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古言小说 > 异世大领主 > 106第一百零六章全文阅读

宋默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一个魔族亲王的长眠,和他儿子用雷劈自己,有什么直接联系。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是导致他老爹长眠的主要原因,或者说,自己的老爹直接把他老爹咔嚓掉了?

“怎么可能?”瑞斯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几乎将宋默整个人圈在自己的怀里,“我父亲已经长眠一千多年了,那时,你父亲的父亲都还没有出生。”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颌,侧过头,避开他的枪口,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了一个轻吻,“一千七百年前,光明教会的六名大主教,联合魔族中的敌对家族,趁我父亲意外受伤时,无耻的偷袭了他,夺走了他大部分的魔力,封存在教会的圣物里,还想趁机杀死他。”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这剧情……整个一王子复仇记前传啊……圣物,捏了捏腰间的骑士之剑,就是指这些?

“但是,我父亲是那么好杀的吗?”瑞斯一仰头,“魔族的亲王,岂是那些奸邪小人能轻易灭掉的!”

宋默继续咔吧眼睛,再牛气,说到底,不是也“长眠”了吗?

“长眠,不等于死亡。”

瑞斯看着宋默,“魔族亲王的力量,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哪怕被夺走大部分魔力,我的父亲,也只是陷入沉睡,而不会死去。如果他愿意,随时可以醒来。”

宋默摸摸下巴,不对啊,既然知道他老爹没死,为什么不把人弄回去,还一直留在格里兰?

“弄不回去。”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父亲在格里兰长眠并不是秘密,但无论是教会,还是敌对家族,或者是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把自己埋在哪里。”

宋默“……”

“当年的光明教会,几乎把格里兰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导致这里连续五十多年寸草不生,依旧找不到丝毫踪迹。”

也就是说,他老爹被人围殴得就剩一层血皮,见势不妙,直接挖坑把自己埋了,填上土呼呼大睡,可惜坑挖得太深,土压得太结实,不只让敌人找不到,连他儿子都找不着。

原来这不是王子复仇记,而是寻找魔族亲王的发现之旅吗?

仔细想想,瑞斯应该没骗他,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几乎把格里兰的地底挖空了,野猪洞挖出十几个,芒古蛇也挖出好几条,也没听说挖出个人形生物。

“还是不对。”宋默皱紧了眉头,“像你说的,你父亲既然那么厉害,为什么不撑到家里再睡?总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好吧?也省得连家人都找不到他。”

“吔……”瑞斯顿了顿,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神色,“事实上,当年我父亲因为和母亲吵架,被母亲揍了一顿,受了伤负气离家,才被教会和敌对家族钻了空子。”

“……”原来不只是阴谋诡计,还涉及到家庭-暴力。能把魔族亲王揍到离家出走,果然王妃才是大丈夫吗?

“就算是这样好了,那和你用雷劈我有毛关系?”

瑞斯将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膀上,“因为只有通过格里兰的直系血脉,才能找到我父亲。”

“什么意思?”

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颈窝,“格里兰是没有信仰的土地。”

“没有信仰的土地?”宋默将瑞斯从自己的肩膀上拉了起来,“这怎么说?”

“这里的人不信仰光明神,也不信仰光明大陆的任何神祗。”瑞斯看着宋默,缓缓说道:“经历过一千七百多年前的那件事,原本富饶的土地被光明教会毁坏殆尽,当年的格里兰人,从领主到领民,再也不信任教会,甚至憎恨毁灭了自己家园,让自己陷入了贫困的教会。”

这点宋默完全可以理解,遭受过强-拆的,谁还会对强-拆者笑脸相迎?没扔汽-油-瓶就不错了!

说到底,上代梅尔斯亲王和光明教会,还有掺和到这件事中的魔族,都是罪魁祸首!格里兰就是个无辜遭殃的炮灰!

难怪光明教会的触角一直伸不进格里兰,除了这里穷得让他们不想来扶贫之外,还是因为这里的人压根就不信仰他们的神祗吧?虽然格里兰人不会像祖先那样看到这些神棍就眼眶发青,却也不会给他们什么好脸色。

当然,教会也可以使用强硬手段占领这片土地,可一旦他们这么做了,绝对是犯众怒。本来各国国王和各路诸侯就看这些反-政府-武装-势力很不顺眼,把柄送上门,不借机削他们一顿的是蠢材!

一千七百多年过去,参与过这件事的主教全部去见光明神之后,封存了魔族亲王魔力的圣物,也被供奉在教廷中蒙尘,教会中的神棍们继续腐化堕落,争权夺利,很少再有人提起长眠在格里兰的魔族亲王。

“在我父亲沉睡之前,和当代的格里兰领主,也就是你的祖先,签订了一份契约。”

“契约?”

“是的,教会并不知道这份契约的存在,可当时追杀我父亲的魔族,却能感到到亲王契约达成时的魔力波动,奇怪的是,他们并没将这件事告诉教会。”瑞斯笑了,“就算是合作,教会和魔族,也永远无法真正的坦诚相对。”

“你说的契约……”

“这份契约,是直接用血脉来签订的。我父亲将他的一滴血,融入到了格里兰的身体中,只有从格里兰的直系血脉中取出那滴属于魔族亲王的血,才能找到他的长眠之处。而签订契约的格里兰,却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只以为,我的父亲,是用五十枚金币,在他的领地中买下了一块墓地。”

五十枚金币,就把自己和子孙后代都给卖掉了?

宋默嘴角抽了抽,这得有多傻缺?!

“所以,你用雷劈死我,就是为了抽我的血,然后顶替我的身份,在我的领地里,找你的老爹,顺便找教会那群神棍报仇?”

“……”

“tnnd!”宋默忍到现在的怒火,终于爆发了,“一千七百多年啊!那么多格里兰直系血脉,你干嘛不去劈他们,专盯着我劈?!”

瑞斯:“……”这是重点吗?

“重点!”

“我今年一千七百九十六岁。”

“所以?”

“魔族一千八百岁才成年。未成年的魔族,是不能离开魔界的。但是,如果我要继承梅尔斯家族,必须找到我父亲,取回他手中刻有家族徽章的掌权之戒。所以,不得不提前四年离开魔界。”

“所以说,我就正好倒霉,恰好赶上?”

“……”

宋默目光呆滞的看着瑞斯,未成年?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

特马地自己被一个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给压了吗?!

“你发现雷劈不死我,就说你喜欢我,也是为了留在格里兰,找到你老爹的那滴血吧?”

“不!”瑞斯连忙摇头,“我喜欢你,是认真的!”

“你觉得,我还能相信你?”宋默扯住瑞斯的领子,“你用雷劈我,我可以原谅。”因为被劈死的根本就不是他,“但你三番两次的骗我,这事可没得商量!”

“亲爱的……”

“闭嘴!”宋默生平最恨的就是骗子!而且还是顶着一张美人脸装作自己很无辜的骗子!“你想要我的血,我可以给你,但是,”宋默的目光变得冰冷,“你必须用等价的东西来换!”

说着,宋默抽-出了腰间的骑士之剑,横在手腕上,“瑞斯梅尔斯,你要不要和我做这笔交易?”

“宋默格里兰!”瑞斯突然发出了一声低吼,宋默被剑抵住的手臂上,顿时涌起了无数的黑色符文,将他的手臂牢牢包裹住,下一刻,手中的剑被打落在地,整个人被瑞斯抱进了怀里。

“去他的交易!”瑞斯埋首在宋默的肩颈,急切的亲吻着他的脸颊和耳际,“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有些无措的声音,第一次变得慌乱的魔族,宋默垂下双眼,缓缓的勾起了嘴角。

骗了他,还想有好日子过?!

喜欢上瑞斯是个意外,但意外已经发生了,宋默不可能当不存在。

可他必须让这个魔族受到教训,让他知道,敢骗自己,代价可是很大的。之前的帐,要一点一点算清楚,不榨干这个家伙的剩余价值,他就不是宋默!

就在这时,窗外突然出来了一阵惊呼,

宋默一记窝心脚踹开瑞斯,奇怪的回头看了一眼,只是一眼,下巴掉在地上了。

宋默揉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错觉,杰森和几个全身披挂的格里兰汉子,正在天上飞?!

再仔细看看,这些汉子手里,都抓着一株芋头,芋头植株上的两片大叶子,像是飞机螺旋桨一样嗡嗡嗡的转动着,下边被吊着的汉子,随着嗡嗡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体验到了过山车一般的刺激和快--感。

紧接着,植株下长着的芋头,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炸裂。

宋默坐不住了,立刻拉开落地窗,刚扯开嗓子,想让领民们去拿袋子和绳子,系上钩子把芋头拉住救人,不想一个芋头突然朝他直线飞来,没等宋默反应过来,直接炸裂……

远在卡里城的哈洛德,收到宋默的回信和投石器图纸之后,立刻联系了纳顿约什,卡里城中突然出现的教会骑士团让哈洛德的行动变得缩手缩脚,他不确定这些骑士是否能认出自己,但和他同行的前修士杰拉却认出了其中两个红色骑士,在没有分到哈洛德手下之前,杰拉曾经同他们在一个分教廷中-共事过。

“杰拉,这几天你也要小心,尽量不要露面。交易图纸的事情,交给我和图罗。”哈洛德顿了顿,接着说道:“图罗,见到纳顿之后,你不要说话,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就行了,明白?”

“明白。”

经历过格里兰的“风风雨雨”和“艰苦岁月”,图罗再也不是当初在萨比森王城外打劫和捡漏的傻大个了。

“还有一件事,”哈洛德将宋默的来信摊开在众人面前,“领主大人还吩咐我们,要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

众人的目光同时集中到面前的信纸上,修士们都是识字的,强森和图罗也参加过宋默举办的扫盲班,勉强能读写,看到信上的内容,不由得愣住了。

“教会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

“记住了吗?”哈洛德将信收走,放到蜡烛边上,一点点看着信纸燃烧殆尽,“在商队中找几个机灵人,不要动用地精,他们还有另外的事情做,最好先将消息透露给其他的商队,由他们把消息传到纳顿和骑士团的耳朵里。”

“明白。”

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大陆各处由地精和侏儒掌管的店铺中。

地精们和侏儒们接到宋默的命令就立刻行动起来,不出一个星期,关于圣物的流言就沸沸扬扬的传播开来。

黑炎是在出发前往边境前一天收到了宋默的来信,看到宋默信上的内容,黑炎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宰相墨菲看着黑炎脸上的表情,不知为何,有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同一时间,约什家族的现任家主老约什,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案头分别摆上了纳尔逊和宋默的来信。

老约什静静在房间中思考了一个下午,仍没有下定决心,老胡里安却在看完宋默以领主身份呈递的书信之后,立刻给他写了回信。

各人反应不同,却都清楚一件事,搅乱光明大陆的风,就要刮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安琪莉可.柯蕾特,kkkkkkkk,玉mini,k1920422,vakulya,的霸王票

宋默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一个魔族亲王的长眠,和他儿子用雷劈自己,有什么直接联系。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是导致他老爹长眠的主要原因,或者说,自己的老爹直接把他老爹咔嚓掉了?

“怎么可能?”瑞斯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几乎将宋默整个人圈在自己的怀里,“我父亲已经长眠一千多年了,那时,你父亲的父亲都还没有出生。”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颌,侧过头,避开他的枪口,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了一个轻吻,“一千七百年前,光明教会的六名大主教,联合魔族中的敌对家族,趁我父亲意外受伤时,无耻的偷袭了他,夺走了他大部分的魔力,封存在教会的圣物里,还想趁机杀死他。”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这剧情……整个一王子复仇记前传啊……圣物,捏了捏腰间的骑士之剑,就是指这些?

“但是,我父亲是那么好杀的吗?”瑞斯一仰头,“魔族的亲王,岂是那些奸邪小人能轻易灭掉的!”

宋默继续咔吧眼睛,再牛气,说到底,不是也“长眠”了吗?

“长眠,不等于死亡。”

瑞斯看着宋默,“魔族亲王的力量,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哪怕被夺走大部分魔力,我的父亲,也只是陷入沉睡,而不会死去。如果他愿意,随时可以醒来。”

宋默摸摸下巴,不对啊,既然知道他老爹没死,为什么不把人弄回去,还一直留在格里兰?

“弄不回去。”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父亲在格里兰长眠并不是秘密,但无论是教会,还是敌对家族,或者是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把自己埋在哪里。”

宋默“……”

“当年的光明教会,几乎把格里兰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导致这里连续五十多年寸草不生,依旧找不到丝毫踪迹。”

也就是说,他老爹被人围殴得就剩一层血皮,见势不妙,直接挖坑把自己埋了,填上土呼呼大睡,可惜坑挖得太深,土压得太结实,不只让敌人找不到,连他儿子都找不着。

原来这不是王子复仇记,而是寻找魔族亲王的发现之旅吗?

仔细想想,瑞斯应该没骗他,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几乎把格里兰的地底挖空了,野猪洞挖出十几个,芒古蛇也挖出好几条,也没听说挖出个人形生物。

“还是不对。”宋默皱紧了眉头,“像你说的,你父亲既然那么厉害,为什么不撑到家里再睡?总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好吧?也省得连家人都找不到他。”

“吔……”瑞斯顿了顿,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神色,“事实上,当年我父亲因为和母亲吵架,被母亲揍了一顿,受了伤负气离家,才被教会和敌对家族钻了空子。”

“……”原来不只是阴谋诡计,还涉及到家庭-暴力。能把魔族亲王揍到离家出走,果然王妃才是大丈夫吗?

“就算是这样好了,那和你用雷劈我有毛关系?”

瑞斯将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膀上,“因为只有通过格里兰的直系血脉,才能找到我父亲。”

“什么意思?”

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颈窝,“格里兰是没有信仰的土地。”

“没有信仰的土地?”宋默将瑞斯从自己的肩膀上拉了起来,“这怎么说?”

“这里的人不信仰光明神,也不信仰光明大陆的任何神祗。”瑞斯看着宋默,缓缓说道:“经历过一千七百多年前的那件事,原本富饶的土地被光明教会毁坏殆尽,当年的格里兰人,从领主到领民,再也不信任教会,甚至憎恨毁灭了自己家园,让自己陷入了贫困的教会。”

这点宋默完全可以理解,遭受过强-拆的,谁还会对强-拆者笑脸相迎?没扔汽-油-瓶就不错了!

说到底,上代梅尔斯亲王和光明教会,还有掺和到这件事中的魔族,都是罪魁祸首!格里兰就是个无辜遭殃的炮灰!

难怪光明教会的触角一直伸不进格里兰,除了这里穷得让他们不想来扶贫之外,还是因为这里的人压根就不信仰他们的神祗吧?虽然格里兰人不会像祖先那样看到这些神棍就眼眶发青,却也不会给他们什么好脸色。

当然,教会也可以使用强硬手段占领这片土地,可一旦他们这么做了,绝对是犯众怒。本来各国国王和各路诸侯就看这些反-政府-武装-势力很不顺眼,把柄送上门,不借机削他们一顿的是蠢材!

一千七百多年过去,参与过这件事的主教全部去见光明神之后,封存了魔族亲王魔力的圣物,也被供奉在教廷中蒙尘,教会中的神棍们继续腐化堕落,争权夺利,很少再有人提起长眠在格里兰的魔族亲王。

“在我父亲沉睡之前,和当代的格里兰领主,也就是你的祖先,签订了一份契约。”

“契约?”

“是的,教会并不知道这份契约的存在,可当时追杀我父亲的魔族,却能感到到亲王契约达成时的魔力波动,奇怪的是,他们并没将这件事告诉教会。”瑞斯笑了,“就算是合作,教会和魔族,也永远无法真正的坦诚相对。”

“你说的契约……”

“这份契约,是直接用血脉来签订的。我父亲将他的一滴血,融入到了格里兰的身体中,只有从格里兰的直系血脉中取出那滴属于魔族亲王的血,才能找到他的长眠之处。而签订契约的格里兰,却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只以为,我的父亲,是用五十枚金币,在他的领地中买下了一块墓地。”

五十枚金币,就把自己和子孙后代都给卖掉了?

宋默嘴角抽了抽,这得有多傻缺?!

“所以,你用雷劈死我,就是为了抽我的血,然后顶替我的身份,在我的领地里,找你的老爹,顺便找教会那群神棍报仇?”

“……”

“tnnd!”宋默忍到现在的怒火,终于爆发了,“一千七百多年啊!那么多格里兰直系血脉,你干嘛不去劈他们,专盯着我劈?!”

瑞斯:“……”这是重点吗?

“重点!”

“我今年一千七百九十六岁。”

“所以?”

“魔族一千八百岁才成年。未成年的魔族,是不能离开魔界的。但是,如果我要继承梅尔斯家族,必须找到我父亲,取回他手中刻有家族徽章的掌权之戒。所以,不得不提前四年离开魔界。”

“所以说,我就正好倒霉,恰好赶上?”

“……”

宋默目光呆滞的看着瑞斯,未成年?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

特马地自己被一个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给压了吗?!

“你发现雷劈不死我,就说你喜欢我,也是为了留在格里兰,找到你老爹的那滴血吧?”

“不!”瑞斯连忙摇头,“我喜欢你,是认真的!”

“你觉得,我还能相信你?”宋默扯住瑞斯的领子,“你用雷劈我,我可以原谅。”因为被劈死的根本就不是他,“但你三番两次的骗我,这事可没得商量!”

“亲爱的……”

“闭嘴!”宋默生平最恨的就是骗子!而且还是顶着一张美人脸装作自己很无辜的骗子!“你想要我的血,我可以给你,但是,”宋默的目光变得冰冷,“你必须用等价的东西来换!”

说着,宋默抽-出了腰间的骑士之剑,横在手腕上,“瑞斯梅尔斯,你要不要和我做这笔交易?”

“宋默格里兰!”瑞斯突然发出了一声低吼,宋默被剑抵住的手臂上,顿时涌起了无数的黑色符文,将他的手臂牢牢包裹住,下一刻,手中的剑被打落在地,整个人被瑞斯抱进了怀里。

“去他的交易!”瑞斯埋首在宋默的肩颈,急切的亲吻着他的脸颊和耳际,“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有些无措的声音,第一次变得慌乱的魔族,宋默垂下双眼,缓缓的勾起了嘴角。

骗了他,还想有好日子过?!

喜欢上瑞斯是个意外,但意外已经发生了,宋默不可能当不存在。

可他必须让这个魔族受到教训,让他知道,敢骗自己,代价可是很大的。之前的帐,要一点一点算清楚,不榨干这个家伙的剩余价值,他就不是宋默!

就在这时,窗外突然出来了一阵惊呼,

宋默一记窝心脚踹开瑞斯,奇怪的回头看了一眼,只是一眼,下巴掉在地上了。

宋默揉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错觉,杰森和几个全身披挂的格里兰汉子,正在天上飞?!

再仔细看看,这些汉子手里,都抓着一株芋头,芋头植株上的两片大叶子,像是飞机螺旋桨一样嗡嗡嗡的转动着,下边被吊着的汉子,随着嗡嗡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体验到了过山车一般的刺激和快--感。

紧接着,植株下长着的芋头,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炸裂。

宋默坐不住了,立刻拉开落地窗,刚扯开嗓子,想让领民们去拿袋子和绳子,系上钩子把芋头拉住救人,不想一个芋头突然朝他直线飞来,没等宋默反应过来,直接炸裂……

远在卡里城的哈洛德,收到宋默的回信和投石器图纸之后,立刻联系了纳顿约什,卡里城中突然出现的教会骑士团让哈洛德的行动变得缩手缩脚,他不确定这些骑士是否能认出自己,但和他同行的前修士杰拉却认出了其中两个红色骑士,在没有分到哈洛德手下之前,杰拉曾经同他们在一个分教廷中-共事过。

“杰拉,这几天你也要小心,尽量不要露面。交易图纸的事情,交给我和图罗。”哈洛德顿了顿,接着说道:“图罗,见到纳顿之后,你不要说话,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就行了,明白?”

“明白。”

经历过格里兰的“风风雨雨”和“艰苦岁月”,图罗再也不是当初在萨比森王城外打劫和捡漏的傻大个了。

“还有一件事,”哈洛德将宋默的来信摊开在众人面前,“领主大人还吩咐我们,要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

众人的目光同时集中到面前的信纸上,修士们都是识字的,强森和图罗也参加过宋默举办的扫盲班,勉强能读写,看到信上的内容,不由得愣住了。

“教会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

“记住了吗?”哈洛德将信收走,放到蜡烛边上,一点点看着信纸燃烧殆尽,“在商队中找几个机灵人,不要动用地精,他们还有另外的事情做,最好先将消息透露给其他的商队,由他们把消息传到纳顿和骑士团的耳朵里。”

“明白。”

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大陆各处由地精和侏儒掌管的店铺中。

地精们和侏儒们接到宋默的命令就立刻行动起来,不出一个星期,关于圣物的流言就沸沸扬扬的传播开来。

黑炎是在出发前往边境前一天收到了宋默的来信,看到宋默信上的内容,黑炎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宰相墨菲看着黑炎脸上的表情,不知为何,有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同一时间,约什家族的现任家主老约什,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案头分别摆上了纳尔逊和宋默的来信。

老约什静静在房间中思考了一个下午,仍没有下定决心,老胡里安却在看完宋默以领主身份呈递的书信之后,立刻给他写了回信。

各人反应不同,却都清楚一件事,搅乱光明大陆的风,就要刮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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