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很开心,是不是?”
他看到她从自己怀里抬起头来, 眼睛笑得弯弯得, 露出一排白牙齿,尖尖的, 绝非天真无邪的;无所顾忌的带着点刺, 一如两年前在离岛上时, 他就知道,此刻她怀里这个姑娘, 绝非善类。
她时不时会有一些行为完全的出乎他的意料。
叫他们去死!
那天她当着所有人的面露出那个微笑时, 他看到了其中另一层含义。这个只有同类才能懂得的疯狂与怒吼, 突然之间将他死寂了二十二年的胸腔点燃起巨焰。
然后,我们生!
她就是他心里着魔一般痴迷着的东方。不是香港为了迎合英国人而走了形的东方, 更不是上海这谄媚附和任人宰割的东方,是流淌在他骨血深处, 穷极一生都想要捕捉到的那一点在这远东土地上古老而缄默的民族, 终有一天能诞生令他发冷抑或发热的激情的影子,在这个人身上如此血淋淋的鲜活着, 一次次将他征服。
此刻她就靠在他胸膛,他如此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使她发觉自己每一个眼神与呼吸里都带着爱慕。
她在他怀里用力点点头。幸好她很快松开了手,否则再多一秒,难保他神魂颠倒之下会做出什么越矩的动作。
有人将一只白兰地酒瓶递过来,标签上已经密密麻麻写满了中文字的日文名字。
整个研究院,有中文名字的, 只有谢择益与她两个人。
谢择益将酒瓶递到她面前。
她看着那一行行的中文字,用字正腔圆的国语说:“不签。”
他将酒瓶退回去。
她又在他身边小声说了句:“丢老母的签名。”
听得这句,谢择益微笑了。突然想起,他似乎耻笑过她:“广东话讲得唔错。”他现在打算将这句话再认认真真说一次:“讲得唔错。”
她笑了:“没我们什么事了,对吧?”
“嗯。”
“那么回去了?”她说。
他点头。
她走三步,他迈两步。没跟上去,只不近不远跟在她后头。走在人群里时,他已经模糊了别的一切;远离了人群,更是什么都不在眼里。
他本是个无可无不可的人。这辈子消极惯了,恋人次次使得他失望透顶,这么麻木而惯性使然的过下去,这辈子也不是不能过。毕竟,不走心的情话他信手拈来,随便说两句,便轻易将人哄住,他再擅长不过;被诋毁懒得再解释一句,对自己的生活不抱任何期待,不相信爱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不认为自己会遇到喜欢的人了。英国人拿他当枪使,做殖民者为虎作伥的帮凶,那么使便是。毕竟从未有人真正认可他的存在,他没有任何港湾与归宿。
他一直在等她出现,却又从未指望过她出现,像渴死病人终于见到绿洲,在黑暗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终于见过一次光;是礼物是莫大的惊喜,宛如神赐……
出生便盲了,从未见过光,一辈子在暗夜里做一只负鼠也不是不能过。但若让他见过一次……
无数次的,几乎立刻想将她没收。
假如她此刻回过头来,一定会被他的神情吓到。这感情炽烈到几乎将他烧作飞灰,他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会有人怀疑谢的男主地位,他出场时女主就唱了“情人若寂寥的出生在1874,刚刚好早一百年一个世纪,如果终身都这样漫长的等,雨季会降临赤地”。
——
*一句话概括两个男主:诗人形于色的喜怒和军人的不动声色都是高贵的,是人格的诗;诗人有理想和爱,军人有正义、信仰和仇恨。这些都是使人生发热或冷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