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独家
在制度完善的现代, 她能做的是慈善, 但是在人命都如草芥的古代一个没权没势的人最多也就是行侠江湖, 但是救更多的人就无法做到了。
突然, 海棠灵机一动。
“二皇子,你想当皇帝,当个好皇帝吗?”
一个女人引起凌家造反,唉,苦的是那些为什么而死都不知道的npc。真当天下大势, 朝代更替是儿戏吗?
如果真是这么儿戏,她想她更能代表大义, 她有这个机会,就要扭转天下大势。
二皇子看了看余有涯, 一双星目又看向少女露在外面的清亮眼睛。
“我是父皇唯一的嫡子,我自然想当皇帝。”他语气虽淡, 却有融入到骨子里的威仪。
“好,只要你相信我,我自然想尽办法让你当上皇帝,别的不说,我一身武功, 满腹兵书, 你的心腹之人选上几个拜我为师,不求人人是帅才,但总能出几个猛将。想当皇帝,手中无兵无将, 那你还是别想了。”
“姑娘想要什么?”二皇子目光炯炯,虽然对方来历不明,但是这样的绝世武功若能为他所用,他不心动很难。
海棠知道若她说要世界和平,对方肯定不会信她,而她自己现在毫无势力,白手起家太难了。
“我,我要你当上皇帝之后封我为大晋国师,在这个世界给我找个道场,我要传道天下。”
我不可能有势力改变世界,但是我的弟子可以改变,我腹中之书留在腹中也是烂死。
一个人独木难支难成大事,但见孔子弟子三千,就成儒家,传承两千多年。
她若有弟子三千,精英七十二,那么大晋的每一个角落都会存在她的精神。
她传弟子以仁,那么她的弟子就能把仁传遍天下,传承古今!
她传弟子以技,那么她的弟子就能把技传遍中原,惠及万民!
太/祖皇帝曾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遥想春秋战国,诸子百家,百家争鸣,那是个雄辨的时代,想必,百家也就明白,只有道才是长久的,那比一朝王朝更加璀灿。
她似乎对自己要走的道路豁然开朗了起来,心中不免万分激动。
……
“凌忠,二皇子那边还没有消息吗?”一辆马车停在路旁,车帘被掀开,只见是一个模样清俊之极的男子。面颊如玉,一双丹凤眼,瞳似秋水,长眉如黛,乌鬓如裁,鼻挺如琼,五官如水墨画一般优雅到极致,只有那朱唇一抹艳丽的红。他把二十年前的大晋第一美男子凌振越的俊美英气和生母宋夫人的清丽雅致结合为一体,见过他的风采,难有人不动容。
“还没有。”凌忠如实禀告,清晨外头露重,他不禁有些担心大公子的腿疾。
凌云抬目远眺,十分不解,不知二皇子为何说要就地扎营,而不许他们靠近那边。
这里数十个刺客的尸首都被仔细查看过,关内关外的人都有,都是江湖上一些亡命之途。他们神不知鬼不觉聚集在灵州城外对微服前来的二皇子下手,凌云想想也要背冒冷汗。
这是一个阴谋,对镇北将军府,也对二皇子。若二皇子死在这里,凌家就算能证明不是他们做的,也有担上一个护卫不力的责任。
堂堂镇北将军府,那么多刺客聚在他们家门口杀人,当真要怡笑天下。
凌云右脚虽然不便,但是他的武功兵法是凌振越亲授,也是上马能武,下马能文的名门世家公子,一代人杰。
这次,看来城外信号,他亲自带兵出来。
凌云正思索着,忽见二皇子和他的一帮受了伤的手下骑着马过来,他们右侧还有一个蓝色的窈窕身影,步法举重若轻,不疾不徐地与马同行。
凌云忙下了马车,拄着拐杖上前迎了几步。
二皇子策马到了五百凌家军前,凌云带着将兵齐齐下拜,二皇子下了马,十分贤良地亲自扶了凌云起身。
“凌少将军不必多礼,担误少将军一夜是孤的不是。”
凌云忙道不敢。
海棠也在偷偷打量凌云。
这就是原著中大夏朝的太宗皇帝?凌振越当了两年皇帝就不想当了,做了太上皇,云霄两兄弟没有争位而是互相退让,和气得很。
但是凌霄十分爱美人不爱江山,所以,凌云众望所归当上了皇帝,庙号太宗。
太宗皇帝,封了弟弟凌霄做世袭罔替的贤亲王,允许最终回到凌霄身边的柳青青干政,号摄政王妃。
原著说,太宗皇帝温文尔雅,虚怀若骨,不但接受了许多摄政王妃的意见,还允许女子走上前朝,凌霄夫妻就共同附佐兄长。
但是凌云身有疾,而且后来没有子嗣,过继了他们的长子封为太子。原著多次提到,凌云十分羡慕弟弟娶了那样的惊世才华的女子。
对于这一点,海棠表示十分怀疑。
有这样的一种男子,即使腿瘸也无损他的风仪,无损他的俊雅清绝。海棠暗叹难怪原主只远远见过三次,便芳心暗许。
凌云和凌霄不一样,他是庶长子,与长公主有害死亲母之仇,所以他很少回将军府,常常是吃住在军营。
在军营不远,有一个清静的小庄子,他不在军营就住在庄子里,镇北将军凌振越也是住在小庄子里多于住在将军府。
海棠看看凌云,又看看李律,暗想着谁更像是一个好皇帝。凌云现在未必有野心,但是能当皇帝的人总不会太简单。
能在大长公主那样的迫害中长成材,腿瘸了还能当上百战百胜的将军,若说他是个脑残白痴,除非是原著的金手指设定才能通关走向成功之路,不然,海棠就是用脚指头想也知道不可能。
可他不是男主角,应该没有男主角金手指。
二皇子上马,看着凌家镇北军军容肃整,而凌云身有疾也是一派翩翩气度,为人沉稳,令出如山,将士对他皆十分信服,心中不禁压力山大。须知,军营不比其它,要让将士信服就不是拼出身就行的,一定是战功和真本事压得住人。
李律暗想:父皇当真不是自己想多了,凌家真是不得不防。一个瘸子,竟让他感到他十几年来所见的人没一个及得上他。(清泠为李律小盆友的眼光点赞,原著中大夏将来的太宗皇帝当然可以说是人杰中的人杰。)
若是他手下有凌家一样的军队,有数名忠于他的将才,他又何愁皇位?
海棠是会骑马的,上一个世界,当她还是阮茉儿的时候,她是上流社会的夫人,还是欧洲诸多皇室贵族的密友,骑马也是一种常玩的活动。
凌云见她蒙面,不知她是什么身份,但是她和二皇子一起也不敢怠慢,命手下让了一匹马给她。
海棠骑马与二皇子并行,而凌云虽然瘸腿却也没坐马车,骑了一匹红马,谨守礼制,稍稍落后二皇子半个马身。
一行五百多骑一齐奔向北疆大营,引起滚滚尘埃。
二皇子本就巡幸北疆——虽然仪仗护卫队未到,但是二皇子不去行宫别院而要直接去北疆大营也无可厚非。
到了午时三刻,他们抵达了北疆大营,凌振越带着数十将亲自在大营门口迎接,除了边防其它要塞的武官,灵州附近的武官均在场。
“臣凌振越参见二皇子殿下!”一名面容刚毅,眉目俊朗不凡的中年将军当先跪拜。而凌振越身后的武将也齐齐跟着下拜,整个大营门口将士拜倒,鸦鸦一片。
“凌将军快快请起!”二皇子面色不变,谦和中不失雍容气度,扶起凌振越,道:“凌将军是孤长辈,让将军久候,孤心甚不安。”
“殿下言重,君臣有别,这是臣份内之事。”说着凌振越又向二皇子引荐手下重要的将士,一一上前拜见。
海棠发现当中并无少将军凌霄,松了一口气,她虽然无惧,但是并不想面对麻烦。她要摆脱通房y环的身份,也必须安排好她的家人。她又想起前几天他依稀说过,又要外出公干多日不能回府,要她好好在家,她见他当时好说话才趁机提回家看看的要求的,他前天离府前帮她打了招呼,她昨天出来才无人阻挡。
凌振越迎二皇子进营,海棠也跟在旁边,忽有一名小校拦住她,道:“军营重地,女子不得入内!”
海棠不知这是真有这条规定,还是凌振越看二皇子来北疆大营还带了个女人有些轻视他而让人试探。
凌振越确实为难地看着二皇子,海棠忽又想原著中柳青青可是来过北疆大营,她进得,凭什么她就进不得?
二皇子也在想着凌振越是不是在试探他的深浅,但是海棠的深浅他其实也没有数,只知道对方武功高深莫测,而他现在还中了她下的毒。
二皇子不好吩咐海棠做什么,正在思索,海棠却笑道:“北疆大营么?我看稀松平常,我若要进,谁也拦不住我。”
一众凌家军将士脸色大变,凌振越涵养甚好,道:“不知姑娘是……”
海棠笑了笑,道:“我本江湖逍遥人,但闻二皇子贤良,礼贤下士,唯才是举,所以我跟着他办事,也算是为国效力。”
一名副将怒道:“汝小小女子,又有何才在二皇子手下效力?赶快回家带孩子!”
曾经虽然有许多同学暗中讥笑莫菲菲喜欢林风的事,说的难听的也有,但是莫菲菲大大方方,时间久了,大家反而习以为常。
而且,莫菲菲足够优秀,说是文科第四名,其实和第一名也就一分之差,所以,她是校文科最高分,要嘲笑她,就要有嘲笑她的资本。
不知为何,事情又演变为同学们的倾诉告白会,这边有个男生当先说出三年来的心里话,xxx,我喜欢你!
大家喝了酒胆子大起来,又高考完毕业了,现在不说,再见不知何时。
在第一个男生吼出来后,男生们一个个雀跃想要一诉衷肠。
莫菲菲想着现世高中毕业时的散伙聚餐,当时她没有向喜欢的男生告白,而现在他的样子都模糊了,她却入戏太深,如今只把林风放在心里。
她独自举杯,微微苦涩地笑了笑,喜欢中的苦涩,她当莫菲菲以来尝得够多了。
喝了一口酒,正正恍恍惚惚,忽然一个男生跑到她跟前,拿着餐厅中当装饰的玫瑰花,吼道:“莫菲菲,我喜欢你很久了!”
呃?她回过神,定盯看去,是一个满脸通红的男生,他的手还有点抖。
“……这样啊,谢谢。”她微有些尴尬。
那男生深呼一口气,道:“我现在不说,你永远不会知道,所以我要告诉你。毕业后请你不要忘了我。”
“我一定不忘。”
“我可以抱抱你吗?”
“……”莫菲菲一怔,顿了顿站了起来,主动抱住了这个长相清秀的男同学。
莫菲菲放开他时,他趁她不注意,在她脸上亲了一口,跑开了,场中顿时响起起哄声,莫菲菲愣了愣,没有预料到那男生这样大胆。终还是淡淡一笑,一切都会随着时间消逝。
忽然像是打开了一个水闸门,陆陆续续足有七八个男生纷纷向莫菲菲散伙告白,仔细一数,竟有超过一半的男生喜欢莫菲菲。女生们不禁有些嫉妒起来。
莫菲菲本就长相美艳异常,成绩又好,她如今学了小提琴又让她气质十分出众,少年们喜欢她并不奇怪。
若不是她大大方方地承认了自己很喜欢林风,那个让平常人仰望的男子,男同学们自知比不过,恐怕也是会出现决斗定结果的情况。少年总是这样有些血性。这倒并不是玛丽又苏了,而是纯真年代时众多男生喜欢同一个漂亮女生也很常见。
忽然,班长说:“莫菲菲,原来班上那么多男生喜欢你,今天收到那么多告白,你是不是也要说几句?或者给表演个节目?不许拉小提琴!”
“莫菲菲,来一个!”
“莫菲菲,来一个!”
莫菲菲伸手挠了挠光洁饱满的额头,终是被簇拥着上了台。这个大厅本就是高三文科班三个班共同包场,舞台是共用的。现在菜还没吃完,她成了第一个上台的了。
酒店的工作人员十分机灵,早准备好话筒。
“咳,谢谢,谢谢大家!不过,我说感想,这个……我说什么都行吗?”
“要真心话,说真心话!”
面对着台下一双双眼睛,一张张年轻生动的脸,他们的脸上带着伤感、喜悦、希望、感动。他们不仅仅是书中人,而是活生生在她身边。
“今天……我们能相聚,也许对于别人来说那只是不起眼的角落发生了一件不知是什么样的事情。有时偶尔生出点自认为很有文艺感的愁思,去仰望深邃浩瀚的天空,早在几百年前科学家门就发现宇宙无穷,我们生活的地球不过一粒尘埃。而我们人类作为尘埃中的微尘,实在太过妙小。有时我甚至会想,我为什么而存在,或者我的存在是真实的吗?我是否掌握自己的命运,或者只是被人操纵命运的木偶,一生演什么样的戏,爱谁、恨谁、记得谁、忘了谁早就已经注定。但是,不管是怎么样,哪怕今晚我们的笑声和泪水在青史书册中留不下只言片语,哪怕我们只是跑龙套的,我们今天可以用自己的心真实地感受到我们的离别和纪念。谢谢大家!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 脖子痛、背痛呀,坐不住,写出几千字,我都要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