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上的是烧鹅,半只烧鹅装在一只一尺多长的腰形盘上,端上来放在桌子正中间,看起来非常多。
“姐,这么多怎么吃得完?”安安转头望向叶纤红,惊讶地叫道。
姐姐做事,一向极有分寸,今天怎么也做了件糊涂事,居然点了这么大一份烧鹅,怎么吃得完啊?
“不多的,每人几块就吃完了。”叶纤红笑道。
这是事实,烧鹅看着量多,其实大家分一分,也没多少了。
它跟虞城这边吃白切鸡不同,鸡肉大家都是当菜吃,不管是蘸酱油吃,还是加盐醉了吃,都比较咸,只能用来下饭,一人一餐吃不了几块。
而烧鹅的味道,更像肯德基那引些洋快餐店的鸡腿鸡翅,适合这样夹了当零嘴吃,蘸着酸梅酱之后,酸酸甜甜的,吃十几块也不会腻。
在前世,叶纤红经常跟五六个闺蜜去吃宵夜,一般都点半只,吃完也就饱了,其它最多再来点海鲜或青菜,就吃不下别的主食了。
“吃不完可以打包。”胡向阳以为叶纤红点的时候没注意,所以叫多了,为免她难堪,笑着说了一句。
说完,从烧鹅的大腿处,夹了一块肥厚的肉,蘸了一下酸梅酱,送进嘴里,大口嚼了起来,嘴里连声赞道:“好吃。”
叶纤红知道胡向阳的心思,也不点破,把鹅头首先夹过来,用筷子把鹅头里那团像脑髓一样的东西挖下来,蘸酱后放进嘴里。
又抓住鹅嘴,开始从脖子处啃了起来。
郑兴华以前没吃过烧鹅,这会看到一大盘油亮的烧鹅肉,肚子也感觉饿了,就夹了一大块进嘴,觉得酸酸甜甜地味道确实非常好,于是放下心事,专心致志地吃起来。
一时间只听到吃肉的咀嚼声。
对面的桌子刚点完菜,有个二十七八的女人看他们这边狼吞虎咽的样子,就有点看不上,嘴里轻蔑地哼了一声,鄙夷道:“土包子——”
“别惹事。”她旁边的男子看起来三十四五岁,性子相对比较沉稳,小声制止道。“人家喜欢吃什么?怎么吃?都是他们的事,跟我们无关。”
虽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相对而言,他的人物经历比他们丰富得多,想问题也深一些,知道这里不是路边的大排档,能来王子饭店吃饭的人,有几个是普通人?
即使对方是农民,跟自己也没关系,没必要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怕什么?”女人不服气。“这些人一看就是乡下来的,穿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
猜到对面的女孩子跟段公子谈过恋爱,被抛弃后,又跟这么高大帅气的警察在一起,说不妒忌肯定是假的。
几年前,她在亲戚的介绍下,也跟市里的某个二代恋爱过。
可惜让人家白睡了三年,最后还是被抛弃了。
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想重新找个好男人嫁出去,就非常难了。
身边的人都知道她的经历,自然不愿意娶一个有这样经历的女孩子。
而他跟二代一起生活了三年,也算见过了世面,男人如果不够出众,她又看不上。
更让她苦恼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没睡好,皮肤也变得越来越差,不但长了黄褐斑,还有一些不明显的粉刺,这让她那张原本显年轻的脸,一下子成熟了几岁。
听说虞城新开了一家美容会所,叫什么纤诗的,有一种高档面膜,能让人的皮肤在短时间内,就恢复细腻光滑,于是她上门去打听了一下情况。
听说一次就要一万,又打了退堂鼓。
跟那个二代在一起的时候,她非常疯狂,一有钱就去旅游和购物,根本没有存下钱,现在哪里拿得出一万啊!
看对面女孩子那张吹弹得破的脸,明明跟自己一样被人抛弃了,为什么还能吸引那么高大帅气的警察?
这样一想,心里越发不平衡了,理智也早已被她丢到了九霄云外。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沉稳男子再次劝道。
今天大家一起出来,是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没必要招惹人,因小失大。
再说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如果她招来麻烦,他肯定也要受牵连。
他实在没兴趣替这种没脑子的女人背黑锅。
“行了行了。”女孩子被他一再这样劝阻,就有点扫兴。“早知道不跟你一块来了。”
“那好,你自己看着办吧!我不插手。”男子也是有脾气的,见女孩子不识好歹,懒得再管,斜了她一眼,站起来说道:“我上洗洗手间,你随意——”
叶纤红虽然低头在吃东西,他们的对话却全落入耳中,心里早已气得不行。
因为堂哥的原因,她怕自己这时候发作,会让堂哥的处境雪上加霜,才一再忍了下来。
早知道在这里吃饭,会受这鸟气,不如提前给温俊打个电话,让他给自己准备一个包厢。
迎宾员虽然说没有小包厢了,但是这种以接待高规格顾客为主的饭店,怎么可能一个包厢也不留?那万一有重要的贵宾来了怎么办?叫他们坐在大堂等?
所以温俊手里肯定还会有一两个空着,宁愿不做生意,也要留着,以备不时之虚。
正在犹豫要不要找一下温俊,离开这个地方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叶小姐,真的是你啊?”身后有人惊喜地叫道。
“温大少。”叶纤红站起来,意外地叫了一声。
没想到自己正在念叨这个人,这个人马上就出现在自己面前了。
“怎么来了也不给我打个电话?”温俊故作生气地埋怨道。“如果不是我有事正好来大厅,恰巧看到你,都要错过你了?”
一般情况下,包厢订出去后,如果订房者是重要客人,酒店经理都会通知他。
而大堂的普通客人,他就没办法知道是谁来了?
“今天请堂哥吃饭,临时过来了,所以就没有打扰你。”叶纤红笑着揶揄道。“你的王子饭店生意真好啊,连小包厢都订不到?”
“只要你开口,就算腾我也会给你腾出来。”温俊大声说道。
又望着站起来的胡向阳,笑着过去握手。
温俊是肖东灿的死党,肖东灿有活动时,双方肯定会见面,所以两人并不陌生。
只不过两人不算同一个圈子的朋友,平时也没有单独接触过,所以私交一般,反而不如跟叶纤红熟悉。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叶纤红跟他女朋友章诗萍,算是好姐妹,从这里排过来,他们的关系也算比较亲密。
“这是我堂哥郑兴华,在自来水厂上班。”叶纤红给他们相互介绍。“这是温俊,广州人,王子饭店的老板。”
“你好。”温俊见叶纤红这个堂哥有些拘束,知道是个实在人,主动伸手打了声招呼。
“你好。”郑兴华挤了个笑脸,伸手跟他握了握。
“我弟弟你认识,就不说了,这是我堂弟郑兴旺。”叶纤红介绍完,又对两人说道。“叫温大哥。”
“温大哥。”两人乖乖叫了一声。
“安安这么高了啊!”温俊见郑兴安站起来,都跟自己差不多高了,不由惊讶地叫出来。“都成大帅哥了。”
安安被他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脸红红得不知道如何接话。
“当然了。”叶纤红得意地把话接过来,笑道:“这是我家的基因好,马上就能把你比下去了。所谓长江后浪推前浪,你这个前浪马上要被拍死在沙滩上了——”
几人一起笑了起来。
郑兴旺站在旁边,听他们猛夸自己的堂弟,就有些尴尬和自卑。
自己明明是哥哥,为什么却长得这么矮这么瘦?感觉实在没脸见人了?
温俊和叶纤红也看到了这一点,及时止住了话头,没有接着往下说这件事,免得伤了郑兴旺的心。
“怎么样,要不要换个地方?”温俊跟桌子上的人都打过招呼,这才笑着问道。
相对别的地方,这个角落还算安静,可是叶纤红和胡向阳都不是普通人,做为主人,如果不表示一下,就有些失礼了。
叶纤红转头扫了旁边那桌几个人一眼,见温俊过来后,他们都低下头不出声了,显然知道温俊的身份。
这样也好,他们应该不会再在底下嘀嘀咕咕,影响自己吃饭了吧!
这样的行为,虽然有点狐假虎威,不过叶纤红不介意。
在她看来,方法无所谓,只要有效就行。这个地方还算清静,她实在懒得再换地方了。
“算了,还是在这里吃吧,不想麻烦了。”叶纤红想明白这一点,就拒绝了温俊的好意。
“随便你们。”温俊知道叶纤红的性格,不会在意这些表面的东西,向服务员招招手,要厨房送一盏木瓜官燕过来。
这也是酒店通常的做法,碰到重要的女士过来,送些适合她们饮用的滋补品,加深双方的感情。
不管是炖熟的木瓜,还是燕窝,对女孩子的身体都极有好处。
当然得长期食用才有效,像今天这样偶然吃一盏,作用就有限了。
叶纤红的身子看起来比较单薄,应该特别需要这样的食材滋补一下。
木瓜有什么作用,稍微有常识的人都懂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