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古言小说 > 鱼街一爸 > 36、第 36 章全文阅读

因着白春笙是为了做泡菜才被虎刺草误伤的, 往后那几日, 猫大爷看着那一排放在墙根子下面的泡菜坛子便一百个不顺眼,恨不得一脚踢翻。

不过, 到底想到这些泡菜是蠢河蚌吃够了苦头才腌出来的, 强忍着才没有踢翻它们, 这么几日过去,白春笙吃白粥吃的都快怀疑人生了,双手上的伤终于完全好了, 看不出一丝曾经红肿的痕迹,没有一根汗毛的双臂, 白皙莹润得恍若绝世暖玉雕琢而成, 指甲根处泛着一点浅樱色, 猫大爷每每看着这一双玉臂的时候就在想,若是让这河蚌精穿上华贵的服饰, 每日里什么都不做,就那么懒洋洋地躺在窗下的软塌上, 定然是一幅绝美的美人春睡图……咳!虽然美人是名男子。

白春笙好不容易熬到双手痊愈, 第一件事就是趁着猫大爷出去上工的时候, 悄悄打开了自己腌的番薯梗, 打开的瞬间, 一股熟悉的又酸又辣的泡菜味道扑面而来,白春笙咽了咽口水,捞了一碟子番薯梗出来,清水洗干净沥水后, 下锅炒了一下,又在另外一口锅里煮了些面疙瘩,就着番薯梗美美地吃了两大碗。

屋檐上,一只黄白花纹的大猫目光灼灼地看了看那一碗散发着强烈刺鼻味道的泡菜,伸出爪子挠了挠耳朵,转身迅速跑走了。

“主子,白掌柜方才趁您不在家,偷偷炒了很辣的菜,吃了两碗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黄白花纹大猫蹲在码头公房的桌案上,一板一眼地打着小报告。它是王鲲风刚到清水河镇便收服的一批小弟中的一员,王鲲风割破手指,取了自己的血给这些未开灵智的野猫喝,这些野猫便比寻常的家猫更加聪明,虽然还是不能口出人言,但充当寻常的探子倒是比人还方便些,且寿命也比寻常野猫更长一些。

这些野猫察觉到了给王鲲风充当密探的好处(有人投喂+寿命延长),也很乐意给王鲲风做些盯梢的活儿,尤其是在白掌柜那边盯梢的工作,因为白掌柜经常会将自家吃不完的鱼虾之类的留给野猫们吃,导致猫大爷手下的许多野猫都想去白掌柜家盯梢,为此还打了好几架,黄白花纹的大猫打架很厉害,便抢到了这个美差。

不过,在野猫们看来,这样的盯梢并不是什么坏事,它们动物原本就是有这样的本能,喜欢上一个同类,便不由自主地想去观察他。大概是它们主子平日里太忙了,所以不方便自己亲自观察,只能让它们帮忙盯梢吧?

黄白花纹的大猫有些羡慕他们主子,白掌柜长得好看,又做的一手好鱼虾,实在是一个难得的好伴侣!

“知道了,继续回去盯着。”王鲲风拿出一块小鱼干丢到黄白花纹的大猫脚下,那大猫衔着鱼干跑开了。

猫大爷此刻并不知道,若不是他及时将这只大猫密探又遣了回去,只怕家里那只蠢河蚌伤口刚好,又要受一次伤了。

院子里,白春笙偷偷摸摸饱餐了一顿,收拾好偷吃的痕迹之后,便开始琢磨着这泡菜的事儿。

很明显,那野生番薯藤也并不是全然安全的,最起码,对于他来说并不安全,因为里面杂生的虎刺草他一碰就过敏,如此一来,泡菜的原材料便只能花钱买了。他打算去找给他供货的那两个渔家,反正他们有船,可以挑平日不打渔的时候,撑船去收割那些野生的番薯藤,到时候东西运回来,他便就近雇几个附近人家的主妇们过来帮忙分拣,将番薯藤摘下来洗干净,这活儿简单,每人每天给个二十个铜板就已经很好了。

不过,如此一来,这腌番薯梗的价格,势必就要涨一些了。

想到店里经常有些外地路过的客人说想买些土产回去,白春笙笑了笑,既然他做的泡菜那么多人喜欢吃,他索性便将自己做的腌番薯梗、辣椒酱和葱油订些精致的陶罐装起来,三个一份,外面再用竹篾编一个竹篮子,好看又体面,对那些生活在深宅大院里的贵人们来说,也是难得的野趣儿。

这样一来,倒是能解决了周婶婶说的食材货源不足的问题了,走高端定制礼品路线,自然是越稀罕越好了。

至于做好了卖不出去?实在卖不出去,他就让王鲲风帮忙送到州府大铺子里寄卖去!反正泡菜和辣椒酱这东西又不容易坏,存放得当,一年半载的也不会变质呢。

之所以想到这个,主要是因为上辈子白春笙的老娘闲着没事便喜欢出门旅游,家里又不缺这点钱,又没有孙子孙女可带(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一言不合,老太太便揣了一张银行卡出门溜达去了。老人家旅游的时候除了凹造型拍各种广场舞经典造型照片之外,另一个爱好就是从各地购买当地的土特产带回来了,每次老太太旅游回来,带的土特产都足够全家人吃好久,什么北边的牛肉干,南边的水果干,东边的海鲜干货,西边的果脯辣酱……

腌番薯梗算它三十个铜板一斤吧,辣椒酱五十个铜板一斤,葱油稍微贵些,毕竟豆油不便宜,算一百个铜板一斤,再加上定制包装的费用,满打满算,一个礼盒便定价三百个铜板,对于寻常人家这个价格非常令人咋舌,但是,白春笙知道,对于那些富贵人家来说,三百个铜板,不过是寻常打赏下人的一些零碎花销,况且他看过杂货铺里卖的那些土产,没有什么精致的包装,拿去送人也没有他这个体面大气。

定了大概的方向之后,担心时间长了忘记,白春笙便准备进屋去拿了纸笔,先把想好的东西记下来,再将需要定制的陶罐和竹篮子的样式给画下来,抽空找作坊定做,刚拿起笔,便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粗鲁的砸门声。

“平南军搜查叛党,快开门!”白春笙本来懒得去开门,没想到外面的敲门声却是越来越大,后来索性自报家门,听到是官府的人搜查叛党,白春笙无奈,只能戴上帷帽跑去开了门。

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推到地上,帷帽跌落在旁,刚养好的手心,毫不意外的又一次擦伤了。

他最近肯定是水逆了,不然不可能这么点背!

摸了摸擦破了皮的掌心,白春笙默默站了起来,也不敢去和门外那些数量不算少的,自称是“平南军”的军队壮汉们争执,反正他没做亏心事,也不怕他们来查,索性便让到了一边。

“方才可有看到一只黄白花纹的小猫进来?”那些人进了院子一阵翻腾,大约是没有找到想要找的人,便过来问白春笙。

也是巧了,这个点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周幼青也和对门的王大娘母女去了绣坊,说是绣坊新来了一批活计,她们赶早去挑一批好的回来,好赚一笔钱给家里人裁几件换季的衣裳。

“方才倒是看到屋檐上有只黄白花纹的猫,不过很快便跑掉了,这个点,码头那边卸货的都歇息了,大约是跑去码头找鱼虾吃了吧。”虽然不明白这些人明明说搜查叛党,怎么竟问起了一只猫,不过,白春笙向来不是喜欢多管闲事的,当下便随口扯了一句想把这些人打发走。

他不知道的是,方才正是看到这帮人凶神恶煞地在这附近挨家挨户破门搜查,那黄白花纹的密探猫才急匆匆跑去给它家主子报信去了。

那些人听到果然有了那猫的踪迹,为首的便冷冷地看了白春笙一眼,唰地一声抽出佩刀,正要搭在白春笙肩上,只听得一阵细微的破空声,为首的军汉闷哼一声,佩刀应声落地,拿刀的那只手臂不自然地垂下来,看样子应该是骨折了。

“怎么?平南军如今竟成了龚家的私兵了不成?未经允许擅自闯入县内抓捕叛党?这光天化日的,哪来来的叛党?可有朝廷海捕文书?”王鲲风带着一帮手下匆匆赶来,看到白春笙别在身后的双手,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随即一脸冷肃地看着那为首的军汉。

“大公子?”那军汉脸色一变,当即令手下军士收起了佩刀。

别人不知道,他却是知道的,豫亲王府的大公子,对他们家大小姐可是有大恩的!

当年,龚家还不曾执掌平南军的时候,龚家大小姐便被选为豫亲王侧妃,因着这层姻亲关系,龚家这些年在军方着实风光,一路从不起眼的三等世家,成为威名赫赫的平南军统帅,执掌一方军权。

只可惜,他们家大小姐自从生下一个半妖之子之后,便再没有生育。据说当年王妃以维护王府声誉为由,送走了王府女眷生下的所有半妖子女,他们家大小姐生下的三公子,还未曾学会说话便被送去了别院,多亏了当时在别院的大公子多加照拂,这才让三公子平安长大。

龚家虽是武将世家,为人却十分耿直,对于这一辈唯一的女孩儿也十分怜惜,若不是当年的龚侧妃亲自看中了俊美多情的豫亲王,他们家也断不会为了巴结权贵把自家女孩儿送去王府做侧妃的。

后来,龚侧妃生下的半妖被送走,再没有生育,家里也从不曾怨怪于她。唯独这次,龚侧妃闯下了天大的祸事,迫于无奈,龚家只能秘密出动平南军的斥候部兵,替自家人收拾善后……

只可惜,在看到王鲲风的时候,为首的那个军汉便知道,他们这一次的秘密搜捕,只能暂时告一段落了。或者,另外换个借口?

“大公子,近日有不明身份的猫妖闯入平南侯府,侯爷担心平南军机密泄露,便命我等秘密搜查抓捕那猫妖,情况紧急,约莫上报朝廷的折子还没有到御前。”

“折子还没到御前,你们便可擅自出兵搜捕?难道不怕州府御前上告?”王鲲风对什么猫妖密探不感兴趣,他只是看到了白春笙被擦破流血的手掌,心里十分生气,不想随意放过这些人罢了。

若是其他人这般说,那为首的早怼回去了,州府的官员怎么了?再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到御前去告他们平南军侯府的状子啊!

只是,这话在旁人面前能说,在这位面前却是不能说,也不敢说的。

“下官等一时情急,冒犯了这位公子,请打公子勿怪!下官这便带人撤出。”那为首的客客气气地命人奉上了百两纹银作为误伤白春笙的诊金,带着人迅速撤出了小院。

“你莫不是近日犯了太岁不成?”将白春笙两只擦伤流血的手拉出来看了看,发现只是表面蹭伤了一层皮,并没有伤及筋骨,王鲲风没好气地骂道。

“那也不能怪我啊?他们平白无故在外面砸门,又说是平南军抓捕叛党的,我哪里敢不开门?”白春笙也觉得自己最近好像霉运当头,十分的不顺,这才多久啊?前面的过敏刚刚好,手又擦伤了!偏偏他这辈子的身体十分娇弱,一点擦伤都要很久才能好,更别提这都破皮流血了,估计没十天半个月没法好起来。

“景春,你去毛大夫那里取些擦伤用的药膏,再拿些细棉布回来。”猫大爷随口吩咐一个手下去取药,旁边有机灵的手下早打了些清水来,猫大爷将他袖口卷起来,这才发现不仅是掌心,连胳膊肘也被蹭掉了老大的一块皮,原本白若暖玉的肌肤淤青一片,看着十分骇人。

拖着白春笙的手掌瞬间握紧了。

“疼!”白春笙这可不是矫情,是真疼,尼玛这怕不是猫妖是虎妖吧?力气怎么这么大的?他那擦伤倒是没觉得多疼,被他这么一捏,尼玛骨头都快裂了好不好?

快松手啊魂淡!!!

猫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了桎梏他双臂的大手,左右看了看,示意手下先出去,等到清场结束,这才走过去将他上衣强行扒了下来。

“喂!!”白春笙被强行脱衣,吓得整个人都缩了缩,两只膀子抱了起来。

猫大爷却没搭理他,罕见的没有对着那一身雪肤发呆,而是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下,恨不得把他亵裤都扒下来看看,发现确实只有掌心和胳膊肘两处擦伤,这才将他上衣披在身上,仔细替他清理好伤口。

过去取药的手下也回来了,看到房间门关着,其他人都乖乖站在院子里,顿时心领神会,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敲了敲门:“头儿,膏药取回来了。”

王鲲风开了门,将药和细棉布都拿了进去,也不用剪刀,直接扯了一卷细棉布,给他擦好药膏,从手心一路包裹到了胳膊肘,看上去简直像是打了个石膏一样!

“就是一点擦伤,不必这么夸张吧?”看了看完全不能动弹的双手,白春笙都快哭了,尼玛他是擦伤又不是骨折,至于包这么严实?

“我看你最近霉运当头,怕你回头再撞到哪里,索性给你包严实些,即便撞上哪里,也不会再擦破了,你可别忘了你胳膊上已经蹭破一层皮了,要是再蹭到哪儿,那就是削肉挫骨之痛了!”王鲲风冷笑道。

尼玛!!!

白春笙想诅咒这坑爹的穿越,哪怕变成一只猫呢,也比河蚌好啊!谁知道这河蚌竟如此的不堪一击?随便那么一摔,皮都破了!真是少爷的身子打杂的命……

不过,一想到万一真被这乌鸦嘴的猫妖给说中了,今天这伤口还没好,又不小心蹭到哪里了,那可真是直接蹭到肉里去了,想想就疼!白春笙只能憋屈地任由猫大爷把自己捆成了一只木乃伊。

“鲲哥,方才那些人唤你大公子,你认识他们?”一通忙乱后,白春笙终于想起来自己方才的疑惑和不解了,王鲲风这个样子,明明就是贫家子,不然也不会沦落到带着寡母和一双弟妹在码头讨生活了。

可是,看方才那些人的表现,又好像王鲲风真的是什么了不得的权贵人家出来的一般,既然是排行老大的“大公子”,怎么又会沦落到来码头收保护费呢?

这一瞬间,善于脑补的白春笙,脑子里闪过了无数后世的狗血宫廷言情剧,或许,王鲲风的娘本是王府小妾,因不被主母所容,只能带着自己所生的三个子女离开王府?不不~想到王大娘那“朴实无华”的相貌,白春笙连忙把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给甩开了。

又或者,王大娘只是白春笙那红颜薄命的亲娘的贴身丫鬟?因为女主人在后宅血腥的内斗中不幸红颜早逝,所以只能带着女主人所生的三个孩子远走他乡,逃离主母的暗害?

“你在想什么呢?”猫大爷一脸不高兴地瞪着他。

“额~你就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比如说,他们为什么唤你为大公子?”白春笙觉得自己和王鲲风应该已经算得上好朋友了,如果好朋友真的有什么为难的事情的话,王鲲风一直帮了自己许多,白春笙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他做人还是有一些底线的。

“有什么好说的?我本是豫亲王长子,生母乃是豫亲王妃,只是我身为半妖之身,依律是没有王府继承权的,家里原本将我们三个养在别院,那别院的仆役奴大欺主,我一怒之下便带着乳母和弟妹离开了王府别院,在这里日子虽清贫了些,倒是比在别院自在了许多。”

“方才那些人,是三郎外祖家的兵将,为首的当年曾经随同龚侧妃,哦,也就是三郎的生母,送嫁到王府,那时我已出生,曾经见过几面,你放心,他们已经知道你的身份,不会再来打搅于你了。”

“豫、豫亲王府?王妃之子?”白春笙结结巴巴地看着猫大爷。

没想到鱼街破落户王大郎,竟然有着如此尊贵的出身!

这根本不是鱼街一爸。

尼玛这是鱼街金主爸爸啊!

“不过是王府弃子罢了……没有继承权,也不会入朝为官,有什么值得说的?”猫大爷嗤笑一声,打了些清水,将沾上了膏药的布巾洗干净,晾在架子上,又去命人摘了些蒿草回来熏屋子。

“好端端的做什么拿蒿草熏屋子?”

“我看你最近霉运当头,约莫是这屋子许久没人住过的缘故,大概也有些不干净,带累得你屡次受伤,我命人去摘些蒿草回来,你搬到我那边住两日,我把你这屋子熏一熏,再请个师傅来看看风水,驱赶一下脏东西。”

白春笙被他说的寒毛直竖,大热天的感觉浑身凉飕飕的,怪不得他近来一直走霉运,不是破财就是受伤,说不定就是这屋子太久没人住了,所以才……

“那,要不我今晚就搬过去?”白春笙也有些迷信,这会儿看到帘子后面的阴影都有些胆寒,若不是还要住在这里方便做生意,他真的恨不得立刻就另外找房子搬出去住!

“自然要立刻搬过去!今天算你运气好,我正好在这附近,听到消息便赶过来了,若是再迟些,他们那些人的刀可不认识人的。再住下去,今天只是手臂擦伤,明日若是断了腿……”

“你就不能说两句吉祥话?”白春笙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左右也就两三日的功夫,别的都不需收拾,带两身换洗衣裳,再把你常用的东西带上就是了,缺了什么便回来拿。”猫大爷拉开河蚌精的衣橱,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子好闻的香气,不似寻常的熏香,却更加的悠远淡然,恍惚还夹杂着一丝泥土的芬芳……

泥土?

猫大爷心下微沉,夜视能力极好的猫瞳在黑暗的衣橱中,敏锐地捕捉到了那微微蠕动的一处衣衫。

那东西藏的极其严实,裹着厚厚一层衣衫,若不是猫大爷眼神好,几乎就要被它蒙混过关了。

装神弄鬼!!!

猫大爷出手入电,瞬间隔着层层衣衫一把抓住了那躲在暗处的东西。

毛绒绒的一团。

这是?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是存稿箱小正太,拒绝捏脸!主人去外地出差啦~本周由我为大家服务哦~每天伴着大家的闹铃声发送嘻嘻,给主人打赏&灌溉&留言的宝宝们,等主人回来一起感谢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