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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结婚

两年时间一晃而过,在1990年的十月十号, 郑萍和廖志刚在经过了长时间的交往, 终于决定走进婚姻的殿堂。两人在民政局完成了登记, 领到了红色的结婚证。

他们的婚礼定在了十二月, 但因为两人年纪都不小了,郑萍又是二婚,两人都想要低调一些,只想请亲朋好友一起吃一顿饭, 并不打算大肆宣扬。因此婚礼和酒宴的举办地点, 就干脆定在了“锦绣年华”,这样会比较有家庭聚会的感觉。

虽然说他们一再地精简邀请名单, 但还是安排出了整整十桌。廖家是个大家族,光是有血缘的亲戚就至少能坐满三桌, 再加上一些合作密切的合作伙伴, 还得再添上两桌。郑萍这边当然要把母亲季亚珍请来, 另外也通过季亚珍,邀请了郑珠和郑达的全家来参加婚礼。

郑萍到底是心软, 不管之前有多少不愉快, 毕竟都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姐妹, 不想和他们因为一点小事闹得太僵, 这一次也是想借着这个机会, 和他们缓和一下关系。

这样一来,郑萍的家人也要占上一桌。

至于沈临川和陈立他们和他们的家人当然肯定是不可能不来的,尤其是沈临川, 对于这一次的婚礼特别的上心,这可是他未来丈母娘的婚礼啊!从婚礼的礼服,到婚礼的流程,婚礼席面上的装饰物,再到酒宴座位的安排等等,全部都由他一手操办。

七七八八的算下来,刚好十桌。

沈临川把座位表排好了之后,就开始写请柬,虽然说要来参加婚礼的人都已经提前打过招呼了,但仪式感还是要有的。他特意定制的请柬以金红色为主色调,看起来既喜庆又华贵。

“在写请柬吗?我来帮你吧?”许锦薇看到沈临川每天为这个事忙得团团转,难免有些心疼,便提议帮他写请柬。

“不用,你还是去准备婚宴的菜单吧,这点小事我自己来就行了。”沈临川笑着道,“这次我一手操办,也就有经验了,下次轮到咱们的时候,就不用这么忙了。”

许锦薇有些无奈地笑了笑,这家伙想得到是挺远的。

不过他们的确早就说好了,毕业之后就结婚,这么算算也就剩一年左右的时间了。

许锦薇拗不过他,只得让他自己来了。

婚宴的前三天,许锦薇和郑萍一大早就起来去火车站接季亚珍。

其实她们本来想直接去s市接季亚珍的,毕竟老太太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年纪又那么大了,一个人过来谁也不放心。可是季亚珍坚决拒绝了,说是可以找老邻居捎她去火车站,坚决不让她们过去,她们实在没办法,只好托孙卓帮忙,过来的时候,帮忙一起把老太太送过来。

孙卓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他反正也是要来参加婚礼的,提前个两天过来也没什么关系。有他在,郑萍和许锦薇也就放心多了。

首京十二月的天气,可比地处南方的s市要冷得多,寒风刺骨,怕老太太穿少了,两人还特意多带了一件羽绒服。

火车喷着蒸汽,缓缓开进了车站,许锦薇眼神好,一下就看到孙卓提着大包小包,扶着季亚珍下了车。

两人急忙迎了上去,“妈,你怎么带了这么多的东西?”

“结婚家里不得给你准备东西啊?”季亚珍乐呵呵地道,“我给你做了两套新衣服,还打了一套金首饰,和一床喜被,都给你拿来当嫁妆。”

老太太可不管什么头婚二婚,总归是自己女儿出嫁,该准备的东西,可一样不能少。

看着老太太满头的白发,郑萍只觉得眼眶酸涩的很,轻轻地道,“谢谢妈。”

“孙叔叔,东西我来拿吧。”许锦薇走过去打算把孙卓手里的大包小包给接过来。

“没事,这点东西也就是体积看着大,其实一点也不重,还是叔叔来拿吧!”孙卓连忙拒绝。

“叔叔,我力气可大了。”

几人出了火车站,就打了一辆出租车,朝小四合院去了。家里刚好还有空房间,老太太也就没必要住到宾馆去了。

季亚珍还是第一次坐火车,也是第一次到首京来,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妈,等到家之后,你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我带你出去逛一逛。首京你还是第一次来,有不少有意思的地方呢。”

“不用不用,你准备婚宴的东西那么忙,哪有时间浪费呢?”

“妈,您说什么呢?这么能是浪费时间呢?”郑萍十分不赞同地道。

“外婆,就让妈陪您去吧,婚宴的事有我和阿川呢。”许锦薇急忙开口道。

“对对对,有阿川和薇薇呢,妈你就放宽心吧。”

“啊呀,阿川那孩子可真是不错啊。”去年过年的时候,沈临川和许锦薇他们一起回了s市,去她家拜年的时候,就见过一面,季亚珍对于那个一表人才的青年印象非常的好。

等帮老太太把行李什么都放好之后,就带着她出去好好玩了两天。不仅带她去看了看自己的店铺,还带她出去逛了商场,买了不少吃的用的,还有首京的几个著名景点,也都带老太太去逛了逛,把老太太乐得合不拢嘴。

郑珠和郑达他们是在婚宴前一天来的,不过郑珠和陆高华是从港城坐飞机过来,郑达他们则是从常州坐火车过来。

郑珠他们不是第一次来首京了,飞机场的人也不多,他们的女儿陆琳琳会去接他们的。毕竟陆琳琳是在首京财经大学就读的,对于首京也非常熟悉的。

所以郑萍他们只需要去接郑达和吴秀娟还有郑淳就行了,廖志刚安排了车,还给他们安排了宾馆,他们到了就可以直接休息,不可谓不周到了。

婚礼酒宴的当天,来参加婚宴的宾客络绎不绝。宾客们先是到了郑萍的小四合院中,大家一起热热闹闹地聊着天,等到时候到了,再拜个天地,放鞭炮,走一走流程,就可以去对面的“锦绣年华”吃酒席了。

其实按照正常流程,本该是女方坐婚车去男方的家里,但一来小四合院离酒宴举办地比较近,二来这小四合院的主人其实就是廖志刚,也就省得绕来绕去这么麻烦了。

新郎和新娘在各自的房间呆着,等到人到齐了再出来,迎宾的活就交给了许锦薇和沈临川。

许锦薇穿着红色绣金线的旗袍,将她的好身材勾勒得一览无遗,她的头发松松挽起,一张精致白皙的脸上毫无瑕疵,纯粹的素颜都比那些精心打扮过的贵妇人要好看数倍。沈临川也是一样,穿着与许锦薇相同款式的金红色唐装,显得他身高腿长。两个人一起站着的时候,简直是金童玉女一般的相配。

结婚当然少不了置办一些结婚物品,也就是所谓的“大三件”,电视机、音响、电冰箱、录像机、鸭绒被等等,全都系着喜庆的大红花,摆在小四合院里的空地上,来参加婚宴的宾客都对此赞不绝口。

郑珠和陆高华还有陆琳琳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宾客们已经来了许多,都聚在院子里说笑,场面看起来稍微有一点嘈杂,让郑珠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啧,结婚怎么不去大饭店?妈不是说她老公挺有钱吗?想省钱也不是这么个省法,真是穷惯了!这里这么小,席面怎么摆的开啊?”郑珠从进入四合院之后,就开始不停地碎碎念。

“你给我少说几句!”陆高华冷着脸,十分不耐地道。

郑珠见丈夫有些生气了,这才不情不愿地闭上了嘴。

陆琳琳朝周围看了看,觉得其实这里挺好的,虽然现在因为人多而显得吵闹,可平时肯定是非常清净的,而且地方大,房间又多,可比他们家要好上太多了。

郑达和吴宝茹还有郑淳来的比较晚,他们本以为就和老家结婚一样,在自己家里请客摆个酒而已,因此穿的和平时差不多,过来之后发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这一院子的人看起来就非富即贵,就连他的老娘,今天也打扮的特别喜庆,身上还穿着一件崭新的羽绒服。

与周遭人的鲜明对比,让几人从进入院子开始,就特别的拘谨。除了许锦薇和郑珠之外,他们在场的人谁也不认识,只得缩在角落里,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吉时很快到了,新郎新娘在众人的翘首以盼中走了出来。

九十年代初的时候还不流行穿婚纱,人们的思想也比较保守,因此郑萍只是穿着定做的红色长裙,戴着个红盖头罢了。廖志刚穿着黑色笔挺的西装,胸前戴着一朵大红花。

可能是因为这几年带异能水的食物吃多了,再加上生活条件也越来越好的缘故,郑萍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年轻起来。

在红色喜服的衬托下,整个人的气色和精神状态都显得特别的好,与离婚前疲惫苍老的模样完全不同,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五十几岁,而是像三十出头罢了。

新郎新娘简单的拜了天地,又放了鞭炮好好热闹了一番,随后两人对众人道,“感谢大家来参加我们的婚礼,酒宴摆在街对面的‘锦绣年华’,还请大家随我移步过去。”

“锦绣年华”这边的全体服务员都已经做好了准备,等客人们陆陆续续进入店里的时候,他们就按照座位表上的名单,将其指引到指定的座位上。

大部分的人都是第一次到“锦绣年华”来,对于这店里典雅又不失古韵的装修风格,都是赞不绝口。

“哼,这地方也不怎么样嘛,摆酒宴都不知道去个好点的地儿。”郑珠刚坐下,就又开始挑三拣四了。

“就是!”同桌的吴宝茹闻言,急忙附和了一句,“这么多人挤在这么小个地方吃饭,图便宜也不是这么个图法。”

郑珠瞧不上郑萍,可也更瞧不上郑达他们这几个土包子,觉得和他们坐在同一桌上都显得掉价,要不是实在抹不开那个脸,她换一桌坐的想法都有了。

不过这会儿,吴宝茹的话说到了她的心坎里,她也就乐意和她多说几句了。

“可不是嘛,她那个面馆就算开到首京来了,可也就还是个面馆而已。”

“就是,首京这里可是寸土寸金呢,不知道她付不付得起房租。”

两人还不知道这家店就是郑萍开的,还以为她到首京开的店也是个面馆子。

陆高华见两个人越说越不像话,不禁开口道,“不懂就少说两句,这家店在首京特别有名,可是一座难求的,在这里吃一顿饭,就得好几百!你姐能在这里办席,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脸面!”

“这怎么可能?!”郑珠和吴宝茹都露出了震惊的神情。

“而且我奉劝你们少说几句,今天的客人可都不简单!”陆高华在这里见到了好几个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更不用说他还看到了s市的市长沈展鹏。

到底是未来亲家,沈展鹏就算再忙,也特意抽出时间赶过来参加了婚礼,这会儿正和孙家、严家还有陈家人坐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预计一百章完结,倒计时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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