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现言小说 > 重生九二好生活 > 第三十七章医院的晚餐全文阅读

自家的老房子又旧又矮又破,下雨天还会漏水,郑兴安非常不喜欢,有一次去过祝郁家后,他就更自卑了。

他做梦都想着自家能造新房子,把房间弄得像祝郁家那么漂亮,那他就可以邀请朋友来自己家做客。

不像现在,就算过生日,他也不敢告诉同学,怕人们要来自己家,被他们看到寒酸的样子笑话。

叶纤红能理解弟弟的心情,小时候她也这样自卑过。

“这房子是租来的,不是自己买的,我们不能满足。”两人从房间出来,叶纤红打开电视,对弟弟说道:“等姐赚了钱,买一套比这大一倍的大房子,装修得比它更豪华,那时候我们一家人住在一起,才叫好呢!”

“嗯。”姐姐的话非常激励人心,郑兴安听得热血上涌,大力地点头。

倒了杯水给弟弟,把他留在客厅看电视或做作业,叶纤红去厨房炒菜。

因为要带去医院,所以菜的品种不多,主要是红烧肉。

她在肉里加了冰糖、料酒、桂皮、茴香和葱姜,开小火慢慢炖着,务必把肉焖得酥软。

父母历来节俭,家里好久闻不到肉味,弟弟肯定馋坏了。

等炒好菜,叶纤红把它放到桌子上,将鸡汤装进保温罐里,叫弟弟先吃着,自己去医院一趟。

听说妈妈病了,在医院躺着,郑兴安哪里肯一个人留在家,嚷着要跟她一起去。

叶纤红想了想,就同意了。

她习惯把弟弟当成小孩子,像对儿子一样照顾他,忘了他都十五岁了,已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

那就一起去吧,干脆把饭菜全带过去,一家人在医院吃晚饭。

四菜一汤加上一锅饭,姐弟两个双手都没空着,各拎着两个大袋子,一起往医院走去。

到了病房,妈妈已醒了,正虚弱地跟爸爸说着什么,看到女儿儿子进来,脸上的笑容就荡漾开来。

“妈,你饿了吧?”叶纤红把饭菜放到床头的柜子上,又接过弟弟手里的东西,同样放好,笑着问道。

“嗯。”叶知书微微点头,脸上的笑容带着说不出的满足:“就等你做饭给妈吃了。”

刚才老公说了女儿的事,她是女人,容易理解女儿为什么这么赚钱,所以并不担心,反而为女儿骄傲。

女儿这么能干,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她得的是心病,除了娘家的事,女儿也是她最心疼最难过的一环,只是她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女儿小时候的遭遇,她都看在眼里,总觉得欠了她许多,也一直担心她性子不好,嫁不到好男人,将来会吃苦。

现在好了,女儿到城里不过一年,就有了这么大的改变,她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呢?

“那我盛汤给你喝。”叶纤红见妈妈脸上的笑容,心里也安定下来。

前世一直以为妈妈瘦成这样,是得了某种可怕的疾病。现在看情形,可能真的只是营养不良引起的。

积郁成疾?在叶纤红的印象里,妈妈确实很少开怀笑,有时候看着她笑了,也是笑容在眉梢里,没往心里去。

倒是一个人偷偷流泪,她看到过很多次。

至于其它问题,就更多了。

她记得妈妈经常肚子不舒服,有时候没吃东西,也会莫名其妙地打嗝。有时候整晚睡不好,说肚子硬得像石头,要爸爸不停揉着,才舒服一点。

以前她不懂这些,以为只是胃病,吃点消化药就好了,现在看来,是情绪引起的内脏病变。

戏里的梁山伯得了相思病而死,据说就是因为不思饮食造成的。原来人的心情大起大落,真的会对身体造成极大的破坏。

要不,让爸妈和小弟在虞城生活些日子,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自己现在没有准点上班的工作,可以多给家人做些好吃的,多陪妈妈说说话,对她的病应该有帮助。

暗里又叹了口气,妈妈估计丢不下老家,丢不下她养的鸡鸭和猪,就算住二三天,可能都难。

心里纷乱想着心事,手里一点不慢,把装鸡汤的大罐拿出来,舀了一碗汤给妈妈,再把煮软的鸡拆了大腿骨架,夹了一些肉进妈妈的碗里。

爸爸已扶着妈妈靠坐在床上,在她胸口的薄被上,垫了一块毛巾,防止喝汤溅了来,弄脏了被子。

叶妈妈拿起汤匙喝了一口,鸡刚炖好不久,拿到医院后温度正好差不多,不烫口,又没变冷变油腻,喝进肚里暖暖的很舒服。

“好喝。”叶妈妈笑着称赞了一句,见锅里的鸡不小,一家人喝也多了,又道:“你们也喝。”

叶纤红另外舀了两碗,递给爸爸和弟弟,见他们喝得香,自己也盛了一碗。

这时候饲料鸡还少,市场买的鸡大多是农村自家养的,肉质紧实鲜嫩,那种味道根本不是前世的鸡可以比的。

叶纤红寻思,趁现在鸡肉好,是不是应该多吃些,等过几年,想吃这么好的土鸡就难了。

忽然想到自己有空间,如果到时买不到好的鸡,在空间养一些就好了。

喝完鸡汤,叶纤红打开饭菜,给他们盛饭。

原来想着妈妈多喝点鸡汤,吃些鸡肉,就不煮粥了,不想妈妈喝了鸡汤,肚子真的饿了,想吃米饭。

既然是营养不良,只要妈妈能吃得下,应该没什么问题,叶纤红这样想着,就给她也盛了碗米饭。

郑兴安一直乖乖地坐在床头,看姐姐一个人忙忙碌碌的,却做得井井有条,他想帮忙也插不上手。

姐姐从小就是自己的保护伞,现在长大了,这种感觉变得更加明显。

“发什么呆,快吃。”叶纤红把饭碗递给弟弟,又夹了块红烧肉给他,提醒道。

“嗯。”郑兴安点点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又夸道:“姐做的红烧肉真好吃,比妈做的还好。”

“没良心。”叶妈妈这时候心情非常欢畅,听到儿子的话,笑着骂道:“给你做了十五年的饭,今天居然被你嫌弃了。”

“哪里有。”郑兴安尴尬地解释。“我是说妈做的好吃,姐做得更好吃——”

“行了,别解释了,越描越黑。。”叶妈妈当然不会在意儿子的话。“既然喜欢,就多吃点。等你姐嫁人,你想吃也吃不到了。”

“啊?”郑兴安一怔。“姐姐嫁人?嫁给谁?”

“你姐是女孩子,当然得嫁人?”叶妈妈白了儿子一眼,取笑道:“难道你希望你姐嫁不出去,成为老姑娘啊?”

“不是,不是。”郑兴安慌乱地说回答。

不知怎么的,姐姐要嫁人这个事实,让他莫名地难过起来。

“别信妈的。”叶纤红前世看多了兄弟看着姐妹嫁出去,舍不得流泪的情形,有点明白弟弟的心情,笑着说道:“我才十九岁,嫁人还早着呢?”

“不早了。”叶妈妈今天的精力都放在女儿身上,忽略了儿子的心情,此时反驳道:“碰到好的男人,就应该抓住,等他们结了婚,你后悔就来不及了——”

叶妈妈也是矛盾的心理。一方面觉得女儿还小,怕她过早接触男人,会被他们骗了。另一方面又怕她蹉跎好年月,等年纪大起来,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总的说来,还是希望女儿嫁得好,所以早点谈恋爱的想法占了上风。

郑建国照例没有说什么,只是闷头吃饭,偶然抬起头,憨笑着望着家人。

女儿现在这么能干,对她弟弟又这么亲,他对儿子的担忧就少了些。只要他有本事考上去,想来学费不用自己担心了。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传来,四人一起抬头,看到一个男孩子提着一只水果篮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