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重视起血蹄部落的沙巴克皇城,面对关于艾伦一摞摞的资料,完全陷入了呆滞。
看看这个家伙都干了多少天怒人怨的事情吧。
坑过地行龙军团,劫过洛特尔公国最大商团,骗过神圣教廷,打过荒原最强部落的雄狮部落,得罪过大酋长部落,灭过教廷异教徒讨伐军团,揍过剑圣泰和三阶火系巨龙,外加上收拾过穆里尼奥的比蒙军团。。。。。。
身为洛克王国的顶级贵族和领主,给人家地行龙军团长的贴身护卫全弄死了。
作为一名人族,结果带领着一帮野蛮人,居然给强国洛特尔最大的商团劫了,而且还是好几次。
劫了你就劫了吧,还空手套白狼骗了人家南部教区的好多战略物资,结果人家大酋长部落看不下去了,派人来收拾你来了吧。
谁知道这家伙根本就是个滚刀肉,本来你就是外族,不夹着尾巴做人不说,还把荒原上最强大的部落,雄狮部落的精锐战士的腿全敲断了。
明明是跑蛮荒古原上混饭吃,居然还敢丧心病狂的把大酋长部落一帮高层全挂树上示众了。
大酋长部落收拾不了你,教廷的南部教区总能收拾你吧。
事实证明,这家伙的战斗力明显高于惹事能力,铁骑兽军团的军团长挂了,骑兵全军覆没,溃逃的步兵裤子都被扒了,南部教区圣光系牧师被揍成半身不遂,红衣大主教兰度落荒而逃。
蛮荒古原,南部教区,这家伙挨个惹了个遍,然后又挨个打了个遍。
一般人估计到这样也就安分了,毕竟再惹事也得有个限度吧。
可惜大家发现还是低估他了。
后来的事情沙巴克的一帮大人物已经知道了,或许是这个家伙觉得大荒原上已经没有对手了,应该去得罪得罪更加强大的敌人。
然后。。。。。然后穆里尼奥的军团损兵折将,无功而返。
原本大家都以为这个家伙是为了帮助神圣教廷。
谁知这家伙临走之前还给人家圣光堡大门给拆了,城墙上的砖石也给拉走了,据说还给一帮前来助阵的神殿圣骑士揍的鼻青脸肿。
这尼玛简直就是疯狗啊,见谁咬谁。
辛巴作为一名狮族王子,在沙巴克皇城什么样的惹祸精没见过,什么样的滚刀肉没听说过,但是像艾伦这样的,他还真是闻所未闻。
现在三十万比蒙先锋军打的教廷军团节节败退,辛巴扪心自问,就算与四大军团正面决战,他也敢试上一试。
但是那个只见过一面的混乱之子,那个一脸轻蔑笑容的面庞,却让他深深忌惮着。
或许血蹄部落只有不足千人,或许赢穆里尼奥大意了,但是十万先遣军怎么回事?
不就是在混乱之子率领着一帮魔法师,给十万比蒙兽人打的哭爹喊娘跑出来大荒原吗。
谁都可以不把血蹄部落和混乱之子当回事,但是辛巴不能。
辛巴在等,等血蹄部落和混乱之子主动找上门,只有灭了血蹄部落和混乱之子,三十万先锋军才能无所顾忌的行走在这片蛮荒古原上。
看向休伦特,辛巴开口问道:“已经三天了吧,三天来一直没有见到野蛮人战士和两大军团的骑兵骚扰。”
休伦特笑了笑说道:“不出所料罢了,人族的各大军团,若是赢得了些许胜利,一定会高歌猛进,若是碰到挫败的话,就会互相推诿停滞不前,不商量个几日,不会再轻举妄动的。”
“你观荒原野蛮人的战斗力,与教廷士兵,孰强孰弱?”辛巴问了个大家心照不宣的答案。
“普通人族士兵,确实不敌荒原野蛮人。”
“荒原野蛮人,与我比蒙兽人呢?”
休伦特讪笑了一声,没有答话。
辛巴摆了摆手道:“不用顾忌,但说无妨,我不是隆美尔那种听不得外族良言之人。”
休伦特点了点头,斟酌了下说道:“普通野蛮人战士,若是以命相搏,徒手攻击比蒙人口基数最多的匹格战士,可以以一敌十,若是有匹格战士祭祀相助,野蛮人战士最多以一敌五,要是面对熊人贝尔军官等比蒙主战种族,在一对一的情况下,或许互有生死。”
辛巴若有所思道:“普通野蛮人战士?那休伦特我问你,那些不普通的野蛮人战士呢?”
“辛巴阁下,您是指?”休伦特知道对方意有所指。
果不其然,辛巴似笑非笑的说道:“血蹄部落!”
休伦特面带苦色,沉思了片刻,摇了摇头回答道:“我对血蹄部落了解也不是很多,更不能妄言荒原第一部落的战斗力。”
“那么既然无法比较,你就说说你所知道的。”
休伦特沉思了片刻,苦笑着说道:“单单是我了解的话,血蹄部落的战士们,如同人族正规军团一般训练有素,甚至配合默契掌握多种进攻与防御的阵型,而且熟练无比,甚至要优秀与教廷的正规军团。”
辛巴点了点头,这一点他是知道的,不过令人庆幸的是,八万蛮族里只有血蹄部落这个特例,其他野蛮人战士还是老套路,光膀子就打,一拥而上,一盘散沙。
休伦特接着说道:“除了这些,比较直观的了解就是外力的使用上,也就是装备。”
“装备?”辛巴皱起了眉头,这一点不单单是野蛮人的短板,也是他们比蒙的短板。
无论是比蒙地盘,还是蛮荒古原,都没有金属矿脉。
不过比蒙还能强点,最起码可以通过人族的商团走私进来一些劣质的钢铁。
“是的,装备。”休伦特十分纠结的说道:“虽然我与混乱之子不共戴天,但是不得不对他的做法钦佩之极。”
“怎么说?”
“混乱之子所带领的血蹄部落,一直是以战养战的发展模式,据我所知,他们营地里几乎人人穿盔带甲,无论是司职战斗的部落战士,还是二线后勤人员那些矮人们,血蹄部落也是我所知道更新装备最快的战斗集体。”
辛巴苦涩无比的说道:“这一点我也清楚,血蹄部落和混乱之子的资料,在沙巴克皇城的情报库里,也是更新最快的,几乎每一次血蹄部落出战时,装备都在变化,据我所知,他们的装备已经更新到了第三代。”
“是的,血蹄部落第一代装备,只是以普通的铁甲和粗糙烂制的钝器为主,而更新到第二代的时候,明显已经超越了人族军团的制式装备,血蹄部落的战士们除了拥有精钢全身铠外,重型兵器,便携式破甲重弩,近身短兵器,可以射出倒刺的塔盾等应有尽有。”
“力大无比的野蛮人战士,配备如此精良的装备,怪不得战绩傲人。”
休伦特点了点头,喃喃说道:“这只是第二代,第三代装备的具体作用还不是很了解,但是应该只是稍加改良,外形看起来有所不同而已,改进的地方应该不大。”
“你说的第一代和第二代装备,应该是血蹄部落淘汰给四大部落的,哪怕就是他们淘汰的,穿戴在普通野蛮人战士身上,也是战斗力大增。”
“不过血蹄部落再强大,在这种近百万的军团会战中,能够起到的作用还是不太大。”
辛巴不予置评,十万先遣军溃逃的事情刚发生不久,所以他不敢妄下断言。
见到辛巴不说话,休伦特岔开话题道:“再行军不到半日,就要到了大酋长部落了,过了大酋长部落,就会达到蛮荒古原的腹地,据我分析,下一次战斗,要不就是在大酋长部落,要不就是咱们长驱直入到达南部教区势力范围内。”
“为什么这么说?”
休伦特拿出一张兽皮地图递给辛巴,开口解释道:“大酋长部落虽然不处于蛮荒古原的腹地,但是对八万蛮族来说,可以说是整个蛮族政治权利中心,哪怕四大军团不帮忙,他们也会在大酋长部落的势力范围里拼死抵抗咱们。”
“有多少把握?”辛巴的眼睛眯了起来。
休伦特耸了耸肩道:“若是以前,十成把握,若是如今,只有三成,甚至不足三成。”
“为什么这么说?”
“还是因为血蹄部落,血蹄部落在大荒原上横空崛起后,大酋长部落的存在感越来越低,若是混乱之子出面说服其他部落,八万蛮族或许会放弃大酋长部落,毕竟如今的荒原野蛮人,变了好多。”
“那如果过了大酋长部落的话,他们会任由咱们长驱直入到达南部教区范围内?”
休伦特点了点头道:“四大军团能够抽调的兵力不多,眼见无法抗衡比蒙战争巨兽,应该会选择圣光堡附近作战,至少那里的地形利守不利攻,可以减少他们的伤亡以及消耗咱们的兵力。”
休伦特说完后,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辛巴笑道:“休伦特,你放心,兽皇已经授意与我,若是真像你所说可以畅通无阻穿过大酋长部落,我会调兵进攻凶兽森林,你要知道,血蹄部落,不止是你的生死大敌,也是我们比蒙的眼中钉,拥有大量传送水晶的血蹄部落,对我们比蒙来说,如同芒刺在背,不得不除!”
休伦特重重的点了点头,激动的说道:“我若能亲手杀了混乱之子,甘愿为比蒙大军身先士卒,无论阻挡比蒙的是我休伦特同族还是大教皇,神挡杀神,哪怕身死亦是无憾!”
休伦特胯.下的地行龙或许是感受到了主人的情绪波动,仰头朝着空中发出了鸣叫。
因为激动一脸血色的休伦特,突然感到一阵气血翻滚,嘴角溢出一丝血迹。
见到辛巴一脸困惑,休伦特强颜欢笑道:“旧伤复发而已,不碍事的。”
辛巴嗯了一声,没有在意。
他知道休伦特上次在先遣军溃逃之前,后背挨了一记圣光系法术,没想到现在还没痊愈。
而休伦特却有苦难言,奥菲斯的一击圣光弹击中他的后背后,他就一直疼痛难忍。
不是那种肉体上的疼痛,还是如同发自灵魂般的痛苦。
在此之前,他根本不知道一向温文尔雅略显瘦弱的圣子奥菲斯,居然有着不下圣光系魔导士的修为。
在比蒙兽皇的安排下,沙巴克皇城的巫医倒是用尽了办法想要治疗,最终都无可奈何,还是休伦特自己强损着斗气修为,透支了生命精华后,这才勉强压制体内的圣光系魔力元素。
如今在休伦特的必杀名单上,除了艾伦外,又多了一个奥菲斯。
或许是圣父直到了休伦特的执念,处于三十万先锋军最前端的休伦特,突然看到了以个熟悉的身影。
一座隐藏在沙石下的传送水晶被激活后,瞬间立起了一座传送门,奥菲斯牵着一匹暗月幽豹施施然的走了出来,距离比蒙兽人大军不足千码,面无惧色。
(小妹弱弱的求一下捧场吧,自从写了男频,现实长都已经快变成女汉子了,现在见谁不顺眼都想一巴掌忽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