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黎今俯身趴在女人的背上, 出了一身的汗,两人光裸的肌肤毫无隔阂的贴在一起。
他觉得她滑的要命, 就像一尾捉不住的小鱼。
只有实实在在的压着她的时候,才是清晰而真实的拥有着她。
今夜的这场欢.爱可谓是酣畅淋漓, 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被打开了,就像打了一场大获全胜的仗。
身下的女人已经累得睡着了,仍然维持着最后的那个姿势,头歪着睡着了手臂上,露出了半张脸,鼻梁俏直,粉唇微微嘟着, 一幅待吻的模样。
他心里一动, 便低下头亲了亲她。
也不是深吻,更像是小动物之间亲昵的啄吻,一点一点的,她乖乖的任由他亲着, 谁的无知无觉。
黎今终于从她的身上下来, 这一下更能直观的看到战况的激烈。
她的双腿都合不拢,腰腹间俱是两人纵.情时留下的印记,红红紫紫好不缤纷,而身下的床单则更是湿的彻底,原本白色的床单成了透明的,面积还很大。
可以想象,如果她醒着, 脸上的表情会有多好看。
黎今正想着,罗岑宵就翻了个身,似乎是怕冷,手指拽着薄毯往身上拉,可是怎么可能遮住所有美景。
她的正面也是同样的惨不忍睹。
黎今的视线从她的身上扫过,就又起了反应。
明明才刚释放过的欲.望似乎又冒了头,他挪过了脸。
过了一会儿,他为罗岑宵清理干净,她还半梦半醒哼哼唧唧个不停。
换过床单,黎今自己去冲了个冷水澡,才又回到了床上。
大概是在被窝里睡的热了,有了他这个散发着冰凉气息的人进来,罗岑宵就不自觉的朝着他的方向凑过来,抱住他的手臂,无师自通的将头埋进他的颈窝,睡得更香了。
温香软玉在怀,怎么也没有推开的道理。
这种感觉多久没有过了,他的手把玩着她散落在自己胸前的长发,久远的似乎已经难以记起。
黎今精神奕奕,根本没有要入睡的意思。
屋子里一片漆黑,仔细闻闻,还散发着一种情欲荼蘼的气息,非常暧昧。
月光被厚重的窗帘遮住了,一丝一点都漏不进来。
他想拿一根烟抽,又怕呛到了她。
女人和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柔软的生物,他们会软软的抗拒他抽烟,喝酒,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你实在无法下手。
黎今的睡眠总是又轻又少,大多数时候是浅眠,这或许与他的童年有着莫大的关系。
而在失去了味觉后,香烟就成了他派遣寂寞和空虚的唯一方法――虽然尝不出味道,那烟草那股特别而浓重的尼古丁焦油味会直冲他的脑门,又刺激又直接。
她柔软的发在他的手心中划过,这让他想起黎曼玲跟自己说过的话。
她说头发柔软的人脾气也多是好的,你的头发这么硬,脾气也这么犟,真是叫我担心。
黎曼玲是他的母亲,一个漂亮又多情的女人。
她会四国语言,会跳桑巴也会芭蕾,还弹得一手好钢琴,在黎家没有出事以前,她是个完美的女人。
黎曼玲生的美,身材高挑,家世又是万里挑一的好,是黎家的掌上明珠,在黎老爷子没出事以前,她的追随者可以从城东一直排到北门口。
锦衣玉食,仆人簇拥,但这一切在她15岁那年戛然而止了。
黎家破产,黎父被人陷害致死,黎母则用一根裤腰带吊死在了房梁上,黎家树倒猢狲散,顷刻间便只剩下了黎曼玲一人。
黎曼玲骤然失去了双亲,手里头父母留下的仅有的遗产也被几个亲信给骗走了,剩下的就只有负债而已。
独自一人的好处也不是没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从大小姐成为落魄客,起初租房子的阿姨还客客气气,到后来便是鸡飞狗跳的问她要房租,拿不出就好一顿奚落,黎曼玲没有被人这样的轻视过,心里难过又不会同人争吵,日子过的一天比一天难。
那些曾经承她父亲好处的人见了她就像见了鬼,再去就是闭门谢客。
黎曼玲需要生存下去,但除了那些花哨的“特长”以外她没有任何实在的生存技巧,在那个年代,没有人需要她教授怎么去弹好一曲肖邦。
在隔壁女租客的帮助下,她去做了一个舞女。
但也是老老实实的舞女,无非是在舞厅里陪着各色的人群执手一曲罢了。
舞厅里像她这样职业的女人有很多,但没有人比得上她一根手指头,因此她很受欢迎。
形形色色的人经过这里,都想要跟曼玲跳上一曲,这样脸上便有光些。
黎曼玲一开始束手束脚的根本放不开,她也是大富大贵人家出来的娇娇女,舞厅里什么人都有,有绅士,同样就有色鬼。
他们的手就像油腻的猪蹄,恨不得在她的身上掐个遍,黎曼玲每每遇到这样的就总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也不是没有赏过他们巴掌。
但出了社会这是很公平的一个世界,打在人脸上的耳光,兜兜转转就会回到自己的身上。
黎曼玲吃过无数次这样的亏,终于还是学乖了。
她在舞厅里做的很好,渐渐懂得同那些人虚与委蛇,也能在他们之中游刃有余,老板也很喜欢她,她幻想着有一天存够了钱,她就可以不在做这些,自己开家小店,卖卖杂货也挺好的。
而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一个男人,眉清目秀,与她年岁相当,他很温柔,也不在乎她的工作,不顾家里的反对向她求了好几次婚。
黎曼玲心里是很喜欢他的,却又总是纠结现在的自己配不上他。
要好的同事告诉她,幸福得靠自己的争取,她想想也是,以后他们两个自己住,好好经营生活就是了。
她想着,等到他下一次再求婚的时候,就收下他送的玫瑰吧。
如果一切都能按部就班,顺着她所想像的那个模样发展就好了。
黎曼玲在有一天下班的时候,经过一条每天必须经过的小巷子,小巷子白天就人烟稀少,更何况到了舞女下班的深夜,她被几个人拽进了小巷的深处,嘴巴被东西牢牢的堵着,他们有三个人,大约都是三十来岁的模样,黑暗里他们蒙着脸,如同鬼魅,用刀子抵着她的脖子,他们是最可怕的畜生。
黎曼玲想逃,可是一个女人的力气又怎么敌得过三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
为首的先脱了裤子和外套,身上散发着让人作呕的气息,黎曼玲感觉自己的胃都要吐出来了,可是他的动作那样迅猛,如同楔子深深的打进了她的身体……
他弄了多久,她就挣扎了多久,从来没有那么疯狂的挣扎过。
终于,在第二个人也跃跃欲试扯下皮带的时候,她用牙齿要随了口中的布料,鲜血在口中蔓延,她用这一辈子也没用过的高亢声音呼救,三人被她吓得不轻,既想继续逞凶,又怕真的引来了人,正在纠结的时候,有夜晚巡逻的人经过,便提上裤子一溜烟的跑了。
她趁着其中一个人走的慌乱,扯开了他的帽子和围脖,看到了他的长相。
黎曼玲被送到医院,她的下体因为强.暴有了严重的撕伤,她不敢叫男人来陪她,现在的她彻底的脏了,她窝在病房里成天的哭。
警察来做了笔录,但八十年代的巷子没有探头,也没有人证,来人更不是连环作案,要破这样的案子难如登天。
黎曼玲辞了职,不敢见任何人,男人每次来看她,都被她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气走,渐渐的他就来的少了,再后来,不来了。
可是黎曼玲的肚子就像吹了气的球,宽松的衣服也无法遮挡。
她想要去做手术,可是肚子里的孩子竟然会踢她了,她拿着单子站在门口,最终仍是离开了。
十月怀胎,她在一个冷到呼气成冰的日子里生下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娃娃,给他起名黎今。
黎曼玲告诉黎今,只有今天的,才是握在手里的,你要珍惜。
黎今一记就记到了现在。
黎今记得小时候的日子很不好过,冬天的时候窗户会透风,半夜的时候西北风呼啦呼啦的声音很响,黎曼玲就会拿报纸糊住墙,一层又一层。
也总是吃不饱,物资匮乏,黎曼玲挣的少,又不擅长煮饭,南瓜粥一喝可以喝一月。
还有衣服,他记得衣服上总有打的很粗糙的补丁,那是黎曼玲在邻居的教导下做出的最好成品,可惜穿出去还是会被人笑话。
孩子对贫穷两个字的理解格外深刻,但回想起来,似乎也从来没有怨过黎曼玲。
他很小就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从未自卑,黎曼玲也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母子两人倒是表现出了如出一辙的自我。
黎今当然知道黎曼玲是爱自己的,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怎么表达。
在他五岁那一年,黎曼玲又遇见了邓思安。
邓思安是黎曼玲的青梅竹马,在黎家大势未去之前移民国外,两人在那样的年代断了联系。
再遇见的时候,邓思安衣冠楚楚,一表人才,而她已经是底层社会的一个平凡母亲,纤细柔嫩的双手有了一层薄薄的茧,只是身段依旧美好,容颜在滚滚红尘的磨砺中显出了一种特别的美,风情更胜以往。
她美的很嶙峋,是一种让人过目难忘的气韵。
邓思安对她再见钟情。
在黎今的记忆中,邓思安总是很早就出现在家门口,手里提着弄堂口买的生煎和馄饨,砂锅泡泡馄饨给她,生煎给自己,他笑盈盈的看着他们母子俩吃完,再开车把黎曼玲送到商场,等她下班的时候又将她接回来。
黎今差点就以为邓思安会跟黎曼玲结婚了,他们同进同出很长一阵子。
晚上的时候,他就问她:“妈妈,你要跟邓叔叔在一起吗?”
那是他唯一一次问起她的感情问题,黎曼玲愣了愣,似乎是思考了一下,随后才怅然的笑道:“在一起……大概算吧。”
“你们会结婚吗?”他想着电视里出过的种种场景,也为自己的妈妈构思了那样的一幕,她穿着洁白的婚纱,那一定很美。
彼时的黎今还是渴望一个家的,不是说跟黎曼玲两人不好,但是家里头有个顶天立地的成熟男人,到底不一样。很多事情他就可以跟这样一个人商量,而或许黎曼玲也不用在深夜的时候才敢窝在被窝里饮泣了。
黎今到现在仍然记得黎曼玲当时的表情,茫然又悲伤,虽然嘴角是一贯的上扬,她说:“还结什么婚呢,妈妈有你就够了。”
很多年后他知道这是谎言。
邓思安自然是不能娶黎曼玲的,这样一个从云端跌落到泥里,做过舞女,甚至被小混混强暴过,生下一个杂种的单身女人。
无论是哪一条单独列出来都已经足够致命,更不要说这一切都发生在同一个女人身上。
邓家是名门望族,到了邓思安这一代就只剩下这么一根独苗,他身边那个夫人的位置是需要精挑细选的人物才能担任,邓家老爷子心中早有考量。
邓思安回去向老爷子要求要娶黎曼玲就惹恼了他。
黎曼玲这样满身污点的女人别说是进邓家的门,就算是邓思安的玩物也不配当,邓老爷子雷霆万钧,当晚就派人送了钱到了黎家,软硬兼施的让她离开自己的儿子。
老爷子派来的人还没说上两句话,邓思安后脚就赶来了,直接把人给打回去。
印象中这件事闹得很大,也很不愉快,邓思安很有骨气的一定要娶黎曼玲,甚至不惜要与家中断绝关系。
他们抗争了很久很久,或者说,是邓思安抗争了很久。
黎曼玲无数次的劝说他叫他回家,可是邓思安充耳未闻。
邓老爷子病倒了,躺在病床上苦苦哀求自己固执的儿子,一心觉得他是被美色迷惑了心智。
那样一个纵横商场的男人,求自己的儿子。
邓思安本来就不是个没良心的人,他受不了这种温情攻势。
两人各退一步,邓思安如老爷子所愿,娶了费家的掌上明珠费萍萍,与此同时,可以私下照顾黎曼玲母子,只要搞的定费萍萍就行。
邓思安结婚了,跟费萍萍,但婚后的他依旧时常出入于黎家。
他为黎曼玲购置了房产,可是黎曼玲没有要,依旧与黎今蜗居在小小的公寓中,她喜欢一切有生气的东西,煤球,锅碗瓢盆,还有与邻居擦肩而过时手中晃荡的水盆。
邓思安也不强求,母子俩需要什么,他就能带着什么东西出现,就像是及时雨。
婚后1年不到,费萍萍怀孕,然后生下了邓小鲲。
那是个胖嘟嘟的婴儿,黎今对邓小鲲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如此,于是他伸手掐了掐邓小鲲肥肥的脸蛋。
襁褓中的婴儿不负众望的哭了。
他觉得挺好玩。
但费萍萍那边就鸡飞狗跳了起来。
这样轻松而鸡毛蒜皮的日子没过多久,黎今觉得黎曼玲的身体开始不好起来。
她整夜整夜的咳嗽,还抽烟,叫也叫不听,他能看到她咳嗽时带出的血迹,斑驳的印在手绢上,触目惊醒。
黎今半夜醒来,头一次尝到了患得患失的滋味。
这事很快也被邓思安知道了,他强行带她去看了医生,回来的时候笑着的反倒是黎曼玲,邓思安仿若失魂。
黎曼玲被确诊为肺癌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全身了。
病来如山倒,黎曼玲瘦成了一把柴,只有脸仍是美的,她爱美,床头总放一支口红,闲暇时便对着镜子徐徐涂抹,再后来的时候,就连镜子也不照了。
黎曼玲临终前,把黎今交托给了邓思安,邓思安悲痛欲绝,眼泪涟涟的答应了她的请求。
她笑着说:“我想跟儿子单独说几句。”
所有人都退了出去,黎曼玲紧紧地握住了黎今的手。
她的眼神前所未有的明亮,就像是要将生命中唯一的那点油火也消耗殆尽,她说:“阿今,我很不甘心,我想你帮我做一件事。”
……
冗长而晦涩的回忆到了这一幕,黎今醒过神来。
黎曼玲要他做的事,如今他终于有能力去做了,也会让她满意。
但偶尔的时候还是会觉得迷惘。
身边的小女人翻了个身,大半个身子全都趴在了他的身上。
特别是她在自己身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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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罗岑宵醒来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喝酒喝断片是很久没出现过的事了,可就算什么都不记得了,身上无处不在的酸痛和双腿间的肿胀还是提醒着她昨天究竟有多疯狂。
她不敢想象自己在喝醉酒后会怎么对对待他,也不敢去问。
黎今的段位太高,每次跟他对话都是自己吃亏,无一例外。
幸好黎今也没拿这件事来嘲讽她,两人在酒店吃过早餐后就前往机场低调回国。
回来的时候阎娜事先通知她机场可能有狗仔,所以特地走了vip通道。
因为正在播出的节目收视率在骂声中节节攀升,罗岑宵的知名度也跟着提高,狗仔就要来蹲人。
现在是她上升的关键期,是绝对不能爆出与任何公司的老总关系亲密这种新闻的。
鬼鬼祟祟的在前后左右方向张望了半天,罗恩宵确信没有跟拍的,才上了黎今的悍马。
上车后她对着男人扯了个笑出来,“如果狗仔拍到多影响你的威武形象啊,黎总是高岭之花,再给你的粉丝们一点幻想的空间吧。”
看她嬉皮笑脸的样子,黎今面无表情的挪开视线,似乎多看她一眼都觉得丢人。
罗岑宵自觉没趣,反正早就习惯了。
正准备在车上睡一觉的时候,罗纪之的电话拨了进来。
她想了想,接通,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那边的大嗓门叫唤着:“宵啊,我从溪城坐火车来了,晚上出来吃个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