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空着,你打算种什么?”胡向慧望着后院的东北角,好奇地问。
“我打算种草莓。”叶纤红笑道。
“啊?院子里还可以种草莓?”胡向慧吃惊地问。
这时候虞城的草莓还不多见,大家都当它是稀罕玩意儿,如果自家院子里可以种,那想吃就方便了。
“当然可以,花盆里都能种,如果一年四季都想吃,就得搭个小小的暖棚。”叶纤红肯定地回答。
院子后面还有几块空地,叶纤红打算再种一棵荔枝树,一颗芒果树,这边的气温虽然达不到热带的程度,不过她有灵液,相信能让它们长出水果。
“小红——”是郑建国在叫。
他回来时,看到院子里的车,知道女儿回来了,就朝屋里喊了一声。
叶纤红听到了,大声应了声,丢下胡向慧两人,回到屋里。
“爸,烧烤的架子和铁板你都弄好了?”叶纤红急匆匆地过去问道。
这次把烧烤用的工作,全部交给父亲去做,他是老钳工了,小舅那边电焊机切割机什么的都有,只有买些不锈钢,应该难不到父亲。
不过没真正见到,她总归不放心。
“做好了,你来看看行不行。”郑建国抹掉额头滚下来的汗珠,笑着问道。
家里已不需要他支撑了,这让他又高兴又失落。现在能为女儿做些事,他非常有成就感。
为了达到女儿要求,他一上午一直在那边忙碌,力求做到最完美。
全部加工好后,又用砂轮机细细把边角磨平,还用砂纸擦得锃亮,看起来像工艺品一样。
因为几个架子都是不锈钢和铁板做的,加起来有一百多斤重了,他绑在自行车后座运回来,出了一头汗。
“都很好,比我想的还要精致。”叶纤红仔细看了看,每一样都跟自己想像的一样,非常满意,笑着夸了一句。
“那就好。”郑建国再次抹了一下汗,心里非常满足。
胡向慧和卫谨言在一边看着他们父女互动,没有出声。
“爸,这是向阳他姐——”叶纤红这才注意到胡向慧两人也跟过来了,连忙替他们做了介绍。
“叔叔你好。”胡向慧看郑建国是个老实人,主动叫道。“过来给你们添麻烦了。”
“不会。”郑建国憨厚地笑道。“欢迎你们来做客。”
他比老婆乐观,觉得女儿有这个本事,什么样的男人不好嫁,所以不担心向阳家里人会对自家有什么看法。
几个人一起把架子拿进屋里,放在客厅的角落里,重新坐下来。
叶知书见时间不早了,准备进厨房做饭,看到里面这么多鸡鸭鱼肉,想起女儿说晚上要烧烤,也不知道哪些菜是晚上用的,哪些菜中午可以吃?
“小红,你来一下,哪些菜是晚上要用的,你先给我分开,免得我中午用掉了。”叶知书走到厨房门口叫道。
“哦。”叶纤红应该了声,匆匆走过去。
把专门用来烧烤和做铁板的材料拿出来,放在一边,剩下的随时吃都可以。
“小红,刚才向阳他姐给了我这个,你说可不可以收?”叶知书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鸽蛋大小的乳白色玉坠,外面还镶了一层金边,应该是项链的吊坠,看起来非常精致。
“我看看。”叶纤红洗干净手,小心接过来,走到窗前对着亮的地方。
这块玉不像翡翠那么通透,反而有点像羊脂一样滑润,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叶纤红就有些犹豫。
不过又一想,两家都准备结亲了,收点玉器也没什么,大不了到时请专业的人估个价,下次去京城看望向阳的父母,同样送一块玉器好了。
“妈,你收着吧。”叶纤红把它还给母亲,说道。“下次回家我给你买一条金项链,这样就可以戴了。”
“值不了多少钱吧?”叶知书问道。
如果值不了多少钱,她才敢戴着,否则得还给人家,太贵重的礼,可不能收。
“我也看不出来,应该很贵吧!”叶纤红只能含糊地回答。“不过既然送来了,你就戴着吧,下次我去京城见他爸妈,大不了也买玉器送人好了。如果还回去,反而让人家有想法。”
“这个——也对。”叶知书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收了起来。“不过你有空问一问值多少钱,太贵了我可不敢戴。”
有人说黄金有价玉无价,如果真的很值钱,她怎么敢戴?
万一掉地上或者哪里磕一下,她还不心疼死?
“妈,我们现在有钱了,买块玉戴也平常,你别小气巴拉地被人笑话。”叶纤红安慰地说道。
“你说的轻巧。”叶知书没好气地说道。“你别以为我不知道,现在除了那家美容店在赚钱,其它到处都在用钱,你现在还借了很多债吧?”
女儿现在有多少家底,她又不是不知道?还没到女儿说的那样,可以随便用钱的程度。
“妈,你放心好了。”见妈妈其实在担心自己,叶纤红一时有些语塞。
想了想,又安慰道。“我现在的生意,只要投资下去,将来都会赚钱的,你尽管放宽心。”
“我知道。”叶知书叹了一口气。“问题是你自己要投资不说,家里的亲戚看你赚钱了,也想要你帮忙。两个舅舅的事刚办事,你舅妈又盯上你的美容店了——”
这种情况在农村非常常见,亲戚里有人出头了,来要好处的人就多了。
还好小红有主见,没有谁开口都给好处。
否则再多的钱,也填不满亲戚的无底洞啊!
“没关系的,妈。”叶纤红将身子靠在妈妈的背上,感受到她背上的骨头已没有以前那样硌人,心里突然安宁下来。“只要给我几年时间,我一定会赚很多很多钱,让你再也不必为这些事担心。”
“那我就真的可以享福了。”被女儿这样依靠,叶知书心里又是欣慰又是感动。
客厅的自鸣钟突然响了起来。
“十点了,我得做饭了,你出外去吧。”叶知书推开女儿,心急火燎地说道。
“我来做吧。”叶纤红想到自己以后给妈妈做饭的次数只怕会越来越少,忍不住开口道。
“不用不用。”叶知书把女儿推出去。“你去陪客人,这里我来说行了。”
叶纤红见妈妈坚持,又想着姐姐姐夫难得来一次,自己一直不去陪,也会让他们有想法,只好回到客厅。
饭菜才做了一半,就听到门口有声响,原来是安安和兴旺回来了。
“今天怎么这么早结束了?”叶纤红望着两人满头大汗的样子,惊讶地问。
以前他们都忙到十一点才回家,今天照时间上来看,应该十点就结束了。
“我把事情交给张建盛,提前回来了。”安安边往卫生间走去,边解释道。
“哦。”叶纤红应了声,心里为弟弟高兴。
他终于懂得把工作交给别人,自己学着做个甩手掌柜了。
弟弟今年才十五,说到底还是个初中生,很多做生意的大道理,跟他讲未必会理解,得让他自己去体会。
他能有这样的进步,比多赚一千块钱还让叶纤红高兴。
“姐,我先回家了。”郑兴旺跟屋里人打过招呼,向叶纤红告别。
今天既然有机会回来,他自然想回家看看爸妈,所以急匆匆地要走。
“行,你去吧。”叶纤红挥挥手。“记得中饭还来这边吃。”
见他空着手回去,叶纤红想了想,又叫住他,从厨房拿出一块一斤多重的五花肉,又拿了两条一尺多长的带鱼,装在袋子里递给他。“这肉和带鱼,你带回家吧!”
三叔家条件不好,平时肯定很少见荤腥,这块肉可以让他们好好吃一顿了。
“这怎么行?”郑兴旺连连摆手。“我不要。”
自己吃堂姐家的,住堂姐家的,现在回家了,还拿她家的东西回自己家,他哪里好意思?
“听姐的话,拿着吧。”叶纤红沉下脸,叫道。“你今天上午还在工作,哪里有时间给家里人买礼物,这些东西就当是你这次回家孝敬爸妈的,听话——”
说完,硬塞到他手里。
“谢谢姐。”郑兴旺接过袋子,眼睛红红地低下头。
以他的年纪,还不会想到回家要给家里人买东西,直到堂姐递东西给自己时,他才突然意识到这一点。
越是如此,他内心越感激,少年人心性,让他不愿把这样的情感露出来给人看,免得被人看到了笑话。
“快去吧!晚了你妈就做好饭了。”叶纤红拍拍他的肩,催促道:“记得午饭来这边吃。”
“嗯。”郑兴旺应了声,转身匆匆走了。
郑建国望了女儿一眼,心里暗暗诧异。
以前小红什么都不懂,自己回家都不会给家人带些什么,更不用说教别人了。没想到现在心这么细,连兴旺回家都替他考虑到了。
难道真的是突然开窍了,变得懂事了,所以才会这么受欢迎,一下子交了这么多朋友?
如果是以前,这真的是无法想像的。
胡向慧和卫谨言对望一眼,暗暗为叶纤红的行为点头。
一个人人品怎么样?嘴里说是没用的,要看他平时的生活细节。
叶纤红对一个堂弟,都会这么用心对待,对向阳还会差吗?
难怪弟弟跟她认识之后,一颗心就全在她身上了,即使那时她还是个普通的乡下姑娘,无钱无势力。
看来不用再考虑了,这个弟媳妇他们要定了。
叶纤红不知道自己无意的一个举动,会让胡向慧有这样的联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