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几天,白翌宸忙着在公司练歌,没有时间出来。
因为换了一首主打歌,要重新编曲和录制,这几天他必须抓紧时间完成这个,免得影响正常的出唱片计划。
正常情况下,出一张唱片非常不容易。
从开始找歌,到编曲录制灌唱片,中间有太多的工作要做。
就叶纤红理解,就算一个月时间,也未必能完成。
只是香江的工作效率,历来高得吓人,九十年代形势最好的时候,十几天就能拍出一部电影,这在其它地方是无法想像的。
出唱片也一样,像张学友这样的歌星,一年出三四张都不奇怪。
还有大量的商业活动要参加,给歌手打磨一首歌的时间真的不多。
白翌宸也是发了狠,没日没夜地练歌,所以很快完成了录制工作。
叶纤红没有他骚扰,反而更自在,两人买了不少纪念用品,准备带回去。
一个星期后,这张唱片就正式发行了。
当叶纤红在音像店看到后,掏钱买了十张,让白翌宸签上名,准备带回去送人。
好不好卖另说,自己在国内也算有路子,总得支持他一下。
听说内地也同步发行了,叶纤红打电话给姜皓,请他帮忙。
他在广电这个圈子有路子,可以想办法让这首歌在各地的电台上多宣传几次,任何一首好歌想炒热,都必须有一定的播放量,才会被大家熟悉并喜欢上。
她相信这首《我的骄傲》肯定能大红大紫,前提条件是有足够的宣传。
没有人听到,再好的歌,也只能存在仓库里。
或许某天被人在重要场合翻唱了,才重新被人认识一遍。
这对白翌宸来说,肯定无法接受。
“没问题。”姜皓一听,轻松地应下来。
反正这时候电台放什么歌,大多由主持人说了算,除了点播节目之外。
只要是好歌,节目组也不会拒绝。
他只要请家人给各个电台打声招呼,轻易就能做到。
“谢谢小红姐。”听说她安排内地电台宣传自己的歌,白翌宸激动得又想流泪。
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自己的事,就算父母和表姐他们,也没有人想过用这样的办法,替自己宣传。
“是你唱得好。”叶纤红只好继续安抚他。“如果不好听,就算请人帮忙,也只是放一次算一次,没多大效果。”
这是没办法的事。
真正大红大紫的歌,好听是第一步。
任何一首能在街头巷尾传唱的歌,都经得起一听再听。
至少前世容祖儿的版本,达到过这样的高度。
白翌宸的唱功虽然稚嫩,但是九十年代初的市场,跟容祖儿的时代肯定不同。
这时候没有网络,香江的宣传虽然跟前世的流量明星差不多,各大公司到处为自己的艺人打榜,但是好歌成名确实比前世容易多了。
果然,经过十来天的推广,这首歌开始在香江的街头巷尾,悄悄流行起来了。
而白翌宸也开始在唱片公司的安排下,到广播电台宣传自己的歌。
如果不出意外,一炮而红应该已成事实。
叶纤红见事情办完,来香江也有二十天了,于是准备回深城,跟温俊汇合后,再聚几天,然后回虞城。
温俊跟章诗萍原本计划在国外呆足一个月,因为蜜月结束后,需要回家一趟,正好叶纤红和胡向阳在自己的家乡,于是提前回来,尽一下地主之谊。
没想到父亲突然被调到深城,那他更应该提前回来,安排一下了。
第二天两人到深城的时候,直接被温俊接走了。
“小红,谢谢你。”章诗萍一看到叶纤红,就冲过来抱住她。
或许是因为跟父亲其它的孩子关系冷漠,所以更看重白翌宸这个表弟。
可是自己能力有限,很多时候并不能帮到他,这让她一直很愧疚。
现在通过小红的帮助,他不但唱歌比赛获了奖,还正式加入唱片公司。
这样一来,算是有了一条很好的出路。
这次表弟出唱片,原本她比较担心。
一般来说,除非公司看中你的潜力,愿意力捧你,否则第一张唱片,很难溅起水花,赚到大钱。
毕竟新人大家不熟悉,受的关注自然少,需要慢慢熬才能出头。
没想到小红又帮他写了一首歌,唱片刚出来,就已经有了大红大紫的倾向,她怎么能不激动。
在香江这个特别现实的社会,只要你的能力获得肯定,那就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将来在这个行业越走越远。
就算是四大天王,也是因为利益原因,才能被唱片公司大力宣传和推广。
否则唱功比他们好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其它人没有机会?
“客气什么。”叶纤红知道她想说什么,嫌弃地白了她一眼。“白翌宸是你的表弟,就是我们所有人的弟弟。”
这样说虽然有些矫情,问题是这次来香江,被这个小子缠上了,她就算不想帮,也不行啊?
温俊和胡向阳是老朋友了,见面举拳碰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了。
于是一起上车,回温俊深圳的家。
这边的房子,是他在虞城开王子饭店赚钱后,自己出钱买下来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章诗萍是香江人,一直想搬出来自己住。
香江的房子是天价,她买不起,深圳和香江这么的,这边有房子了,她想过来住也方便。
这套房子位于皇岗那边,离叶纤红前世生活过的地方并不远。
为了不被打扰,他买的是一栋独门独户的老房子,因为重新翻新过,住起来倒非常舒适。
“喜欢这边吗?”温俊安顿好两人,一起在客厅坐下来,随口问道。
胡向阳没有浪漫细胞,小红说哪里好,肯定只会附和说好,所以他直接问叶纤红。
“不错。”叶纤红笑着点头。“这些日子天天逛街,把当地的特色菜和小吃,都尝了个遍,非常过瘾。”
这是大实话。
重生后,虽然过得比较顺利,可是前世的生活经历,她一直无法忘怀,慢慢地就成了执念。
这次过来,因为比前世来得早,所以无法联系上前世的闺蜜。
但是能碰到雷晓贞,已经超出自己的期望了。
旧地重游,前世的一切变得更清晰,她感觉自己的心结慢慢解开了。
这一趟旅行真的太值得了。
“是吗?”温俊没想到两人把重心放在吃上。“我以为你做菜水平这么高,看不上这边的美食。”
作为土生土长的羊城人,他对本地美食,当然有足够的自信。
特别是老火靓汤,又营养又美味,是其它地方所没有的。
只是小红做的菜太好吃了,如果她开一家美食店,只怕这些店的生意,会大受影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