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玄幻小说 > 咸鱼穿进末世文[穿书] > 50、第 50 章全文阅读

饱餐一顿后, 碗归陆启明收拾, 江妙妙用他带回来的水, 去卫生间冲澡。

岛上气候温暖, 他们又干了一天的活儿, 用冷水洗澡也不觉得冷,反倒洗得人神清气爽, 精神十足。

江妙妙身上的t恤穿脏了,全是汗臭味,于是去楼上衣柜找新衣服。

从服装款式上看, 这栋房子以前应该住着一家三口,三十多岁的爸爸妈妈,和十岁左右的小男孩。

爸爸的衣服太大, 小男孩的衣服又太小,她只能穿妈妈的衣服。

这位母亲穿衣风格热烈奔放, 不是深v领的碎花裙,就是大红长裙。

江妙妙挑了好半天, 才翻出两条印花小短裙, 单独放在旁边, 当做自己的换洗衣物。

她换好衣服下楼了, 陆启明坐在门槛上,望着街道抽烟。

“你的烟还没抽完吗?”

“早没了。”

“那你哪儿来的?”

他举高手里的东西晃了晃,她这才发现,原来抽的不是烟,是雪茄。

岛上居民喜欢抽雪茄, 商店的柜台上摆着几十盒,如今都成了陆启明的所有物。

她是不介意他抽烟,不过他才刚刚好转,一天到晚抽这种东西,会不会对身体有影响?

江妙妙把自己的担忧说出来,陆启明挑眉。

“你舍不得我?”

她撇撇嘴,也在门槛上坐下。

“我是想不通,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好抽的。受伤太痛的时候抽根分散下压力还能理解,可现在明明没受伤啊。你要是无聊,店里还有水果糖呢,不比这个好吃。”

“水果糖?”陆启明忍俊不禁,“那是小孩子才喜欢的东西。”

“哼哼,你年纪大了不起。”

江妙妙懒得管他,随手拔了根草叶子,跟江肉肉玩起来。

她仿佛回到住在世贸大厦里的日子,有吃有喝,无忧无虑。

但现在的生活分明比那时好了更多,她想出门就出门,想晒太阳就晒太阳,没有东西能阻挡她,宛如这座岛屿上的小小国王。

陆启明抽了口雪茄,忽然觉得没什么滋味,扭头看看身边的人,故意清清嗓子。

“咳咳,你真的不希望我抽烟?”

“无所谓啊,你爱抽就抽,别来熏我就行。”

“你看着我。”

她回头,对方的嘴唇陡然贴上来,没有深入,就这么静静地贴着彼此,感受呼吸和体温。

海风吹拂着他们,晚霞照耀着他们。

江肉肉趴在地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圆溜溜的黑眼睛里倒映出他们相拥的身影。

最后一抹光线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浩瀚的繁星悄无声息的占领天空。

江妙妙面红耳赤地推开他,低声说:

“太晚了,睡觉吧。”

陆启明点头,把狗赶进去,前后门都关好,与她进了主卧。

躺在床上,他想起她今天带回来的避孕药,以为她会做些什么。

但江妙妙上床就睡着了,缩在他怀中,两只手微微交握地放在胸前,睡颜安静而美丽。

身体里燥热的血液突然宁静下来,他亲亲她的额头,将脸埋在她柔顺的长发里,也进入了梦乡。

二人一狗在这座小岛过上了极其规律的生活。

每天早上八|九点钟起床,一个人做饭,另一个人洗衣服。

洗好的衣服晒在院子里,让阳光晒干。

吃完饭,上午在镇子上搜集物资,去耕地处照料土豆和番茄,把成熟的采摘回来,放在阴凉处保存。

午餐和晚餐轮流做,整个下午的时间都花在海里。

或捡贝壳,或抓螃蟹,或钓鱼。

人类遭遇重创,海洋生物却迎来盛况空前的繁殖期,大海如同一个巨大的宝库,总能给他们惊喜。

两个月下来,两人不但各自胖了一圈,改成仓库用的小房间里,还多了许许多多物资。

三四筐土豆,两筐番茄,一大堆生活用品,好几桶海产品。

由于岛屿气候太过温暖,食物很容易腐烂,常常他们没来得及吃就变质了。

江妙妙想出法子,把土豆切片,往院子的地上铺一张塑料布,将土豆片均匀摊开,任阳光暴晒个三四天,晒到一捏就会碎的程度,用保鲜袋装起来保存。

她收集了岛上所有的食用盐,把煮熟的番茄捣成酱,加盐继续熬煮,变成浓稠的糊状后,用玻璃瓶装好,当做番茄酱用。

海产品就更方便了,裹上盐,放在院子里晒。

只要预防偶尔会飞过来偷吃的海鸥,用不了多久,便能收获至少能保存一两年的干货。

小仓库一天比一天充实,江妙妙的心情也越来越好,每天早上睁开眼睛,都觉得生活无比美妙。

当然美妙中也有点小缺陷。

例如陆启明就总笑话她——晒得像个黑猴子。

她想反驳,可站在镜子前仔细看看。

古铜色的脸,古铜色的胳膊,连脚背都是深色的,只有巴掌和脚底板颜色浅一点。

可不是只黑猴子嘛,人家没说错。

不过她再看看陆启明,心里立刻就平衡了。

她好歹还是古铜,勉勉强强算健康肤色,天天在外跑的陆启明已经黑得像炭,奔着非洲人的标准一去不复返。

江妙妙以前很喜欢美白的,各种广泛流传的方法都尝试过。

什么喝柠檬水,吃维生素,涂美白|精华和防晒霜。

末世后她如愿以偿,天天不出门,白到手腕上的血管清晰可见。

如今才两个月,她的白皮肤就成为过去式,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一开始心里挺别扭,怎么看怎么丑。

但时间一长,她渐渐扭转审美,也能欣赏这种独特的美了。

黑皮肤好啊,黑皮肤配上白色吊带短裙,美得格外不同凡响。

而且因为吃得多、体力活多、心情好,她的身材也丰满了许多。

屁股变圆了,胸变饱满了,平坦的肚子上隐约显露出几块腹肌,让她嘚瑟了好几天。

江妙妙的游泳水平得到大大提升,之前只会狗刨,如今深吸一口气,可以在水底下游几个来回。

这天下午,陆启明从民居里拖出一条小船,去离岸远一点的海域钓鱼。

之前他就去过一次,带回来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鲑鱼。

两人当晚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被江妙妙晒干,现在还挂在房梁上呢。

江妙妙有些晕船,不跟他去,与江肉肉留下,在岸边捡贝壳。

经过锻炼,她捡贝壳的手艺可谓是炉火纯青,对那些小东西喜欢躲藏的地方了如指掌,一抓一个准。

没过多会儿,就捡出来一脸盆。

家里还有许多,暂时不愁吃,可以偷个小懒。

江妙妙跑回家里,端来一杯岛民自家酿的,装在木桶里的啤酒,坐在沙滩阴凉处,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喝,满足地打了几个酒嗝。

江肉肉摇着尾巴从旁边过,她摸摸它的毛,忍不住嫉妒。

“我们一个个都晒成狗了,就你还这么白。”

江肉肉对自己的优势完全没感觉,盯着她手里的杯子,以为是什么好东西。

她往掌心倒了点,递过去给它舔。

它尝出味道,一脸嫌弃地走开了。

江妙妙哈哈大笑,躺在沙滩上滚了两圈,突然想起这种日子过不长久,心里一阵失落。

陆启明现在能正常生活靠得是疫苗,疫苗只有九支,上岛后已经用了两支,剩下的最多还能管七个月。

七个月之后怎么办?

回去是不可能,顾长州会杀了他们,那么留下?

这里很不错,要是变成丧尸长长久久地住着,未必不是好选择。

但人类迟早是要回来的,十几年后,他们重新踏上这片土地,看见两个傻乎乎的丧尸,估计会毫不犹豫地爆掉他们的头吧。

爆头是什么感觉?

她回忆了一下丧尸脑袋炸开的惨烈画面,下意识摸摸脑袋,继续喝酒。

酒精是个好东西,让人盲目愉快,忘却所有烦恼。

江妙妙用脚尖在沙滩上抠出一个坑,喝完啤酒,打算睡一觉。

睡醒以后陆启明估计就回来了,到时一起回家,他洗澡,她做饭。

晚上吃什么好呢?把剩下的半条鲑鱼煮掉?

正琢磨着,海面上突然出现一艘小船。

她站起来眺望,正是陆启明的那艘。

他这么快就回来啦,出什么事了吗?

江妙妙忙跑到岸边,想问问他。

陆启明还未靠岸,就遥遥地冲她喊:

“快回家!”

“什么?”

“要来台风了,快回去!”

台风???

江妙妙往远处看去,果然,天空不知何时飘来一大片黑压压的云,底下狂风呼啸,巨浪滔天。

她一直生活在内陆,对于台风只听说过没体验过。

新闻上报道过台风的威力,那可是连大树都能连根卷起的,更别说至今体重未破百的她了。

江妙妙闻言赶紧呼唤江肉肉,撒丫子往家跑,去院子里收衣服,收土豆,收咸鱼干。

收到一半时,陆启明也到家了,脚上的沙子都没来得及冲,帮着她一起收拾。

两人把院子里的东西全部收回屋子里,马不停蹄地关门窗。

楼下七八扇窗户,楼上七八扇窗户,平时不觉得多,现在可真要命。

他们跑得快飞起来,终于只剩下两扇。

一扇在东,一扇在西。

江妙妙去了西边,把东边那扇留给陆启明。

她跑到窗边,抓住边框准备关上,一阵狂风从外面吹进来,玻璃像面锣一样拍在她脸上,又重重弹开。

她被打得脸颊发麻,头晕目眩,倒在地板上半天起不来。

陆启明听见动静,加快手上的速度,关好窗户来扶她。

“怎么样?受伤了吗?”

江妙妙艰难地伸出手。

“别管我,窗户!”

风不停的往里吹,走廊上的挂画,床上的被子枕头,床头柜上的台灯,全都被吹得飞离原位,满屋子乱滚。

陆启明只好先放下她,顶着大风艰难地走到墙边,努力关窗户。

可风就像跟他作对似的,他越用力,风也刮得越大,怎么都合不上。

江妙妙努力爬起来,抓着他的衣摆借力走过去,四只手一同往里掰,使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窗户给合上了。

房子并不牢固,四面八方都在漏风,外面的风声更是像鬼嚎一样,听得人心惊肉跳。

很快天也变暗了,屋子里阴沉沉的。

两人不敢在楼上待,跑到一楼看起来最为牢固的小房间里,把门关上,抱在一起。

曾经看过的视频在脑海中浮现。

台风把车吹飞。

台风把树吹飞。

台风把屋顶吹飞。

江妙妙听见楼上传来哐当一声巨响,心脏跟着跳了跳,声音都变了调。

“咱们的屋顶是不是没了?”

陆启明似乎一点都不担心。

“不至于,建在海边的房子没那么脆。”

“可我刚才明明听见……”

“你想出去看看?”

“我才不想。”

“那就是了。”陆启明摸摸她的头,“乖,没事干就睡觉,睡醒台风就过去了。”

门外的动静跟来了群发疯的霸天虎似的,谁睡得着啊。

江妙妙搂着他的腰,突然想起一事。

“完了!”

陆启明问:“怎么了?”

“我挂在窗户上的海带没收回来!呜呜呜,我晒了好几天的海带啊,马上就干了,我都想好了用它炖汤的……”

她痛心疾首,他却噗嗤一下笑出声,亲亲她道:

“知道了江奶奶,你那点海带没了就没了,我再给你捞。”

“呜呜……”

她靠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非常害怕屋子倒下来,把两人压死。

他们才过了两个月的好日子,远远不够啊。

“陆启明。”

过了几分钟,她忽然喊他。

陆启明嗯了声,“还有什么忘了收?将来我都给你补上。”

“我们结婚好不好?”

“……什么?”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揉揉耳朵,想让她再说一遍。

江妙妙完全是冲动之下说出那句话的,现在反应过来,很不好意思。

“没什么。”

她闭上眼睛打算睡觉,对方握着她的肩,摇筛子似的把她摇醒。

“你要跟我结婚?!”

江妙妙脸一红,推开他道:

“我困死了,别吵我。”

陆启明激动得不行,用力把她搂进怀里,力气大得像要勒死她。

“好!我们结婚,明天就结!”

江妙妙喘不过气,心里却甜滋滋的。

不过几分钟后,她又有点后悔了。

她喜欢陆启明,陆启明喜欢她,两人结婚顺理成章。

可别人结婚都是男的先求婚,送钻戒,送鲜花,有求婚仪式,很隆重的。

而她呢?

台风中心血来潮的一句话,对方什么都没做,只一个“好”字,就把这事给定了?

然而两人活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陆启明也没地方买鲜花买钻戒。

因此江妙妙把这点遗憾压进心底,开始琢磨自己的婚礼来。

台风刮了半天加一夜,翌日早上才渐渐消失。

二人从小房间出来,被外面的画面吓了一跳。

客厅厨房一片狼藉,碗盘米面撒得到处都是,窗户破了好几扇,雨水流进屋子里,地板上全是水渍。

他们走出去看街道,情况更糟糕,简直像被一窝土匪洗劫过。

好好的镇子,居然变成这个样子。

江妙妙看得想哭。

陆启明捡了两只颜色不一的拖鞋穿上,拿起垃圾桶说:

“先收拾吧。”

江妙妙点点头,踩着客厅里的那滩水,去楼上找抹布。

台风过境只需要一夜,他们把家恢复原状却花了好几天。

湿透的家具要搬出去晒,床单被子要洗,地板要擦干。

打碎的盘碗和花瓶装了好几垃圾桶,江妙妙去隔壁邻居家里挑了许多完好的盘碗,运回家中填满橱柜。

陆启明把破损的窗户修好了,从别的房子里拆下玻璃,安到他们家里。

全都完成后,两人累得不想动,坐在院子里晾晒的沙发上,晒着太阳昏昏欲睡。

江妙妙几乎都开始做梦了,陆启明猛地一下跳起来,推她。

“醒醒!”

她困倦极了,“干嘛呀,不都做好了吗?”

“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结婚!”

自从那天她说了那句话后,陆启明就一直心心念念,根本忘不了。

江妙妙想起这个,有点害羞,不禁打起了退堂鼓。

“真的要结吗?还是算了吧,咱们结不结也没什么区别。”

“必须结!什么事都可以懒,这个不能懒。”

“可是我有点累……”

“好吧,你继续休息,我来弄。”

陆启明也累,爬上爬下修窗户废了他不少体力,但是一想到他们要结婚了,就生出无限动力。

他往屋里走了两步,突然停下,回头问:

“结婚要做什么?”

江妙妙愣了愣,努力回忆自己喝别人喜酒时的经历。

“额……做顿好吃的?”

陆启明若有所思,点点头,走进了屋里。

所以她的婚礼很可能只有一顿饭?

那可不行!

求婚仪式已经省略了,这个不能省。

江妙妙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追过去找他讨论,最后确定了几件事。

1,结婚地点。

镇上有教堂,但他们都不信神,所以只需要选个风景好的。

湖边很不错,绿草如茵,水波荡漾。左边是山,右边是海,就选那里吧。

2,食物。

这个由陆启明负责,他手艺好,还会做蛋糕。

婚礼上当然应该吃最好吃的。

3,婚纱。

岛上没有婚纱店,甚至没有服装店。但是江妙妙在一户人家里看到了脚踩缝纫机,还能用。

而婚纱的布料跟窗帘布也差不了太多,都很华丽。

所以她做出一个伟大的决定——给自己亲手做一件婚纱。

至于结婚的日期,定在了全部准备完毕之后。

做婚纱可是个浩大的工程,很需要时间。

当天晚上,江妙妙让陆启明把缝纫机扛回来,放在客厅,然后拉着他陪自己满镇子转悠,找最好看的窗帘布。

原住民们喜欢英式乡村风,窗帘不是小碎花就是格纹,用来做婚纱未免显得小家子气。

两人找了很久,最后瞄准镇上唯一一家餐厅里的窗帘——白色的棉布上点缀着些许蕾丝,简约却优雅。

由于前不久才经历了台风,窗帘上溅了很多泥点子,需要洗。

陆启明扛来梯子,拆下四套窗帘。

江妙妙用桶装着提到湖边,连夜洗刷干净,晾在院子里。

第二天醒来,已经被海风吹干了。

婚纱该怎么做?

她找出一条尺寸适合自己体型的裙子,放在铺平的窗帘布上,比着样子剪出上半身。

然后发挥想象力,剪了个大大的裙摆。

婚纱裙摆要撑起来才好看,镇上找不到裙撑,只能多做几层裙摆,靠布料撑起来。

她又剪了两个裙摆,把多余的废料堆到一边,打开了缝纫机。

作为一个手残党,缝纫机她是从没摸过的。

不过小时候家里有一台差不多的,她妈老用,还给她做过小裙子,所以隐约有点印象。

貌似线是先从这边穿过去……然后再穿那里……

江妙妙摆弄了一个上午,失败无数次,总算找到正确的步骤,缝纫机嗒嗒嗒的声音在屋子里响了起来。

陆启明钓到两只大龙虾,提着桶从她前面经过,凑过来看了眼,意外地哟了声。

“真能用?”

“让开让开,你身上臭死了,别弄脏我的布。”

“你确定你做得是婚纱,不是围裙?”

江妙妙停下动作,瞪他一眼。

他笑嘻嘻地冲她抛来个飞吻,走进厨房。

把布料按照形状缝合好,挖出一个桃心领,锁边。

一切进展的很顺利,第二天中午,成果便出来了。

因为手艺不够精湛,裙子看起来很粗糙,只勉强有个婚纱的轮廓。

但江妙妙非常喜欢,欢天喜地地把它捧上楼,站在镜子前面换上。

尴尬的事情发生了……这件量身定做的裙子居然穿不进去!

怎么回事?她按照自己衣服尺寸做的啊。

江妙妙坐在地板上找了半天,找到原因——剪裁布料的时候,她没有留出锁边用的宽度,所以上身正好小了一个码。

这下完了,要重新做一件?

且不说布料够不够,时间也来不及啊。

陆启明上楼喊她吃午饭,看见她怀里的裙子,挑眉问:

“已经做好了?穿上给我看看。”

她闪烁其词。

“不行,得等结婚那天才能穿,不然就不是新的了,不吉利的。”

“还有这种规矩?”

“嗯!”

“好吧,那就结婚的时候再看,吃饭去。”

江妙妙放下裙子往外走,陆启明搂着她的肩,忽然凑过来亲她耳朵。

“帮个忙怎么样?”

“什么忙?”

“那天也是我的婚礼,能不能给我也做一套像样的衣服?”

“你?”

她停下脚步,上上下下看了几眼,表情嫌弃。

陆启明道:“对啊,我是你的结婚对象,你不希望我穿得帅气点?”

“不希望,你裸奔我都没意见。”

她做自己的婚纱都已经心力憔悴了,哪里还有精力给他做。

陆启明开始耍赖,抱着她不让她下楼。

“好妙妙,亲妙妙,全世界最可爱最漂亮最能干的妙妙。拜托你了,给你老公做套好看的衣服,让他体体面面的结婚好不好?”

央求还不算,他在她脸上狂亲,口水糊了她一脸。

江妙妙无力招架,只好同意,心中计划着去邻居家找套男人的西服,按照他的尺寸改改就行了。

两人终于下楼,来到餐桌旁。

午饭是龙虾肉炒饭,加了腊肠与番茄酱,闻起来特别香。

江妙妙拿起勺子,脑中突然浮现自己的婚纱,无视美食的诱惑,做出一个极为艰难的决定。

她要减肥。

不就是小了一个码么?给她几天时间,她能瘦下去。

陆启明已经扫荡了半盘,发现她还没动,催道:

“愣着做什么?吃啊,不吃我可吃了。”

“你吃吧。”

她毅然决然地把盘子推过去。

陆启明惊讶。

“你不吃饭?抽哪门子风?”

“我不饿,睡觉去。”

江妙妙转身上楼,再也没下来。

陆启明放心不下,吃完饭后单独给她煮了碗面条,端到楼上敲门。

“妙妙,饿了吗?出来吃一点。”

江妙妙的声音隔着门传出来。

“我不吃。”

“尝两口吧,专门给你做的。”

“我真的不饿,你走吧。”

别再诱惑她了。

陆启明叫了半天也不见她出来,只好放弃,去楼下洗碗。

他怀疑她病了,可是到了下午,她又神采奕奕地走出来,拉着他去找西装。

江妙妙一边给陆启明准备礼服,一边节食。

实在饿得受不了时,就啃几个番茄满足一下胃。

第三天时,她还特地跟陆启明出了趟海,吐得胆汁都出来了。

在近乎自虐般的减肥后,她感觉自己明显消瘦一大圈。

再去试婚纱,尺寸刚刚好。

江妙妙站在镜子前,自恋地转了几圈。

陆启明推门而入,正好看见这一幕,愣住了。

“你不是说……不能提前试穿,否则不吉利吗?”

“有吗?我忘了。”

“……”

陆启明想起一事,欣喜地问:“那我能不能试试我的衣服?”

昨天就改好了,正挂在衣柜里呢。

江妙妙微微一笑,摇头,走到他面前。

陆启明不解,“为什么?”

“因为……”她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我们晚上结婚吧。”

她已经饿得受不了了,想要大吃一顿。

陆启明没有异议,下楼鼓捣他的大餐。

江妙妙又把婚纱改进了些,在领子和袖口处缝了一圈蕾丝,剪掉多余的线头,从餐厅仓库里的圣诞树上,摘下小星星缝到裙摆上。

她找到一块红布,做了两朵胸花,在胸花底下的布条上,用自来水笔写了“新郎”和“新娘”。

还差什么呢?

头纱?这里没蚊帐,估计是没戏了。

江妙妙站在阳台上,发现隔壁院子里开了些野花,跑去摘下来,配上铁丝和碎花布,做了一顶小小的花冠。

岛上的原住民也有不少首饰,她从这家拿了耳环,从那家拿了项链,东拼西凑,凑出一整套。

她忙碌的时候,陆启明也没闲着,把早就准备好的菜品做出来,搬了张餐桌放在湖畔草地上,铺好桌布,将菜和饮料都端过去。

婚礼需要仪式感,他把酒吧的白色门框给卸下来,安在草地上,缠上鲜红的布条,看起来喜气洋洋。

计划中的事情都完成了,可是换好衣服站在草地上,江妙妙总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

一坨毛茸茸的东西拱进她裙摆里,她提起来一看,想到了。

“我的肉肉啊,怎么把你给忘了。”

它可是很重要的角色呢!

江妙妙摘下头上的花冠,套在它脖子上,看起来像个项圈。

至此,所有事情都做完了,二人一狗走到红框下。

她看着他,他看着她,彼此都有点尴尬。

“咳咳。”

陆启明穿着比他肤色更黑的西装,清清嗓子,突然单膝跪下,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小的银色戒指。

江妙妙错愕,“你从哪儿弄来的?”

“酒吧里有个装饰用的银酒杯,我半夜偷偷磨的。”

“……好吧,谢谢。”

她伸出手指,准备戴上。

陆启明却坚持走完全程。

“江妙妙小姐,你愿意嫁给我这个快五十岁的老头吗?我可能吃的比你多,死的比你早,你愿意对我不离不弃吗?”

江妙妙笑嘻嘻。

“我愿意,我还愿意在你走后住你的房子,花你的钱。”

他眨眨眼睛。

“可我没有房子没有钱,唯一拥有的东西就是你。”

“是吗?那可是个举世无双的好宝贝呢。”

他轻笑,为她戴上戒指。

皮肤黑,戒指亮,别有特色。

陆启明站起身,江妙妙拉拉裙摆,“我没有半夜偷偷磨戒指,所以没法跟你交换了。”

“没事,你欠着,用当牛做马偿还我。”

江妙妙掐了他一把。

“谁是牛,谁是马?”

他连忙赔不是,“我是牛我是马。”

“那我呢?”

江妙妙扬起小脑袋,陆启明捏着她的下巴亲了口。

“你是我举世无双的好宝贝。”

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一场婚礼静悄悄地举行。

新郎:陆启明。

新娘:江妙妙。

证婚人:江肉肉。

男方家人:江肉肉。

女方家人:江肉肉。

伴郎伴娘:江肉肉。

宾客:江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