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 订阅v章比例超过50%, 或6小时后自动解锁。 至少对云秀而言是如此。
——因为那个瞬间,她,太冷了……
冷风夹着雪粒子,噼里啪啦全灌进她袖子里去了 。
寒冷让她的思维稍有些迟钝。
她正处于十分茫然的状态——她单是知道有人看着时进不去空间,于是进出时相当肆无忌惮,但原来出来的时候是可能会被抓现行的吗?
会不会被扣分, 会不会暂时扣留她的空间, 剥夺她进出的权限?
还有,这是哪儿?这小公子是谁?他是被吓傻了吗, 会不会马上叫人来?
当然,那一瞬间冒出的无数平行思维里,也混杂着这样的感慨——说起来, 他的睫毛好长啊。瞳子也好黑, 嘴唇也……等下,这小公子的模样好生俊俏啊!
——原谅她是个词汇贫乏的理工科学渣。
那是个比她还要小些的孩子, 大概只有八九岁。
然而那眼睛太沉静了, 就算才刚刚目睹有人从树上凭空跃出, 也没有丝毫动摇。仿佛早就料到了——或者觉着这还算不上令人惊恐的意外般。
他们便这么对视了很久, 他才问道,“你是谁?”
“我是……”名字即将脱口而出的瞬间,云秀乍然回过神来,强行答道,“我是仙女姐姐。”
“……可你是个小孩子。”
“那是因为我还是个小仙女, 我以后会慢慢长大的。”云秀就睁着眼睛说瞎话。
那孩子沉默了片刻,信了。
仰着头说话脖子怪酸的。他便问,“你要不要下来。”
云秀:要啊!古人说得太对了,高处不胜寒呐!
“你往旁边让一让。”她便答道。
那孩子便往旁边让了一步,却仍是仰头,用那双漆黑的眼睛望着他。
云秀原本打算抱着裙子蜥蜴一样从树上爬下来的。但是对上他的目光,不知怎么的就觉得——她有义务维系他眼中的假象。
她于是忍着冷风伸开双臂,如白鹤般优雅的自树桠上跃下,衣裙飞扬如流云羽翼一般。
落地时略有些不稳,向前踏了一步,那孩子下意识抬手扶她。
他的手托住了她的小臂,他手心温热,越衬得她肌肤冰冷。
他便问,“你冷不冷?”
云秀道,“冷死了。”
他虽嘀咕着,“仙女也会冷吗?”却还是回身去石桌上拾了件披风给她。那披风下捂着手炉,热烘烘的,他道,“给你穿吧。”
云秀有些犹豫。随便穿陌生人的衣服确实不太好,但她太冷了,那皮草的温暖甫一沾上皮肤,她就恨不得立刻长在那披风上。
到底还是接过来裹了满身,垂眸笑道,“谢谢你。”
披风上有一围皮毛领子,温暖柔软,她便合了领口捧住脸颊。快要冻掉了的耳朵总算暖过来,她满足的吸了口气。
她嗅到领子上浅浅的乳香,心想不知这是什么毛皮,竟有这么好的气味。便抬眼去看他,正要问,那孩子已满脸通红,道,“……我穿过的。”
云秀真没介意这个。但听他这么一说,忽的想到“乳臭未干”四个字,不觉便弯了眼睛笑起来。
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道,“十四郎。”又鼓起勇气,用那双漆黑的大眼睛望着她,问道,“你呢?”
云秀暗暗比了比他们的身高,发现自己果然比他高一个头顶,心下顿觉自满,道,“你就叫我小姐姐吧。”
十四郎略有些失望,但并没有穷根究底,只转而问,“你饿不饿?”
他先问冷不冷,再问饿不饿。显然觉得她是个落魄仙女,饥寒交迫,急需救助。
但可恶的是云秀竟真迟疑了片刻——都怪那披风太轻暖了。
她摇头,“不饿。”
此刻云秀终于从初来乍到的迷糊中清醒过来,开始打量四周。
高墙深院,寂静无人。但自高墙之上依稀可见远处灯火通明的复道楼台,想应是在富贵繁华之所。
只是在此处看,便有些繁华遥望的意味了。
——不是蒲州祖宅,也不是长安柳府。不是她去过的任何一处庭院。
她问道,“这是哪儿?”
十四郎想了想,道,“大唐,长安。”
……果然很具体。
云秀已有所预料。虽说转瞬就是几百里,看上去很是玄妙神奇,但和她的期望还是差太远了。
——不过又是一处烟火红尘,不过又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虽说风景好看,人也好看,但好看不能当仙缘用啊。否则她宅在空间里专心排毒养颜好了。
当然,如果那扇门日后还可以穿到别的地方,就又另当别论了。
但这就要回头去验证了。
十四郎见她失望了,思索片刻,问道,“你想出去看灯吗?”
云秀不解。
十四郎便道,“长安的灯会很热闹的,有百戏杂耍、灯谜文会,听说还有歌姬在楼船里唱歌,胡姬在酒肆里跳胡旋舞。街边小贩还会卖面具、草编、糖花儿……你见过昆仑奴的面具吗?”他便假装自己脸上有昆仑奴的面具,抬手一比划,两根手指在鼻孔的方位大大的叉开,又捏成圈儿圈住眼睛,还伴随着讲解,“黑黑的,脸这么长,鼻子这么宽,眼睛这么大……”而后吝啬的掐出一小点儿指尖儿,道,“眼黑却这么小,绿豆似的。”
云秀被他逗得忍俊不禁,道,“听着好丑啊。”
十四郎笑道,“是有些骇人,你们天上应该没有这种东西吧?”
云秀不服输,信口开河,“虽然没有面具,可是昆仑山上有守山的金刚奴,也是铜铃眼,大鼻孔,满脸的络腮胡。看到人闯山,便举起一双八棱金瓜锤,左手三万六千斤,右手也是三万六千斤,往地上一砸,轰隆轰隆轰隆——”
十四郎被她满口滚石声吓住,微微眨了眨眼睛。
云秀满足的收尾,手指做下雨状,“地动山摇,乱石如雨……”
十四郎被她七万两千斤的气势镇住了,认输道,“……还是你们天上的比较厉害。”
他垂了眸子。但这个朝代还没什么仙女思凡下嫁勤劳农夫、孝顺书生的故事流传,反而多的是士大夫访仙问道,世外高人驾鹤西去的传说。求仙的男人比思凡的女人多了去了,他想不出人间比天上更有吸引力的地方。
便有些丧气。但仍是坚持不懈的劝诱道,“可是人间盛会也很有趣啊。”
云秀有种赢了辩论却输了真心的愧疚感。
长安的灯会她其实已看过很多年了,有一回还差点在灯会上走丢。何况他们个子太小了,灯会上人又太多。不让人抱着的话,打眼望去全是袍子筒和蹀躞带。可要让人抱着,云秀又不乐意——自己撒蹄子乱跑多自在啊。所以她一向是觉着没什么意思的。
但她看着十四郎,能觉出他是真喜欢灯会。
也能觉出他真的很希望自己能留下来多陪他一会儿。
她毕竟还穿着人家的披风呢,心就比较软。便想,横竖夜还很呢,便再多陪他一会儿吧。
但灯会还是不去了,毕竟她还在蒲州守孝,遇见熟人就不好了。
她正想该跟十四郎聊些什么话题,便见十四郎手里还拿着一管竹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