增加事情,他反而会觉得事情很多,忙不过来。

明明把自己手上的事情都分出去之后,看着云墨已经慢慢上手。她就去向BOSS递了辞呈。

云母接过明明递过来的辞呈,面上的神情有些复杂。走到这一步是她没有想到的。当初,她许诺让明明来继承公司说的是真心话,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看到自己的儿子一天天优秀起来,能独当一面。她又想起当初云氏初成立时,之所以取名为云氏就是想着这个公司是为了云墨才创建的,可以说没有云墨就没有现在的云氏。

她的心态就一天天的变了,慢慢的就在后悔当初的承诺说的太早太快了,哪怕她知道云墨的变化都是因为明明的引导!哪怕她知道应该感激明明!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但是看着一天天变得优秀的儿子,她没有办法克制自己的想法。

人本来就是自私的,她当初承诺让明明继承公司也不过是为了云墨在她不在的时候依旧能活的很好,如今云墨有能力,她为什么要让自己的儿子过着仰人鼻息的生活呢!

明明辞职以后,突然闲了下来。她还有点不适应。她打算把自己的老本行给捡起来,重新开一本书。但是她写了几个世界的书,陡然之间一阵茫然,不知道自己写什么题材好,自己感兴趣的题材她都写过了。

她把网站打开,日常除了上课之外,她就刷榜看小说,首先看的是大神榜,但是大神榜的内容初看挺新颖,但是仔细看发现套路还是那些套路。

要不就是从设定到内容都是自己构思,明明又不想写别人构思的内容。

倒不是说大神榜的书不好看,相反,大神写的书从内容到文笔都比一般的小仆街写的好,小仆街一般都是脑洞大,但文笔撑不起来自己的脑洞,所以大部分读者还是喜欢看大神的作品。

明明把男频和女频大神榜上的书都扫了一遍,都没看完,倒不是说不好看。相反,很多内容都很精彩,但明明是抱着目的来看书的,所以只能说这些书都不符合她的要求。

大神榜没让她找到自己想要的灵感,明明决定去扫新人榜,结果扫了几本大概的翻了翻,明明发现,简直不能入目。

她想了想,放弃新人榜。去扫青云榜,青云榜一般都是新书,里面不乏新作者和大神,一般是新书签约之后就可以申请青云榜,能上青云榜的书都是被编辑挑选过的书,一般来说从各方面都不会太差。

明明刚点开青云榜,就被一本红楼书吸引住了眸光,《穿越红楼之我是贾宝玉》很普通的一本小说名字。

红楼的同人小说,她不是没看过,相反还看过不少,但男频的一般写的都是穿越到一些小配角身上逆袭,很少有人直接写贾宝玉的。

这本书成功的引起了明明的兴趣,她点开书名,出现了作品简介、作品目录,但明明并没有第一时间去阅读正文,她反而第一时间去看了看作者的等级。

点开之后发现这个取名为‘黄毛’的作家,他的等级只是最低的初级等级。

而这本三十多万字的书也只是作家写的第一本书,明明不免觉得有些失望。

但是,书都点开了,她决定看看正文,如果正文吸引不了她,再弃文就好了。

点开楔子,明明发现这本书有些超出她的预期,她一口气把三十万字看完了,然后给笔名为‘黄毛’的作者打赏了一个黄金盟,打赏完她不自觉的又去刷新了一下,结果发现页面显示着大大的几个系统字:作者正在努力码字中

迟疑了会,明明点开下方的评论区,打算写一个评论。

要知道,明明看书都是用的她的作家大号,她并没有小号。因为懒的切换。

所以,她一般刷小说从来都不写评论,写的好还好,如果作家之间某天发生冲突,那她的评论可能被人解读出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含义,毕竟高手在民间嘛!

心里这样想着,但明明打字的手并没有停下来:翻开这本书只是一个偶然,看书之前我先关注的是作家的等级,这是来自一个大神作家的强迫症,看到作家只是网站最初级的等级,我心里是失望的。

倒不是我歧视等级低的作家,确实所有的作家都是从初级开始的,初级作家写的书里也有很多有趣的内容。但不可否认的是初级作家的文笔,还有脑洞大开之后的填坑能力不如大神作家,同样一个坑,大神作家可以很圆满的填回来,做到首尾相应,开头和结尾一样的精彩。

但是初级作家可能开头写的很精彩,但是后面的结尾多多少少会失色很多。

特么的是,这本书居然是这个名为‘黄毛’的作家,写的第一本书。

要不是已经把书点开了,凭一个新人作家的第一本作品,我大概是不会看的,但现在我无比庆幸自己点开了这本书。

先来说说这本书的文笔,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作家很认真。

如果我的感觉没有出错的话,这本书的作者应该是在存稿了几十万后才开始发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