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有什么事就说吧,别瞒着我。”
躺在病床上的少年穿着蓝白相间的病号服,单薄消瘦的身体看上去极为脆弱,纤细白皙的脖颈仿佛一碰就断,他慵懒的倚在雪白的被子上,黑色的碎发软软的趴在额前,精致的眉骨下是一双清澈无辜的眼眸,少年的干净清爽犹如夏日里晨起的微风,带着一股青草的香气。
他看着椅子上的人,抿紧了红润的唇瓣,语气有着不符合外貌的老道与成熟,“打我清醒过来也有三天了,这三天你就没回去过。”
“望舒……我……”和少年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二十七八的女人,拥有着刺眼的美艳,让人能瞬间由她联想到祸国殃民的妖妃,“我……”
女人吞吞吐吐,说不出来话。
“小姨,你只要不跟我说,你和我姨夫离婚了,我什么都能接受。”
“……离了。”
望舒盯着她,细白的手指紧握着,心里忽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什么时候离的?”
林红心虚的偏过头,不敢直视自己的外甥,“就,就你刚昏迷那两天。”
“操!”望舒忍不住爆了粗口,随后便一直咳嗽,脸涨的通红。
他骂人也是气急了。
望舒今年十八岁,六年前他父母在出差回家的路上车祸身亡,留下了两套房产和二十年以来兢兢业业工作的存款,以及一笔赔偿金。
这些钱够普通人一辈子衣食无忧。
一时间,望舒那些亲戚全都蜂拥而至,想要成为他的监护人。
而年幼的望舒却选择了他刚结婚不久的小姨林红。
林红是个美人,是一个贪图富贵的美人,她凭借自己的美貌和执着,在三十岁那年成功的嫁入了豪门,那是真正的豪门,在京城这种卧虎藏龙的地方也是能叫的上名字的富豪。
对于一步登天的林红,望舒手里这丁点财产,她还看不上。
林红无子,除了讨好老公以外,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望舒身上,她是疼爱望舒的,可……并不是教育望舒成为国家栋梁,而是整日带着望舒出入各大商场美容院还有小姐妹们的派对下午茶,望舒模样精致,嘴甜乖巧,林红带出去也特别有面子。
望舒本就是父母老来得子,从小备受宠爱,是被捧在心尖尖上养大的小孩,父母死后又碰上林红这么一个毫无三观可谈的监护人,好好的孩子,长歪不稀奇,十几岁的望舒越发早熟,看同龄人的眼神活像看智障,在学校打架惹事顶撞老师是常事,小事情林红出面解决,大事情姨夫打个电话解决,这让望舒意识到,钱和权利的重要性。
十五岁的望舒开始给林红出谋划策,教她该如何拴住丈夫的心,如何解决丈夫外面那些女人。
他的主意总是有效。
望舒告诉她,姨夫总在外面沾花惹草,她应该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林红便暗暗的存了许多私房钱,全部交给年仅十六岁的望舒,望舒便拿着这些钱投资房产股票,也总是能赚钱,至此,地位颠倒,望舒成了林红的监护人。
若不是他一直在林红背后出谋划策,乐于作天作地的林红早就被扫地出门了。
看,现在他不过是昏迷的三个月。
离婚了。
让望舒生气的不是离婚,他老早就做好了小姨离婚的准备,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手头里的这些钱只要林红能安分点,足够他们惬意的生活。
可望舒知道,现在不能了,三个月时间,没有人管束,以林红的消费水平,能把他掏空。
“望舒,你没事吧?我去找大夫!”看望舒咳的凶,林红有些急了,起身要离开病房。
望舒是她的主心骨,两个人狼狈为奸多年,没了望舒,她过的也不好。
望舒一把握住她的手,拼命的压制住自己胸口的痒意,勉强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我问你,这三个月你怎么过的。”
林红知道他在问什么,只得老实交代,“我……拿了你家的存折,卖了股票,还有房子……不过你家那套房子和新东方的那套房子我都没动!”
“你有病吧!”望舒真的要吐血了,他松开自己的手,缓缓躺在床上,长长的睫毛止不住的轻颤,望舒深吸了口气,还算冷静的指使林红,“去,叫医生。”
不生气,他好不容易活下来,他的命很宝贵。
林红如获大赦,赶忙跑了出去,望舒听着急促的脚步声,生无可恋的看着白色天花板,不必再问林红,他已经清楚哪些钱去了何处。
他住的医院,vvip病房,林红离婚,为了维护在姐妹面前的脸面,花销只会比平时更甚。
望舒有些头疼,他不明白自己的人生怎么就这么坎坷。
没人知道,他昏迷的这三个月里到底经历了什么。
……
望舒只是一时气急,并没有什么大碍。
三天后,身体渐渐恢复的望舒出院了。
不出院他就得倾家荡产。
“望舒,要不你留在医院观察几天吧,我……我把车卖了,医药费还是能……”
“你别说话。”望舒裹着林红车上的毛毯窝在副驾驶,呆呆的看着窗外,繁华的城市让他感到陌生极了。
很快,车到了望舒家楼下,“望舒,你先上去吧,我去给你买点吃的。”
“嗯……”望舒很清楚,这顿饭又是不少钱,可他现在没心思管。
回到家,望舒看着一室狼藉,不由佩服林红。
得傻到什么程度找个存折能把家翻成这样。
望舒走到卧室,他的手机和充电器还扔在那里,三个月前,他躺在床上,一边充电一边看一本名为种田之地主的小说,结果因为手机漏电,穿进了那本小说里……
望舒昏迷的那三个月,其实是穿越。
种田之地主是一本男频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农民王大贵穿越到古代,奋发图强,种地产粮,一步一步脚踏实地,从家徒四壁开始,成为米面商人,用赚来的钱继续买耕地,增加粮食产粮,养活了半个国家的百姓,没几年就富可敌国,成为了古代大地主,还迎娶了公主。
望舒穿越成为那个和他长相一样的罪臣之子时,王大贵已经富可敌国了,国家已经非常富饶了,而他则被流放到荒芜之地,差点被饿死在国家给分配的那间茅草屋里。
准确的说,那个罪臣之子已经被饿死了。
罪臣之子要面子要尊严,哪怕被饿死他不吃嗟来之食,他可以吃,望舒冲着隔壁泼辣老妇人装乖卖笑,讨来一个馍馍,就着浑浊的井水,勉强填饱了肚子。
看着外面属于他的一亩三分地,望舒觉得他不该吃那个难吃至极的馍馍,左右都得饿死。
是老妇人和家中儿媳妇说的话激起了望舒的求生欲。
她们说,今年是永历十八年,王大贵要娶公主了。
望舒清楚的记得,小说结尾时,是永历二十一年春,公主生子。
他有种感觉,只要等到小说结尾的那一天,他就能回去,而在这三年时间里,生存才是关键。
望舒不会种地,也不愿意顶着大太阳东奔西走,在这个只有出力气才能吃上饭的鬼地方,他只能靠偷别人家的玉米土豆,厚着脸皮蹭吃蹭喝才能谋生,有王大贵这个粮食大亨在,哪怕是这种贫瘠的地方生活都好了不少,望舒长的俊,嘴又甜,家里宽裕点的也愿意给他个馍馍吃。
赖上杨砚是一个巧合。
谁让杨砚会打猎,谁让他家房檐上挂着兔子肉了。
望舒吃不到肉实在是太馋了,他一个没忍住,夜里偷偷溜到杨砚家院里偷兔子肉吃。
头一次被抓住。
一米九的汉子,单手把他拎起来,一下子抡到肩上,一言不发的往外走,要把他送到官府去。
望舒怕极了,他听说牢里都是耗子,半夜里咬人,像他这么瘦的,一晚上就能吃的只剩骨头。
望舒可以死,却不想死的太惨,他扒着杨砚的肩求饶,杨砚不理会,他觉得委屈,自己原本衣食无忧的,怎么就到了这样一个破地方,越想越伤心,把杨砚的肩头都哭湿了。
杨砚停下脚步,犹豫了一下,把他带回了家,给望舒做了一道青椒炒兔子肉,还给了他两个白面馒头。
这是什么好日子啊,望舒仗着他心软,一口一个哥,死皮赖脸的在他家住下了。
杨砚有好多钱,他攒下来要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十里八村的媒人给他寻摸了好几个黄花大闺女,他都没看上。
望舒想了想,杨砚这要是娶媳妇了,他和杨砚非亲非故的,还怎么在这蹭吃蹭喝啊。
或许是这个原因吧,望舒洗个澡,爬上了杨砚的热炕头,白嫩的长腿盘上杨砚健壮的身体,他对着杨砚说,“我给你当三年媳妇成不成。”
凉凉的月光下,杨砚盯着他看了良久,点了点头,“成。”
和杨砚腻在一起的三年,生活并不是锦衣玉食,但望舒也没有吃什么苦,他不愿意上旱厕所,杨砚就天天给他倒痰盂,除了把望舒按在炕上干那事的时候凶了点,简直是百依百顺。
望舒懒得出去,也不和旁人接触,杨砚白天出去打猎,他自己无聊,等杨砚回来,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憋不住左一句右一句的和杨砚说话。
说了三年,他那点事,杨砚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乡下汉子老实,一个字都不和别人说,望舒丝毫不怕哪天醒来被村里那些人当成什么妖魔邪祟一把火给烧了。
永历二十一年春,躺在炕上看话本的望舒忽然头疼,正给望舒盖凉棚的杨砚急忙放下手里的活计背着他去找大夫,望舒趴在他宽厚的背上,知道自己要走了,头疼的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滑,“哥,我走以后你别记挂着我,再找个媳妇好好过日子,我也忘了你,成不成?”
“不成!”
“不成,不行,说好了三年媳妇,你可……别贪得无厌……再说,我,我想回家……我家那边可好了,那才是我该过的日子……别让我过的良心不安……”望舒的声音越来越小,他疼的喘不过来气,紧紧捏着杨砚的粗麻布衫子,用尽浑身力气问他,“你好好,过,日子,成不成……”
杨砚答应的事,就一定能做到。
可望舒没能听到杨砚的回答,当他再睁开眼睛,是惨白的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