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没什么可惜的!不就是句诗吗!改天我再给你作上三五七首。”
凌霜霜暗自摇头,这人真是大言不惭,真当自己是那才高八斗的曹植了?这诗是想作就能作的出来吗?先前还只是觉得他脸皮厚,喜欢胡言乱语,没想到还是个自负的家伙。
“方才听莺儿说你有事找我,什么事?”
“哦!是这样,我想借你的针线用用。”
凌霜霜眉头一皱,这人怎么总爱借些女儿家的东西。
“你要那何用?”
“做两身衣服!”
听了这话,凌霜霜从椅子上站起来,就跟在动物园看猴子一样,围着林跃转了一圈。这简直就是她本年度听过的最新奇的事,这人究竟是个怎样的怪胎?有时候听他讲话,像个读书人,有时候做事,却又完全不顾礼法,随心所欲,可真是一个让人看不透的家伙!
“你要做针线?”
“怎么,是哪条律法还是哪项不成文的规定说我不能做?”
她思索一阵,的确是找不出这样的规定,只是似乎也没听说过有哪个男人去做那种事的。
这其实就跟上厕所一样,从来没有谁规定过男人不可以蹲着撒尿。或者是同性恋,也没有谁规定过男人不可以喜欢男人,女人不可以喜欢女人,只是你一旦这样做了,便会在大家眼中成为异类,或者人家都会不耻于你这种行为而已。
林跃猜测这小妞一定把他当变态了。这时候的人,传统教育根深蒂固,让他们解放思想,摒除至酷,接受前卫的价值观,基本不可能,而且林跃也并不想过多的解释那么多。
“你也不要以为我愿意干这事,要不是没办法,我才懒得舞针弄线!”
“怎么说?”
“你爹把山封了,也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出去,阿四这衣服穿着又实在不舒服,所以我只能先自己动手了。”
“那你会吗?”
“不会!”林跃摇了摇头,接着说道:“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
“你可真是个怪人!”
“呵呵,没有小姐你怪!”
“这话又怎么说?”
林跃再次扫视了一眼满屋子的字画,感叹的说道:“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凌霜霜听到这句诗,瞬间仿佛被一道电流击中,内心为之一颤,没想到在这山上生活了十几年,今天才遇到了真正懂她的人。
每当夜幕降临,黑暗袭来,她时常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投错了胎,才生在了这贼窝之中。明明是个喜文善墨的性格,却总是要在身为响马的爹爹面前,装出一副女汉子的样来。整天生活在这些土匪之中,唯一能真正让她开心的地方,就只有这间绣房,那几本书,那具古琴。
“这长短句虽是不齐整,却另有一番味道。你这人,行事上与别人不同,作诗也这般不守规矩。”
“与其说是诗,我更倾向于将它称为词!”
“词?”
“对,诗讲究格律,工整,对仗压韵,而词,则更注重曲律,比诗通俗上口一些,但在意境上不相上下,并且更容易编成歌曲,吟唱出来。”
“是更容易上口一些,只是你这般胡乱篡改文风,怕是有不少人要出来反对吧?”
“其实这词在隋朝之前就有了,它所配合的音乐叫做宴乐,是由胡乐和民间里巷的曲子融合后,形成的一种新型音乐,主要用在宴会和娱乐上进行演奏,所以这词并非是由我篡改而来。”
凌霜霜掩唇一笑道:“你这人真是狡辩,我就那么一说,却被你编出这么多道道来。”
“这就对了,笑一笑,十年少!整天见你绷着个脸,好像谁都欠你钱似的,这样多好看。”
凌霜霜被他说的一阵害羞,也真难为了这小妞,每天要披着张皮,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这个问题很复杂,一时半会可能解释不清楚,反正我肯定是中国人。”这也不是林跃故意隐瞒,只是他这经历确实太匪夷所思了,要是说了实话,非得被人当做妖孽给抓起来不可,况且就算说出自己的家乡,这时候的人也没听过,估计后世的东方明珠上海,此时连个镇都算不上呢!
“中国是在哪里?”
“恩……那是个很远又很近的地方……我觉得咱们还是聊点做衣服的事吧!”这小妞的好奇心太强了,要是再这样聊下去,给她解释个七天七夜都讲不清。就像刘震云先生说过的一样,中国人聊一件事的时候,总是不自觉的就聊到了另一件事,然后说着说着又到了第三件事,由此可见,从古时起,我们就是一个喜欢跑题的民族。
“你这人说话总是怪怪的!”
……
林跃拿了针线和剪刀,充满干劲的往回走去,思索着是要做套西装还是中山装,或许唐装更适合一些,不过最要紧的还是做几条有裆的裤子。
刚穿过聚义堂,他便觉得肚子有点不舒服,肯定是早上那半生不熟的牛肉给害的,他急忙捂着肚子跑到一处林子里,反正这时候也没有不准大小便的说法。
当他舒畅的完事之后,突然意识到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没带手纸!可是就算他提前想到拿那玩意,整个山寨,估计也就是凌霜霜那才有。想来,这时候的人大便完,应该还是在用竹条或木棍来除秽吧!
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他唯有捡了两片树叶来解决了。并且还一边思索着,也不知道这年代的纸贵不贵,搞不好以后每个月的工资都得用在厕所里了。
正当他郁闷的系好裤子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听见不远处的小溪边有动静,他不禁打了个哆嗦,不会是遇上熊或是狼了吧!又一想应该不会,也没听阿四说过山上有什么野兽之类的,要是隔上三五天就失踪个人,那凌老大早就坐不住了。
他顺着声音的方向,轻手轻脚的走过去,到得跟前时,轻轻拨开一撮杂草,看到有个穿着和阿四一样的粗布麻衣的人站在对岸,应该也是山上的兄弟,只是他没有见过而已。正当他准备挥手打声招呼时,猛然觉得这人的行为有些诡异,只见他从怀中取出一截竹筒,像做贼一样左右看了看,在确定没有人后,将它丢子了水里,等着竹筒随着溪流慢慢飘远以后,才匆匆离开。
林跃本来想着这些事跟他也没多大关系,可是强烈的好奇心还是驱使着他想一探究竟。在那人走远后,他快步追上那水里的竹筒,也幸好这溪水流的慢,没跑几步,就在眼前了。可没想到太过兴奋,一个马趴,竟是栽倒在了水里,真是倒霉之人事事倒霉,还没等他爬起来,突然发现一条水蛇游进了他宽大的袍子里。
蛇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一种非常奇怪的生物,正所谓五尺大汉不惧豺狼却怕蛇,林跃则是属于不管任何虎豹豺狼,蛇虫鼠蚁,都在他的恐惧范围之内。他慌乱的扯掉外衣,极为忐忑的检查完自己确实没有被那条青蛇侵犯之后,才安心的捡回了竹筒。
林跃拿着那玩意研究了半天,可是这却是与一般的竹子无二,似乎也没有什么机关可以打开,他不禁纳闷起来,难道那人是闲着没事,蛋疼?正当他准备放弃丢掉竹筒时,突然发现了奥秘。
原来这筒壁上面刻着许多奇怪的纹路,他本以为这些是竹子上天然形成的,也就没多注意,可是当以一定的角度对着阳光观察时,竟能模糊的看到一些字迹。他再一次因为老祖宗的聪明而心生感慨,这不正是后世所谓的光栅效应么!
林跃眯着眼睛,艰难的一个字一个字的看过去,读到最后,脸上竟是变了色。
“这他妈整个一余则成啊!”
拿着这封高科技间谍信,一路上他都在犹豫是不是要将这件事告诉凌平,毕竟这是人家山寨的家务事,自己不便贸然插手。可是话说回来,现在的他已经算是青云寨的人了,并且杀了周仁义以后,还真得应了凌霜霜那句话,他以后与青云寨都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在思索了老半天后,他最终还是决定将这事告诉凌平,并且需越快越好!虽然这封信没有传出去,可保不齐那家伙会写第二封,到时候要是真如这信上所言,大军压境,可就糟了。不过这件事自己不便出马,还是让阿四去比较合适。
有了主意,他便急匆匆回到房间。
“阿四,你赶快拿着这个去找大哥,山上出了奸细。”
“什么?”阿四猛然站起来,握着拳头怒吼道。
“你先别急,先看看这个!”林跃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下。
林跃将看到刻字的方法告诉阿四,并让他单独向大哥禀报,暂时还不能让第四个人知道这件事,因为按照那上面的意思,这内奸可能还不止一个,最好能想个办法,请君入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