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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洛克和埃尔(三)

阳光明媚,今天会是个好天气。

学院刚放了假,史胖子就接了一个私活,把洛里斯特支使的团团转,累死累活的忙了三天,才把一应需要的物品给准备好。现在,他正和尤里从租来的房子里把一个个铁笼子往一辆四轮的长途马车上装,这些铁笼子都是这次任务需要的,主要是用来设置对付小型魔兽的陷阱。

尤里是晨曦学院的学员,也是马术教导专业的教习助理,黑铁二阶。他和洛里斯特一样,都是半工半读,也常常一起组队去接佣兵工会的低级任务赚点外快。

十四个铁笼子都装上车后,又用绳索绑好固定在车上,洛里斯特再次检查了一遍需要带上的东西,确定没啥遗漏之后,才下了车拿了个水袋,扭开松木塞,喝了几口水。万事俱备,就等史胖子他们回来就可以出发了。

所谓的私活一般是指佣兵没经过佣兵工会的公证和认可,私下和雇主谈好报酬所接的任务,这样虽然避开了佣兵工会的任务抽成,但却增大了任务的风险。事后反悔,翻脸不认,黑吃黑,客串强盗等等这类事并不少见。只是佣兵工会的抽成实在是太狠,吃完雇主吃佣兵,有些报酬丰厚的任务抽成加起来都到三四成了。所以如果条件不错的话,佣兵们并不介意冒风险接点私活干。

“嘿,洛克老弟,你们在干吗?”埃尔披着一件外套大摇大摆的过来,到了马车前瞅瞅那些铁笼子,又伸头往车厢里看了看:“噢,你们又要去做任务了啊。”

洛里斯特看见埃尔就觉得头疼,这半年碰上埃尔两次自己就倒霉两次。第一次是失财,当然洛里斯特是绝不承认自己那时有点色迷心窍,他认为若不是埃尔耍无赖不认输抱着自己的脚不放说不定自己早就回房了,那臭娘们就不会有时间偷走那么多东西了。第二次纯粹是无妄之灾,好心借给埃尔一件外披风却被人当成是埃尔的同伙白挨了一顿揍。最气恼的是自己还不能还手,都是老大娘老头小媳妇大叔这样的普通人,自己不敢也不能对他们出手,只能眼睁睁的吃亏。

所以在洛里斯特眼里,埃尔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灾星,自己碰上他就没好事。今天得留点神小心些,免得又要倒霉。

偏偏埃尔自个毫无灾星的自觉,大白天的出来乱晃悠。和洛里斯特打了两次交道认为已是朋友了,称兄道弟的好不亲热。这不,看了马车上准备的任务用品,埃尔认为该给自己的这位老弟一些前辈的指点了。

“咳,我说洛克老弟啊,老是去对付这些低阶魔兽既没意思,也没啥前途。做为一名佣兵,应该把眼光放的长远些。象落日山脉深处的魔兽森林,奇格达王国的末日海滩,乌鲁巴哈的地下洞穴,宁静海的遗迹群岛等才是佣兵该去冒险的地方。这些地方虽然危险大了点,可收获却很丰厚。上次独角兽佣兵团不是从魔兽森林回来吗,那趟他们就发了大财,全团四十三人每人都分到了一百多个金福德。”埃尔口沫横飞。

洛里斯特翻着白眼,这位老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嘴里报出的地名全是大陆公认的凶险之地,你让我一个黑铁阶的佣兵去那些地方是给魔兽送菜上门吧。尽听些市井八卦,也不想想那独角兽佣兵团原来是多少人?一百二十五个白银阶以上的好手进入魔兽森林,一个月不到只回来四十三个,交了任务后团长和副团长两个黄金阶的高手蹲在佣兵工会的大厅哭的象个五六岁的孩子,见者心酸啊。

“我说你一个黑老大是不是闲得没事干了,大白天的瞎晃悠,该干嘛干嘛去。佣兵的事你不懂别胡说八道。”洛里斯特毫不客气。

“呵,你小子不服气是吧,老哥也是佣兵,还是白银佣兵。”埃尔得意洋洋的不知从哪掏出一枚佣兵工会发的白银徽章别在了外套的胸口部位。

“咦?你一个黑老大弄个白银佣兵的徽章干吗?你又用不上啊。”洛里斯特很纳闷。

“这个佣兵徽章是他以前在学院里做任务弄到的,原本是黑铁的,后来他成了黑老大晋升到白银阶后又拿到佣兵工会换成白银佣兵的徽章。”旁边传来史胖子的声音,替埃尔做了回答。

洛里斯特抬头一看,史胖子和特尔曼骑着两匹马回来了。

特尔曼是学院执法部的一名执法成员,白银一阶,也是洛里斯特在晨曦学院为数不多的要好朋友之一。

来到近前,史胖子一指埃尔,对尤里和特尔曼说:“你们认识一下,他叫布鲁南.埃文伯特。也是晨曦学院出来的,算是你们的学长。他和我当时是一个班的,只是毕业后成了这边街区的社团组织的老大。”

“你好,我是尤文.里德斯,叫我尤里好了。”

“你好,我叫维波利.特尔曼。”

埃尔和他们点头致意,算是互相认识了。然后埃尔好奇的问:“胖子,你们要去哪里做任务?”

史胖子说:“克里斯多丘陵,那边有个矿场发现噬金鼠。我们得去灭了它们。”

噬金鼠是一种喜食金属矿石的低阶小型群居类魔兽,大如猫狗,形似老鼠。胆小却生性凶残,一旦激发凶性往往会死缠到底,不死不休。普通人碰到噬金鼠,首先是不能慌,要尽力做出有威胁的样子,形成对峙,再慢慢退开,这样才能脱险。如果觉醒了斗气,就算青铜一星也能很容易的对付一只落单的噬金鼠。只是噬金鼠落单的很少,对上敌人往往会呼朋唤友,招来众多的同类进行围攻。

在洛里斯特学的魔兽知识这门专业课上,噬金鼠是非常有名的,因为传说第一个觉醒斗气的勇士碰到的那头凶猛的魔兽就是噬金鼠,运气好的是那是只落单的,噬金鼠只有在发情期才会离群寻找伴侣。不然勇士就没机会觉醒斗气了,人类说不定还得再黑暗千年时光。

在地下众多魔兽的食谱上,噬金鼠大多位列前矛。所以对人类的矿场来说,发现噬金鼠就是一件大事,必须将噬金鼠赶尽杀绝,或者至少要将鼠群的雌鼠王给灭掉,这样剩余的噬金鼠才会离开这个地区。不然鼠群数量一多必会引来地下其他凶猛的猎食者,那样极容易殃及矿场。

盖林特亚三大帝国之一的罗蒙帝国就曾经发生过这样一起著名的矿场事件,那是罗蒙帝国最大的金矿产地,因管理不善噬金鼠成灾,结果引来了两条巨大的独角岩蟒占踞了矿场,矿工死亡人数高达三千余人。最终罗蒙帝国出动了剑圣和六十余名黄金阶的高手以惨重的伤亡为代价才斩杀了两条独角岩蟒。事后被此事牵连而斩首抄家的贵族就有四十余家。这起事件之后,大陆所有的矿场都引以为戒,发现噬金鼠是有一只杀一只,绝不放过。

“怎么了,史迪夫他们没来?”洛里斯特见史胖子两人去两人回,没约到人手有点奇怪。

“恩,这些家伙有异性没人性,那个美术二年三班不是要去本兹冈写生画画吗?史迪夫这家伙带了科尔两兄弟赶去护花了。是啊,守着美女总比跟我们去钻矿洞强吧。”史胖子很懊恼,接了这私活尽忙着准备物件了,忘了早点打招呼拉好队伍,结果临出发了才发现人手不足。

一旁的埃尔听史胖子说人手不足时眼睛亮了:“哎,哎,胖子,你看我怎么样。要不我跟你们走一趟?”

史胖子一楞:“埃尔?你想去?你黑老大做得好好的,跟我们去冒险干吗?再说这趟是私活,风险很大的。”

洛里斯特坚决反对:“史胖子,别听他瞎扯,人家黑老大要冒险也是去魔兽森林末日海滩啥的,他才看不上去杀噬金鼠这样的小买卖。他只是在开玩笑。”

埃尔正色说:“我不开玩笑,说实话,胖子你也知道,我做这个黑老大也是被逼的,兄弟们硬把我架上这个位子我也没办法。事情都是他们在负责,我这个黑老大没事天天在街区闲逛实在是腻味透了,做梦也想去冒险啊,好怀念在学院跟着大家一起去做佣兵任务的时候。你和我相识多年了,知道我的为人。怎么样,行不行,反正你现在也缺人手,加上我实力应该足够应付风险了吧。”

“这个……”史胖子有点迟疑。

“不行。”洛里斯特再次反对,要被这灾星缠上这趟任务最好还是别做了,大家都回去洗白白睡觉好了,不然肯定会倒霉的。

“胖子,你知道我修炼的斗气是什么属性,我的天赋技能你很清楚,去矿洞带上我会有很大的好处的。”埃尔又在天平上加了一块砝码。

恩?这家伙还有天赋技能?洛里斯特来了好奇心。

“洛克,你反对他加入是理由是什么?”史胖子问洛里斯特。

“这个……”洛里斯特心说我总不能说他是灾星吧,让他加入大伙会倒霉的:“这个他没跟我们一起做过任务,我怕配合不起来。”

总算是找了个理由,洛里斯特擦了擦额头的汗。

“我一定服从指挥。”埃尔说。

“你保证?”史胖子问。

“我保证。”

“好吧,那欢迎你加入这次的冒险队伍,我是队长史瑞德。现在给你半小时去做准备,然后回来集合,我们马上要出发了。这次前往克里斯多丘陵,估计来回需要二十余天,没问题吧?”史胖子做了最终决定。

“没问题。那个,胖子,哦不,队长,我觉得我们最好在红鸦酒馆集合。那是个私活集中地,你让我叔叔给你看看那个委托的本子,有什么顺路的任务可以一并接了,你就说我让你去的就行,其实那死老头看见洛克就会相信你的。”刚加入队伍埃尔就送上一份大礼。

史胖子心动了,原来红鸦酒馆暗地里还有这么一手,这是在挖佣兵工会的墙角啊,不过对我们佣兵来说可是个好地方,毕竟酒馆接的总比自己私下接洽的风险小,再说酒馆老板是不会为不认识不相关的人提供担保的。

“那好,我们就在红鸦酒馆集合。”

事实上还没等史胖子想好怎么对红鸦酒馆老板的措辞,加里兰多看见洛里斯特,听说他们要去完成一个私活就主动拿出了那个记载着委托任务的小本子,招呼洛里斯特他们过去看看有什么可以顺路完成的。

史胖子看了小本子,发现上面大多数都是跑腿和代买什么东西的委托,这些委托如果放到佣兵工会发布的话,也基本是青铜或黑铁佣兵跑腿的活,只是从佣兵工会接这些委托的话就没什么好的收益,最多顺路带一下。而从红鸦酒馆接的话,这些委托的报酬就足够一个人专门跑一趟的了。

史胖子和大伙商议了下,接了十七个委托,算起来全完成的话每个人能多一个金福德的收入,确实不错。加里兰多也说,这些委托虽然数额不大,报酬不高,但胜在量多,他常常为找不到可信任的佣兵而头疼。如果这次完成好的话,那以后欢迎大家到这里接私活挣外快。

埃尔穿了一件崭新的火蜥蜴皮甲进来,这种火蜥蜴的皮做的皮甲能有效的保持温度,驱除蚊蝇蛇蝎,是很不错的地下探险装备。价格不便宜,是一般的佣兵冒险者装备不起的高档货。皮甲的左胸别着那枚白银佣兵的徽章。

埃尔大声的和酒馆里每一个认识的人打招呼,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个佣兵,现在要去冒险了。让洛里斯特奇怪的是他的叔叔,酒馆老板加里兰多似乎对埃尔要加入洛里斯特他们的冒险队伍毫不介意,相反还乐见其成般的给每人送来一杯黑梅麦酒,并祝愿大家此行顺利事事如意。

出城后,史胖子骑着马靠近马车,问坐在驾驶座旁边正和躺在后面的洛里斯特斗嘴的埃尔:“为什么你叔叔这么相信小洛克,看见他就主动拿出任务委托本?”

这问题洛里斯特也很奇怪,自己只不过见了老加尔两次,第一次还是动手相斗,怎么老加尔会对自己另眼相待?

埃尔懒洋洋的撇了洛里斯特一眼,无精打采的回答:“死老头说小洛克人品好,第一次虽然被个臭娘们给骗了却是因为他为人正直,乐于助人才会上当。第二次被冤枉被那些普通人殴打却能克制住自己不还手,宁愿自己被揍的很惨也不出手伤人。象这样心中自有分寸,做事自有主张的年轻人真的很少见了,所以死老头才这么欣赏小洛克,还让我向他学习。却不想想我可是个白银高手,宁愿逃跑也不向后面追我的普通人出手,这种容忍和大度比小洛克可强多了。”

“切……”洛里斯特反唇相讥:“别忘了你当时光着身子,跑都来不及还敢回头动手?”

众人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