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元十二年, 李齐慎到丰州的第二年。
丰州靠近北边, 气候和长安城颇为不同,一到十一月, 草场上的草一律枯黄,隐约露出底下的土,站在高处一看, 倒有点像是天德军里一位姓田的校尉,把他头毛稀疏的脑壳放大若干倍,居高临下看下去,大概就是如今的草场。
草场如何暂且不论,丰州的雪也下得早,十月起开始下零零星星的雪,十一月就是铺天盖地的大雪。天寒地冻, 雪片儿用鹅毛形容都不够,拴在外边的马身上挂满白霜, 负责写檄文的几位文职天天皱着眉抱怨墨研不开。
偏偏这时间最需要防备, 将士冒着严寒,天天在外边巡逻,李齐慎也别想跑。他有个郡王的封位, 可惜丰州天高皇帝远,李容津才不管这个,让他挑了匹战马,塞给他一杆枪,每天带着他在外边游走。
今天倒还好, 不像前几天那样,风雪大得睁不开眼睛,李齐慎放慢马步,跟着李容津往前走。细细碎碎的雪落到他身上,在披风上的自然积起来,发上或是眼睫上的倒是能因体温渐渐化去,在化干净前又有新的落下,衬得他像是尊玉雕。
“冷不冷?”李容津回头看他一眼,“来口酒?”
能带出来的都是烈酒,一口下去,身子自然暖起来,李齐慎却摇头,含笑说:“不喝,怕醉。栽下去还得劳烦叔父带我回去。”
“放你……”李容津顿了顿,强行把军中的脏话吞下去,枪尖不轻不重地在李齐慎的战马马腿上敲了敲,被喷了个响鼻才收手,“少来,前天你溜出去和哲步他们喝酒,别以为我不知道。”
李齐慎面色不变:“有这回事?”
“再给我装!好家伙,喝倒了那帮兔崽子,我说那天见你,怎么一身酒气,还撒谎说是被人泼的酒。”李容津说,“当年阿古达木的一口酒,都只抿一口,现在我看你是要对着酒坛喝。”
“酒坛多没意思,”被这么戳穿,李齐慎也懒得再装,笑吟吟的,“不如直接找个酒缸。”
“去!”李容津瞪了他一眼,旋即笑起来,打马往前几步,声音沉下来,“冷也没辙,熬着吧,往年都是这时候不安分,若是不巡,真会出大事。”
李齐慎纵马跟上:“突厥?”
“突厥早没了,现在这群强盗可不是突厥人,最多沾亲带故,借个名头罢了。不过就这么叫吧。”李容津提着枪,缓缓前行,“你来这儿也快两年了,看见草场变化了吧?”
李齐慎明白他指的是什么:“夏时草最茂盛,春秋尚可,冬天就枯了,且多风雪。”
“对,就是这个。这帮人不像城里的汉人有地耕种,也不像牧民那样划草场而居,养的牛羊赶到哪儿吃到哪儿。前三季能这么凑合过,到冬天就完了,能吃的牛羊杀干净,”李容津叹了口气,“再熬不过去,就明抢了。”
“我记得城外特地放了多余的谷物,留给他们的?”
“好歹是人命,有余粮,给些也无妨,就当换个安静。”李容津说,“不过今年收成不好,留的不多,我总得紧着自家人。若是这帮人安分,倒也无妨,若是不安分……”
他没接着说,李齐慎却懂,信手挽了个枪花,带起猎猎的风声,枪尖破开风雪,刃光寒凉。
“收心。”李容津说,“你这人哪儿都好,就是心性太凶,少年时倒不要紧,等到了我这年纪,有你好受的。”
“那等我到叔父这年纪再说。”李齐慎笑着接话。
李容津看他一眼,也笑了一下,摇摇头,继续往前走。李齐慎赶紧跟上。
叔侄俩沉默地走了一段,眼看快要到巡城的边界,是该回去的时候,忽然一阵大风,冰冷刺骨,吹到脸上像是刀割,细细的雪粒擦过去,李齐慎怀疑自己脸上被擦出了血,不由摸了一把。
这当然是幻觉,他只摸到满手冰凉,刚放下手,恰好发现李容津停了脚步:“叔父?”
“别说话。”李容津警觉地侧耳,“听。”
李齐慎微微一怔,学着他的样子,从风里听声音。
草场开阔,风声格外响,呜呜咽咽,像是哀哭。李齐慎听了一会儿,在风声里听见混杂的声音,悠远苍凉,彼此之间似乎应和。
他一勒马:“狼?”
“对,是狼。”
李容津刚说完,李齐慎来不及惊诧,远处隐约浮出狼的身形。不算多,但隔着风雪,一眼看也有六七只。
草原上有狼这事儿李齐慎早就知道,但从未正面碰上过,且还是一来一小群。狼这玩意在草原上所向披靡,牧民都得养成群的大狗来对付,战马能驮着人冲锋,骨子里却依旧怕狼,不住地喷着响鼻,前蹄焦躁地在地上敲击。
李齐慎倒没慌,迅速定下心神。马鞍边上栓了弓和箭筒,里边就十二支箭,身上还有随身的短刀,他估了估,不一定有胜算:“是遇上狼群了吗?”
“不算,正儿八经的狼群得有几十只。”李容津丝毫不慌,自上往下顺了一把马鬃,“这倒是巧,遇见狼王出来打猎。”
“狼王?”
“你看。”李容津抬起下颌示意,“打头那个,左耳朵缺了一块。”
李齐慎顺着看过去,果真看到李容津所说的那只狼。这狼在最前面,安静地立着,身形矫健,肩膀比跟在后边的狼都高一截。确实一看就是头狼的料子,但左耳缺了一块,像是被什么野兽咬的。
“怎么,叔父和它认识?”李齐慎看向李容津,“不如和它说说,就当没看见我们,各自过去?”
“不用说,遇上它也不是一回两回。它又不傻,不会扑过来。”李容津勒着缰绳,并不掉转马头,控着战马缓缓后退,“不算认识,有段缘分,这狼小时候被它阿耶赶出去,没吃没喝,跑到阿古达木家里叼羊羔,差点被打死。我看它可怜,拦了阿古达木,之后它就没来过了。”
“赶出去?”
“你不知道?这是狼群的规矩。它阿耶是头狼,自己生的崽子,雌的留在群里,雄的一律赶出去,免得将来和自己抢。”
“原来如此。”李齐慎学着李容津的样子,同样让马后退,“我倒真不知道。”
他们不转身,那边的狼群不转身,也不前进,任由叔侄两人缓缓拉开距离。
“后来我又意外见着一回,好像是它遇上了狼群,被它阿耶咬得半死不活,耳朵就是那时候咬残的。我觉得也是缘分,让军医给它包扎,灌了一帖草药。”
“叔父心善。”
李齐慎是随口一说,李容津却接着话题:“后来你猜怎么着?”
“怎么?”
“我刚不说了吗,它可是如今的头狼。”李容津看了李齐慎一眼,顿了顿,才接着说,“它在外流浪了大半年,跑回狼群,咬死了它阿耶,就成了新狼王。”
李齐慎神色一凝,旋即又笑起来,像是什么都没听出来:“那它还挺厉害。”
“这事儿不好说对错,它阿耶当时若让它留在狼群里,或许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但又不好说,万一它心就是这么野,非要当狼王不可呢。”退得差不多,李容津一扯缰绳,掉转马头,“行了,回去!”
他一马鞭抽下去,战马吃痛,撒开蹄子往城里跑。李齐慎赶紧也掉转方向,跟上李容津。
在扯缰绳之前,他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正好隔着风雪对上狼群。雪渐渐大起来,成群的狼立在雪里,全在狼王后边,没有一只赶率先往前迈一步。狼王肃穆地迎着风雪,看着这边的人和马离开,始终没有往前一步,简直要站成一具雕塑。
和后边狼群绿莹莹的眼睛不同,它的瞳色偏黄,仿佛脸上镶着两块浅色的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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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山水池。
长宁公主好宴饮是长安城里人尽皆知的事儿,都到了十一月中,天冷得出门都觉得寒风刮脸,她却照常开宴。这回设宴的地方是山水池,这园子是靖穆皇后娘家居住的宅邸,因靖穆皇后无兄弟姊妹,膝下的皇子公主自然也不可能来捞回去,时过境迁,等到如今,就成了皇家园林的一部分。
能进山水池,且是长宁公主宴,长安城里多少世家权贵虎视眈眈,就等着能在宴上搭上长宁公主这条线,故而自从帖子发出去,拿到帖子的沾沾自喜,没拿到帖子的则是捶胸顿足,绞尽脑汁想着下回该找个什么由头靠近她。
宴是午宴,开宴前各家受邀的贵人有来得早的,都聚在外院,三三两两,郎君聊前程,娘子聊闺阁,聊来聊去,还是聊到了人身上。
其中聊的最多的,自然是长安谢氏,谢侍郎家的那位嫡女。当朝风气开放,世家权贵好交游,这位娘子前几年却仿佛没这个人,从今年起才露头,且一露面就是在长宁公主宴上。
她似乎不怎么爱见人,除了长宁公主,其他人一概不搭理,听着像是嚣张跋扈之辈,见过她的人却没有不夸好的。别管是客套话还是什么,反正说起来都夸谢娘子美貌惊人且温婉贤淑,倒也不是非见不可,但见一面绝对不亏。
长安谢氏的出身,引人夸赞的性子和美貌,不论藏着的心思是艳羡、嫉妒还是好奇,总归现下院里不少人等着的就是这位谢娘子。
这么等着聊着,开宴前差不多一刻钟,谢府的马车终于停在了山水池大开的门前。
作者有话要说: 我说点啥才能让这里显得不那么空呢(挠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