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落地的一瞬间, 我只有一个想法——我好不容易恢复的更新, 又完了……
我在地上睁开眼睛, 爬起来,跟喝了八斤白酒一样,整个人都是蒙的, 脑袋里一片天旋地转,我站起来, 又栽倒在一旁,哇的吐了个翻江倒海。
我胃里翻腾, 脑中一片混沌, 闭眼又睁眼缓了许久, 那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才慢慢平复下去。
也是在眩晕的感觉平息下去之后, 我才感觉旁边有只手一直扶着我, 让我没有栽到自己的呕吐物之中。
“媳妇儿,你平衡感也太弱了,怎么难受成这样了。”
我还在耳鸣, 朦朦胧胧的将阿小的话听进脑袋, 然后我无力的推了他一把,当然是没有推动的:“你……滚……”
我一腔怒火,却苦于身体不适无法发泄,只任由让他将我扶到一边, 找了块石头坐下。
“小爷会滚?小爷好不容易把你带到这儿过二人世界,感情还没培养出来,你别想我离开你一步。”他一边说着, 一边献殷勤一般拍了拍我的后背,“你早点从了我,咱们就早点回去,你一直不从我,我们就一直待在这儿。反正这儿没有李怼怼那个坑货碍事。”
我看了看左右,砖石房,黄桷树,背后还有溪水潺潺之声,像是某个环境不错的山村:“这是哪儿?”
“这是金……”阿小顿了顿,“这是梦境里。我要你我的爱情,如梦如幻。”
我揉了揉太阳穴:“好……”我深吸一口气,“行了,我爱上你了,我们回去吧。”
“你以为我傻吗?”阿小瞥了我一眼,“今天先让你在这儿适应一下环境,明天我正式开始追求你。你就做好颤抖的准……嗯?”
阿小手腕皮下忽然闪出了一个红色的亮点,红光慢慢在他皮下组织成了一个蝴蝶的形状,宛如一个纹身,忽闪忽闪的亮着:“啧……”阿小眉头一皱,“这么快就找来了。”
我眼睛一亮:“李怼怼吗?”
“他?”阿小一声冷笑,“他不可能。只是让你到这梦境里的机器有点违法。我母星的人找来了。”
这个外星人真的是……做什么事情都犯法,他这越狱本事,难不成是在他母星就练就出来的吗……
“你在这个小镇里转转,适应一下环境,不要随便乱跑啊,等我处理好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我就回来找你。”他往旁边走了一步,像是又想起了什么一样,从怀里掏了个红色圆球出来,像一块红色的橡皮,他把圆球递给我:
“你要是有非常危险非常紧急的事情,你就捏这个红球,说一句我爱你,就算千里万里,我也会来到你身边,帮你破除困境。”
我接过圆球,立即捏了圆球一把:“我爱你,带我回去。”
阿小手腕皮下的蝴蝶亮光大作,他立即把手腕捂住:“这个不能乱按的!”
“可我认为现在情况足够危急。”
“别闹,乖。”他揉了一把我的头,对我眨了眨眼睛,“等我回来啊。”说完,他转身就跑了。
我拍了拍脑袋,脑门跟糊屎一样难受。
我把红色橡皮球揣进兜里,再次站起身来。
缓了这么一会儿,我的眩晕感和耳鸣已经消失得七七八八了,我左右看看,发现阿小构造的这个梦境简直真实得不像话。
三月份的天气,草长莺飞,黄桷树刚换了叶子,嫩绿嫩绿的叶在树枝上轻缓的扇动,溪水旁的青石板上都是绿油油的青苔,水底青荇也柔软得正好。空气中都是蓬勃的春意。
我顺着青石板的小山路一步步往下。
走过依山而建的两三座老房,路遇四五担煤的苦力,他们穿着打扮都非常的……古朴。
他们皮肤黝黑,身材精瘦而有力,脖子上都能看见肌肉的形状。
他们头上系着头巾,在额头前打了一个大大的结,把头发绑上去的同时,也让他们不用时不时的擦拭汗水。
虽然天气还不太暖和,但苦力们穿的都是草鞋,每个人的脚又黑又大,爬山的时候,脚趾关节微屈,关节处的皮肤因为用力而发白,但又被乌黑的尘土掩去痕迹。
“嘿……哟!嘿……哟!”
他们似乎在喘气,又似乎在喊口号,两人一组挑着担子,形成了非常默契的频率,依山而建的阶梯不好走,潮湿的气候又让青石板有些湿滑,所以他们专注的埋头看地,根本没有关注呆愣着站在一旁的我。
他们每一声号子,每一个脚步都让我愣神。
我呆呆的迈步向青石板阶梯下走,这些场景对我来说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我明确的知道,在我长大的时代,这样的苦力几乎已经消失,熟悉的是,这些场景,我在不少历史影响里面都看过。
这好像……是爷爷奶奶口中说过的,他们小时候的老重庆。
甚至……更早。
我转过一个青石板阶的转角,身侧的溪水潺潺而去,我看见面前的景色,呆怔非常。
这是一条热闹的小街,宛如没有开发过的古镇,街上没什么叫卖的人,大家安安静静的卖着东西,过着自己一成不变的生活。偶尔有几个小孩在街上打闹而过。我呆呆的往前走,坐在店里的人们开始看见了我。
他们似乎和我好奇这个地方一样,也很好奇我。因为我的穿着和这里实在格格不入。
走了好半天,我背后跟着看热闹的人已经跟了小半条街了,他们说着连我都有点听不懂的重庆方言,评论着我。
我想阿小大概把这个梦境设定在了老重庆了,他是想让我到另一个时空里面,无依无靠只有依靠他吗?
天真。
我走出了镇子,在镇子边找了一个破烂的空屋蹲着。
我琢磨着,阿小说这是梦境,那就是说,我现在是精神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我的身体应该还在那个世界带着“vr眼镜”坐在椅子上不能动弹。
所以,在这个世界,我应该是不死状态。因为我的身体并没有受到实质威胁。我在这里可以不用害怕被人杀死,可以不用喝水,不用吃饭……
虽然推理是这样的,但是到了天黑之后,我实在是饿到想哭泣,也口渴得受不了了。
我没法再在屋子里继续蹲下去,于是摸黑出了这破房子。
在这里,没有夜生活也没有灯光污染,此时此刻,唯有天上的明月是唯一的光源。而月光的明亮也超出了我这个“现代人”的想象。
漫山遍野都被这银辉照亮,光华落在地上真的……像霜一样。
我心里一边感慨着李白大大诚不欺我,一边追着溪水的声音,摸到了溪边。
溪水是甘甜的,我大喝了几口,非常解渴但并不顶饿。我左右看看,听到了山里的咕咕的鸟叫,似乎是猫头鹰的声音。我捏了捏自己的胳膊,琢磨着,要凭我自己的本事打野味,那大概是不可能的。
要不要,去找人讨点吃的呢……
我抬头,看见一片寂静的小山村里,唯有一个单独建在半山坡的小房子此时窗户是透着烛光的。
我摸着肚子,爬上了山,我看见这小房子前有个院门,但门闩并没有闩上。
我太饿了,有点顾不了礼节,先探头进去,然后敲了两下院门:“非常抱歉,打扰一下……请问……”
然后,我瞪大了眼睛。
院里,有人长身静立,一头金色的长发映着月光的银辉,仿佛传说中缥缈的仙人,但和那听来总是孤寡清绝的仙人不一样,此时他的手中抓着一个男人,男人脖子上有两个深深的牙印,伤口中不停的冒出血来。
金发男人像丢垃圾一样,将奄奄一息的男子丢在地上。
被丢在地上的男子还在喘息,一如菜市场里那些被切了一刀喉咙的鸡,在地上时不时抽搐一下。
我浑身僵硬的看着这一幕。
我看着那金发男子抬起血淋淋的手,不经意的抹了一下唇角,随即似乎在回应我的声音,他缓缓转头。
他的唇被温热的鲜血染红,多余的鲜血顺着他的唇角留下,划过弧度几乎完美的下巴。在他下颌凝成一滴血珠。
染在他唇上的鲜血还有温度,在他呼吸的那瞬间,温热的气息化成白雾,轻轻飘散在月色之中。
这一幕很残酷却带着恐怖的美感,我战栗不止。
他看着我,那双眼睛的轮廓那么熟悉,但他眼中冰冷的温度,我却陌生得从没见过。
李……李怼怼。
金色长发吸人血的……李怼怼。
他……他妈的。
到底是哪个傻子说的,这里没有李怼怼?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也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