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们这是去哪儿?”
林忘忧真是好奇宝宝属性爆发了。
“我们是冠海城文学馆的人,我们今天是出来踏青吟诗。两位衣着高贵,定是外地来的贵人吧,不知两位是修文还是修武?”
“我们修武。”
林忘忧连忙回答。
一想到萧琦那些诗词歌赋的书本,林忘忧就很头大,才不要修文呢。
“原来是武馆的朋友,久仰久仰,今日相逢就是缘分,不如两位与为们同路,就由子书做个导游,引两位朋友在这海岸线游览一番如何?
我们白日里可以欣赏桃花百里,到了傍晚,又能到海边看日落余晖,两位意下如何?”
“好啊好啊,刚好我们身强体壮,可以保护你们。”
林忘忧拍着胸脯保证。
姑娘,就你那纤细的身材,能不要侮辱身强体壮这个词不?
还好秦寻不说话,显得很高冷,身上又背着一把煞气很重的剑,看上去就很厉害。
这位叫子书的,倒是很好客,让林忘忧、秦寻加入他们的队伍,还一路给他们讲解风俗地貌。
子书队伍里基本都是文修,男子居多,也有几个女子。
林忘忧这么个美丽又可爱的小姑娘加入,还附送秦寻这块帅冰块,俊男美女的组合,自然引起不少关注。
尤其是秦寻仿佛怕林忘忧被人抢走,始终拉着林忘忧的手,显示他们非一般的关系,就有人忍不住问了:
“你们是兄妹?还是父女?”
“我们明明是夫妻!”林忘忧不干了。
“可他跟你性格很不般配啊,你那么活泼可爱,令夫,就有点。”
“他怕生。”
与凡人打交道的事,秦寻本来就不擅长。
他只擅长与林忘忧这朵小话唠打交道。
“那你们怎么会出现在海边。”
“哎,说起来就是一把伤心泪,我哥哥带着我们出海,结果遇到了海难,我们和大哥走散了。”
“你大哥在哪儿做什么的?要不要我们帮你找?”
“好啊好啊,我大哥叫洛云城,嫂嫂叫歆愔,我嫂嫂长得可美可仙了,看一眼绝对忘不了。”
“很美很仙?”
子书倒是想起来了:
“我听人说,前段时间,确实有一对很仙的夫妻,还带着一个金童般的儿子,到过我们冠海城,不过后来去帝都了。”
“帝都?”
“你连帝都都不知道?我们夏国的国都就叫帝都。我们夏国是这里最大的国度呢。”
“我怎么会不知道,我哥哥带我去过的,只是那时候小,忘了。”
林忘忧为了打探洛云城和歆愔的下落,竟然自称是人家妹妹,倒也没人怀疑。
因为林忘忧本身也具有仙子气质,只是她太活泼,不像歆愔那么冰着脸,冻出仙气。
林忘忧的活泼可爱,很快让这一队书生、才女们都喜欢上她,时不时与她说一些夏国的风流韵事。
“我们夏国已经有十年没有战争了,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我们这些年轻人才能无忧无虑的学文。
记得父亲那一辈,我们夏国与狄国战事不断,那时候全民习武,所有文学馆都被封了。”
子书忍不住唏嘘:
“所以家父虽然是大剑师,却依然坚持要我习文。对了秦兄手上的剑绝非凡品,不知可是剑师?”
秦寻点点头。
“那太好了,你们若是一时无法安顿下来,我可以给父亲推荐,让秦兄去冠海城武馆暂时任教。”
“那不用那么麻烦了,我们凑够了盘缠,就准备上路去帝都找我哥哥嫂嫂。”林忘忧连忙拒绝。
教剑法什么的,对他们来说太简单了,现在主要任务还是寻找洛云城。
“那真是太可惜了。不如两位多留几天,这几日天气好,我们明日再约了去神堕之地。”
“神堕之地?”
“听说是仙人们留下的遗址,那里桃花开的最是繁茂。”
“好啊,我最喜欢桃花了。”
林忘忧笑眯眯地眯着眼睛,她哪里是喜欢桃花,根本是关心神堕之地。
这一天与这些文人交流,林忘忧倒是觉得挺舒服。
这个厚土域,没了修士,也少了很多暴乱,四周都是一片歌舞升平。
只要不是战争时期,大家寿命虽然不长,但都过得平和,武修虽然实力不错,却敌不过国家军队。
有夏国朝廷各级官员坐镇处理民事纠纷,就算是武修想要欺男霸女,也不是那么容易。
除非真正达到大剑师以上的武修,会被夏国政府或者各地武馆聘用,不但待遇很高,还享受一定的特权。
这些特权与武修的水平挂钩,大夏国有三位武圣,据说享受的待遇不比皇帝差。
文圣的待遇就差一些,要么拜相,要么封为文圣夫子。
但习文比学武要简单,也没那么痛苦,到头来还是学文的人更多。
子书的目标就是未来能够当一位文圣。
而大夏国最富繁华的就是商业,整个国家都是一片繁荣景象。
林忘忧随口编了一句:“我叔叔也在帝都做药材生意,你们不必为我们担心,去了帝都,我还可以投靠我叔叔。”
“原来您是林氏药铺的人?我就说吗。”
“啊?”林忘忧就想不通了随口编一个叔叔都会被人抓住破绽?
“整个帝都,所有药铺都是林氏药铺的分店,原来林枫意居然是你叔叔,你真的好厉害啊。”
林忘忧顿觉无语,只能先冒认下这个叔叔。
反正冠海城是海边城市,与内陆的帝都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这两地交通和信息并不那么流通。
就算她冒认一下什么林氏药铺林枫意的侄女,应该也没人知道。
这一队书生、才女们精神可真好。
第二天一大早,就再次在子书家门口集合,带着林忘忧和秦寻,喊了车辇,朝着所谓的神堕之地出发。
“神堕之地,这个名字好奇怪?是说有神在这里陨落吗?”
林忘忧明知故问。
子书学识渊博,尤其是对地理地貌更是了解颇多,忙笑着给她纠错:
“神堕之地,并非是真正的神,而是传说中的仙人。
听说这里曾经是一个叫落仙宫的修仙门派旧址,很久很久以前,这里还有仙人,但之后不知发生了什么天灾,仙人们都抛弃了这里。
我们这些凡人,一般将他们修仙之人都奉为神仙,,所以喊这里神堕之地。
神堕之地每年都会有不少人来探宝,可惜这里根本就是一片桃花林,哪里有什么宝物?”
落仙宫遗址,没有宝物?
这才不正常啊。
以落仙宫财大气粗的做派,随便丢些垃圾,在凡人眼里都可以当做宝物了。
比如他们炼器未成的法宝,对凡人们来说已经是神兵利器。
按照子书的描述,他们的武圣也不过是刚达到元婴修为而已。
秦寻就算封了经脉修为下降到金丹期,也能相当于武尊修为,比大剑师可高了不少。
就连林忘忧被后退到筑基期的武修水平,都相当于武王了。也比大剑师高一级呢。
想想修为基本够用,林忘忧就觉得开心。
能去落仙宫旧址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被阵法封住的宝贝。
若是没被阵法封住的,这些人常年来寻,肯定早就捡走 了。
所以林忘忧也就只能希冀与被阵法封住、没被人拿走的那部分。
只可惜,到了神堕之地,林忘忧才失望了。
这里根本真的什么都没有,究竟是不是曾经的落仙宫旧址,都让人怀疑。
还是秦寻给她解惑:
“这里的人能修炼到元婴修为,也足够破解阵法了,就算有宝贝,也轮不到你来了。”
“好无聊啊。”
林忘忧正自无聊,突然听到子书与几个人吵了起来,那几人还动手将子书推倒在地:
“让你们滚,你们立刻就滚,我家少爷要寻宝,这个月神堕之地,我家少爷包了。”
推人的趾高气昂。
子书身后一个叫苏菲茵的女子不干了,挡在子书面前,与对方理论:
“神堕之地,向来是大家随意游玩,你们是哪家公子?”
“就凭你,也配知道我们家公子的名号?让你们滚,你们就乖乖听话,若是不听话,哼,别怪我们不客气。”
“你们想怎么不客气?”林忘忧一把抓住对方伸向苏菲茵那那只手的手腕。
说过要自己是武修会保护他们的,林忘忧怎么能食言?子书被推搡倒地,她没看到也就算了,这会儿看到听到,又怎么能让这些人欺负女生?
林忘忧就着手劲,轻轻一掰,咔嚓一声响,对方的手腕错位,嗷嗷直叫。
“你,你是什么人?我劝你少管闲事。”
“竟然对一个女孩子动手?还有点廉耻吗?是不是谁武力强,谁就能在这里赏桃花?那本姑娘说了,这里我们包了,你,你们,还有你们的主子,趁早滚出去。”
林忘忧这是赤果果的挑衅。
看到对方忍不住了,林忘忧还不忘了提醒剑要出鞘的秦寻:
“木头你别动手,我好久都没活动筋骨了。”
“上!”
对方都是习武之人,人又多,怎么可能怕了林忘忧一个小丫头片子。
秦寻果然听话地不动手,组织人带着刚被扶起来的子书,一起不断后退,与林忘忧他们保持距离。
秦寻的剑并未出鞘,合着剑鞘在众人面前组成一面旋转的剑盾。
灵剑派的守剑式,居然被秦寻拿来这么玩。
林忘忧根本没用剑,只是用手。
林忘忧虽然失去了幻海域那一段记忆,但修炼过的武技却刻在骨子里,怎么都忘不掉。
只是下意识地动作,林忘忧如一只敏捷地小猫,从人群中窜过。
然而她所过之处,就是哀嚎不断。
每个人所受之伤患还都是一模一样——手腕被折断。
办完这一切之后,林忘忧兴奋地拍拍手:
“这么久没用,看来还没生疏。你们怎么还不走?等着买药吗?我林忘忧的药很贵的。”
林忘忧一边说着,一边取出一瓶空间里最劣质准备淘汰的基础止血丹,找个瓶子捏碎成药粉,然后拿出来,把药粉给子书敷上。
林忘忧这是舍本逐末,将好好的丹药搞成药粉。
可这也不能怪她,这里是凡人的国度,对丹药这种东西都觉得陌生,反而是普通药粉、药剂,更能让他们接受。
子书又不是修炼者,身上的伤也只是普通擦伤,林忘忧手上再劣质的丹药,随便一点也够给他疗伤。
所以在那群断手党看来,林忘忧的药粉就是立竿见影,那么大条血口子,立刻就好了,堪称神药。
“对了,我家开药铺的,从小我就给阿猫阿狗接骨,你们若不想一辈子残废,可以买我的药啊。”
对方人多,总有人禁不住诱惑,手腕断了,对武修来说可能以后半辈子就是废人了。
为了不当废人,他们不得不忽略是眼前这可爱的女恶魔把他们手腕掰断,反倒是得小心地问一声:
“那你这药,多少钱?”
“多少钱?”林忘忧也不知道啊,她只是想搞点这里能用的钱。
林忘忧不知道,可有人知道呀。
林忘忧转头问子书:“你说帝都最好的疗伤药卖多少钱一瓶?”
“价值连城,至少三千两。”
“那药比起我这瓶如何?”
“子书不知,或许,差不多?”
“那好吧,就三千两。”
这些打手们傻眼了,姑奶奶,您别狮子大开口,我们哪儿有这么多钱?
看到他们便秘一样的表情,林忘忧就猜到是钱不够。
“你们别担心啊,我的药用量可省了,我这一瓶药,够你们所用人用的。不如你们凑一凑,一人凑几百两不就够了吗?
大不了我接骨不再额外收钱了。”
被林忘忧折断手腕的有二十几个人,其中还有两个头领,显然是有些钱财的。
众人商议定了之后,果然一人出了些银锭,凑在一起,最后还只凑了两千六百两。
林忘忧“善心大发”地表示:
“算了,我就做一次善事,让你们欠着四百两。你们以后若再欺负人被我捉到,我可是要讨还的。若是你们都改邪归正,这四百两就算了。”
至于吗,人家两千六百两大头都出了,你却拿着四百两做善事,还要求人家改邪归正。
你这好人做得也太划算了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