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马琳前世是个典型的宅女,长的不丑,不会打扮,性格良好,厨艺不错,但硬是没有把自己推销出去,成了大龄剩女。
她最好的消遣就是宅在小窝里看小说,迷穿越小说迷的一塌糊涂。
做梦都希望自己穿越。试想,一个30好几的人,去做6岁小孩的事情,是不是小菜一碟。超牛的,说不定,还可以当个小神童。
现在马马琳就决定迈出自己的神童第一步。
爸爸给女儿准备好笔墨纸砚,还有字帖。看到她,黑黑的小手,握着笔,一本正经的小大人的模样,就觉得好好笑。
马马琳心想:笑,叫你笑,老爸,一会你肯定惊讶的不得了!
按照自己前世的拿笔经验,她小心的握着毛笔,端正的跪在桌子前,主要是马马琳太矮了,只好跪着,样子挺搞笑的。
她想,先写自己的名字好了,不能太出格了。结果拿着毛笔的小黑手总是不停的颤抖,几个字歪歪扭扭的,比蝌蚪还不如。结果“马马琳”几个字就变成歪歪扭扭的“马马王木木”
想来成年后一直用电脑,拿笔的时间都很少,何况是毛笔,看着这几个“马马王木木”,马马琳自己也很澹蠢瓷裢缓米霭。
老爸一看乐了,很好很好,至少没有写错。马爸爸对马妈妈说,“我家那口子,我们女儿很聪明啊,写什么像什么,将来一定是个才女!”
“瞧你得意的,不就写几个字嘛!”老妈没有理他。拽着弟弟,给他洗脸。弟弟的头包的和粽子似的,还是不老实。
老爸为人师表的热情被女儿激发了,要教她写毛笔字。
他是个典型的文化人。人生不如意时,还会自己写几句小诗。
马马琳记得自己前世的手机里,还保留着老爸一个人在庙宇过端午节时,给她发的短信,是一首诗,文绉绉的。可是就是这样的老爸,让她很心疼。总觉得老爸是该放在图书馆里供起来的,而不是天天去干农活,为五斗米折腰的感觉。
老爸的大手握着马马琳的小手,一笔一划的,横、竖、撇、捺,她写的格外认真小心。爸爸教了一会,就让她自己写。毕竟是曾经练习过,一会儿,她就上手了,写的很快。
“不对、不对,写毛笔字要静心,你这样写不对”,看着女儿飞快的写字,老爸虽然惊叹她的领悟力,但还是强调,要静下心来,才能把字写好。
嗯,马马琳也觉得自己太急躁了,自己的为人处事一直不老道,就是太急躁了。
她决定从练习毛笔字开始培养自己的性格,说不定还能培养出一个书法家出来……又开始yy了,急躁啊!书法家就算了,培养自己成一个小才女就好了。
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马马琳都一样的臭屁自恋。
她让自己静下心来,临着字帖,慢慢的写了一篇毛笔字,和最开始的“马马王木木”比起来,已经是进步神速了。一头扎进书法中,她觉得自己的脑袋越来越明晰起来,前世的事情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的展开……
外面弟弟的吵闹声、夏天的知了声、蛙叫声、小孩们的打闹声……一切都淡开了,马马琳沉浸在这个黑白世界里。
兴许是心性开阔了,兴许是重生的原因,她看着自己写的字,又开始臭屁了。用大学同桌的话来说,就是有灵气。一个六岁小女孩的毛笔字,有灵气……
老爸过了一会,来瞄了瞄女儿的字,有点不敢相信,咳咳,“还不错,继续努力!”然后摸着两撇小胡子转身走了。
听到老爸在嘀咕“难道我女儿真是才女”,马马琳得意的奸笑。
马马琳很有成就感,但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于是她准备把弟弟也拖下水。要把弟弟培养成一个很儒雅的男人,从毛笔字开始。
“小俊,过来,姐姐和你比赛写毛笔字吧,写的好的,爸爸有奖励冰棒哦!”
马马俊一听有奖励冰棒,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了,我也要写毛笔字,一边说一边用手擦着长长的鼻涕……
“我错了,卖糕的!”马马琳一看弟弟那长长的鼻涕就头疼,简直就是不可以逾越的障碍啊,还儒雅的男人……
那个刚刚擦过鼻涕的手,一把抓着马马琳的衣服。“姐姐,我要你的毛笔!”
还没有开始写,弟弟就要抢工具了。
马马琳不干了,要是以前,铁定打起来,弟弟哇哇一哭,妈妈就过来了,教育她要让弟弟。现在的她,训弟弟,一会就训的服服帖帖的。
总结出来,弟弟就是一个贪吃鬼。为了零食,可以牺牲一切,4岁的男子汉尊严都不要了。
老爸走进卧室,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场景,小书桌前,儿子和女儿排排跪在凳子上,写毛笔字。女儿写的很端正,儿子貌似在画符。一股为人父的豪情升起,自己一定要好好赚钱,让一双儿女都读大学。
弟弟很贪吃,但是不得不说,很聪明。和马马琳比起来,弟弟马马俊是相当的有天赋的,不像姐姐,有作弊的嫌疑。一会儿就临帖的像模像样,但是有点心不在焉。“姐姐,冰棒什么时候给我……”马马俊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马马琳,如果忽略两条鼻涕,就真的很萌。
第二天是礼拜天,还是休息日,这时候乡下的小孩都没有补课的概念。上学就上学,放学就玩,或者帮家里干活。今天由于弟弟头磕了,不能乱跑。马马琳还是使出了18般武艺,安抚了弟弟一起练习毛笔字。
写着,写着,她的思绪就飘远了。
厨房妈妈忙碌的身影和马马琳记忆中躺在冰棺中的身影,忽然重合起来。吓的马马琳,一不小心把旁边用来磨墨的水碰倒了。
一边的弟弟,正是无聊的时候,看到姐姐碰倒了水,开始吵闹了。
“妈妈,姐姐把水碰倒了,不能写字了,妈妈……”
看到这个总是喜欢在妈妈面前先告状的弟弟,在那里得意的等妈妈进来抱抱,马马琳非常理解,自己小时候怎么那么讨厌他了,真是小心眼多的小孩。
“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快收拾一下吧!”。妈妈走进来,把弟弟抱走了。弟弟还不停的对马马琳做鬼脸。
马马琳自己收拾了桌面,弟弟这样一捣乱,她也静不下心来练习了。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妈妈好好的活着呢?
记得那时候,家里人吃的东西都差不多,但是就妈妈生病了,得了癌症。后来陆续的,村里也有很多人得癌症走了。估计是我和弟弟都在外面读书,在家吃东西比较少,而爸爸也每天都上山下地的干活,身体比较强壮。
“而妈妈,眼睛看不见,比较少外出运动,最常呆在家里,才会容易生病的吧,不行,我一定要想个办法,让家人一起离开这里。”马马琳寻思着,现在才92年,自己才读1年纪,能做什么呢?
中午的时候,突然,有陌生人来拜访。马马琳看到这个穿着西装打领带还拿着一个大哥大的油头粉面男,一脸讨好的带了许多礼物,里面居然有一双小孩的耐克鞋子,凭自己多年的挑剔购物经验,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我家有这么洋气的亲戚么?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