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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京都红旗

比利犹斯山脉东西走向,盘踞在整个美尼德帝国腹地,所以又被帝国民众成为中央山脉。

神圣历2012年夏,一群从暗黑之地逃出来的骑兵,身着深蓝色骑兵底衣,骑乘南部的佩罗以撒战马,二百余人几乎人人带伤,狼狈的驶进了中央山脉最靠近暗黑之地的一个边防驿站,在驿站值守士兵嘲笑的口哨声中,艾弗雷把手中的徽章扔给了一个年纪稍大的士官手里。

“狮心皇冠徽章?”这位士官的年纪显然与见识成正比,他当即半跪于艾弗雷的马前,“殿下,有何吩咐。”

“带人前面鸣号开道,速速护卫我们回京!”艾弗雷说着与凯特翻身下马,走进驿站看向了驿站墙壁上那一面面颜色各异的旗帜。

在美尼德帝国任何一个驿站里,都会随时准备着几面旗帜,用来一路传报前线最新的消息,本着报喜不报忧的原则,这些旗帜更多的意义是用捷报来鼓励帝国百姓的士气。

每一面旗帜都代表了不同的意义,深蓝,代表战局胶着;浅黄,代表小胜,橙色,代表取得局部胜利,而红色,则代表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代表着大胜。

当看到艾弗雷扛着那面红色的旗帜出来时,这位士官已经把眼珠子瞪出来了,要知道美尼德帝国南方战场上至从有了血玫瑰高飒这一敌对统帅后,别说红色,就连代表小胜的浅黄旗帜也很少往京都送。要不是看在那块狮心皇冠徽章上,士官一定会把他们当疯子哄出去。

“出发!”艾弗雷一声高喝后,扛着鲜艳的红色大旗一马当先,人生一世能扛着昭显胜利的大旗一路回京,这是何等的荣耀,是以他的脸已经激动的比红旗还要艳丽。

“嗡….”揭示胜利的号角在他们身边奏起,一路奏向东北的罗奈歌。在奥苏帝国这十几年近乎疯狂的征战下,美尼德帝国的百姓无时无刻不笼罩在战争的阴影中,连续被破城失地,让他们对帝国那些只懂得优雅的骑士们失去了信心,如果那一天奥苏帝国的重甲兵团攻破了比利犹斯山口,剑指罗奈歌沿途的关隘城池,他们一点也不觉得奇怪。

是以当血红的旗子所到之处,受到鼓舞的百姓领主们举城欢庆,一路畅通无阻,南方大胜的消息已经像一阵风一样刮向了罗奈歌,刮向了帝国全境。

这面旗子就像一场及时雨,及时的浇灭了美尼德帝国民间对统治者不满的情绪,换句话说,帝国太需要一场需要用红色旗帜彰显的大胜了。

连续的四天四夜,凯特和艾弗雷换马不换人赶向了罗奈歌,不是他们邀功心切,而是,他们的战友,他们的兄弟落到了蛇人的手里,他们必须把这个消息最快的报回京都,一起跟随凯特从暗黑之地撤回来的战士们大多人人带伤,早已经不住长时间的骑乘,纷纷在路途中倒下,就是凯特和艾弗雷,也是靠着意志在支撑,属于骑士的意志。

帝国京都罗奈歌高大雄伟的城墙已经遥遥在望,午后的阳光是那样的刺眼,耀得艾弗雷眼前一阵阵发黑,他的身体整个附在马背上,他的手仍然紧紧握着旗杆,“这是属于我们的荣耀,我一定要把红旗送进罗奈歌。”下一刻,马奔腾,旗飞扬,马上的骑士却已经神志不清。

当这面红旗飘扬在罗奈歌南大门外的一个土坡上时,两队红甲黑马的皇家禁军放马出城,在百号齐鸣中,护卫着凯特和艾弗雷驶进了罗奈歌。

从南门路到帝国军部的道路早已禁止通行,闻讯赶来的京都百姓,守候在大道两侧,当那昭显胜利的红旗一进城门,顿时欢呼如潮,在如雷的掌声中,早已昏迷的艾弗雷一头从马上载了下来,凯特及时弯腰伸手,从凯特手里接过了旗子,一刻也不敢耽搁,纵马驶向了帝国军部。

“帝国,太需要一场大胜了。”帝国军务大臣米斯利公爵,端坐在军部首席,对着部下喋喋不休讨论这场大胜的真实性如是说道。也怪不得这群将军参谋们质疑,帝国军部到现在没有得到南方战场上关于胜利的任何只言片语,根据惯例,如果有大胜,一定会第一时间用魔法传讯,而不是扛着红旗一路飞报。

这位年过六旬的军务大臣,至从十五年前从修斯特尔公爵手里接过了军部后,就没过上一天的舒心日子,南疆被血玫瑰高飒搅得一塌糊涂,可以预见,当奥苏大军攻到比利犹斯山口的时候,就是他人头落地的时候。

凯特在帝国军部门口跃下,执旗向着等候在门口的米斯利公爵半跪行礼,“帝国子爵,第十二骑兵团第八纵队长凯特,向您报告,南疆..南疆大胜…”身负重伤的凯特,凭着一股意志苦苦支撑到现在,再也坚持不住了,他一把解开背在身后的一个黑布包裹,推到米斯利面前,就在军部门口昏厥倒地。

在安排人把凯特抬进去休息后,米斯利公爵在军部大堂当着众属下的面打开了包裹。

这是一把短剑,黑龙皮做的剑鞘上铭刻着一朵朵猩红的玫瑰,剑柄上雕刻着两只纠缠扭转的狱凤,在护手上弯曲虚张的头部诡异而神秘。

“停下,你不要命了。”一个军部参谋拿起短剑,刚准备试图拔出来,就被米斯利喝止。

“红荨!”

“血玫瑰高飒!”

事实证明,军部并不是都养着一群饭桶,有几个当年在南疆战场与血玫瑰交战过的将军一眼就道出了‘红荨’的来历,再看看米斯利那一张因为兴奋、激动,而呈现出了那一脸病态的红晕,军部大堂里所有的人捂住了嘴巴,把跳到嗓子眼的心给按了回去。

神器‘红荨’在这里,那么血玫瑰高飒的下场已经不言而喻,杀死了高飒,对逐渐颓靡的帝国军部来说,远比消灭成千上万的敌人还要来的有意义,他们可以预见,在缺少了高飒的道拉斯战场上,敌方还有谁能阻挡第四骑士乌尔萨的锋芒,别说收复失地,就此一举攻克敌方的纳纶要塞,把战火烧到奥苏帝国的腹地去也不是没有可能。

事关帝国利益,米斯利大公再不敢迟疑,匆匆用黑布卷了红荨赶往皇宫。

威严而富丽的皇宫中,美尼德帝国皇帝尤钦茨十二世斜靠在龙椅上,枯槁的面容上两眼微眯着,花白的头发没有一丝光泽,连带头上的皇冠也跟着黯然失色,他抽了抽塌拉的嘴角,睁开浑浊的眼睛扫视一圈周围的大臣,眼光最后落在面前的‘红荨’上。

“说吧,红荨怎么会落在你们的手上,而乌尔萨刚刚传回消息,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尤钦茨的声音虽然充满着一股老人味,但无形中散发的威严,让台阶下的一众臣子纷纷肃目垂首,不敢直视。

很难想像,龙椅上这个行将就木,在尘世间苟延残喘的老人,年轻的时候曾经单枪匹马生撕过一只成年的奇美拉。

一众大臣都把目光看向了龙椅台阶下的两个年轻人,凯特和艾弗雷。他们在牧师施展了回复术和坚韧祷言后,就立刻被传唤到了宫里。

凯特与艾弗雷互望一眼后,双双上前跪下,由对文学有着极高天赋的艾弗雷开始诉说整个事件的经过,当然,结果实在太过华丽而且无可更改,这过程吗,自然要花团锦簇的修饰一番。

他们把被乌尔萨逼着面对血玫瑰说成了,为了帝国利益甘愿牺牲自我而悍然不惧;把怯阵逃跑说成了诱敌深入,在运动中消灭敌人;然后在主将战死后,一致推选既有敏锐军事才华的格里菲利为统领,在他的带领下他们把血玫瑰引到不归峡谷,如何排兵布阵,如何利用地势伏击血玫瑰,最后众人奋不顾身,齐声高喊“为了帝国,为了荣耀”用人数堆死了精锐的血玫瑰战士,而高飒在斗气耗尽之后,被格里菲利一剑割下了头颅。

在艾弗雷声情并茂的诉说中,至始至终都没半兽人什么事,不对,是压根就没碰到半兽人。在神圣教廷日渐势大的神圣同盟,任何理由下与暗黑种族的合作都会被打上异教徒的标签,虽然现在美尼德帝国并不是十分忌惮神圣教廷,但是谁知道以后呢?要知道教廷总枢金刚山十字架上的火焰可从没熄灭过。

当然,尤钦茨陛下包括一众大臣都是老成了精的人物,他们心里都清楚,凭他们糊拼乱凑的杂牌军团怎么也不可能奈何的了血玫瑰,要不然面对精锐的沧澜兵团,血玫瑰早死十次八次了,不过眼前的‘红荨’可是铁的事实,就任艾弗雷吹嘘的天花乱坠,也不点破,对他们甚至整个帝国来说,过程并不重要,哪怕是你把自己吹的天神下凡神魔附体都可以,骑士也是艺术的一种体现,艺术不是允许夸张吗?

他们只要结果,结果是高飒死了,这就够了。

当最后听到是帝国外交大臣,修斯特尔公爵的孙子杀死了高飒后,一众大臣都用羡慕加嫉妒的眼光看向了缩在人群中的老斯德曼,如果不是皇室子弟埃弗雷言之烁烁,一口咬定是格里菲利杀了高飒,他们有理由相信绝对是老斯德曼的儿子,格里菲利的父亲,帝国第二骑士德龙裴隆暗中出手相助。就连尤钦茨陛下都特意望了一眼,眼神玩味。

事实上这位在帝国朝堂上矗立了四十年未倒的老公爵并没有领会众人的厚待,等艾弗雷话音刚落,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越众而出,不顾礼仪直接拉住凯特问道:“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了,我孙子格里呢?”

“对不起大人,我没能保护好他…..”

“什么?”凯特还没说完,老斯德曼身体一晃,差点晕了过去,我那个孙子虽然贪婪了点,好色了点,嚣张了点,但是这不是一个贵族与生俱来的高贵品质么?可是现在怎么就….老斯德曼已经不敢想下去了。

凯特赶紧扶住老公爵,解释道:“不是,公爵大人不是您想的那样,我们在杀了高飒之后,被蛇族人袭击了,他和康朵统领一起被蛇人抓走了。”

“什么?”老斯德曼又是一声大吼,“该死的蚯蚓,看我不掀了烧了他们的巢穴,把他们统统扔进黑谭沼泽当肥料。”老斯德曼说完这才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又犯了咆哮朝堂的大罪,赶紧跪下向陛下请罪。

尤钦茨陛下只是挥了挥手,示意老公爵起身,对于这位老公爵的性子,众大臣这些年早已习惯了,他有事就急,急过之后就请罪,也没见皇帝陛下因此责难过他。

在众人商议如何营救帝国英雄格里菲利的时候,而作为最关切这件事的主事人修斯特尔公爵已经坐在了回府的马车上,这位年过六旬的老公爵一生波折起伏,当年好不容易爬上了军务大臣的宝座,那知椅子都没捂热乎,他的儿子,帝国第二骑士德龙裴隆就大闹金刚山,在燃烧着圣焰十字架上解救下一个巫妖,并抛妻弃子跟她到了一起,面对神圣教廷的滔天炉火,帝国皇帝虽没有剥夺德龙裴隆第二骑士的称号,但是把老修斯特尔从军务大臣的实权派赶到了外交大臣这个闲差上,也算是给了教廷一个交代。

尽管这样,斯德曼家族仍然是一个传承了五百年有着丰富底蕴的家族,还是一个盛产英雄的家族,老斯德曼在朝堂上那一顿咆哮,并不是虚张声势,一个盛产英雄的家族,从来不缺少能打能杀的奴才,是以老斯德曼第一时间赶回家里,就是为了抓紧布置营救孙子格里菲利的人手,这可是等不起的啊。

当然,老斯德曼心里也在困惑,格里菲利可是他看着长大的,有几斤几两他心里可是清楚的很,让他相信格里菲利杀了高飒,那比艾弗雷在朝堂上的一番胡扯还要匪夷所思。

“看来神,还是眷顾我们斯德曼家族的啊!”老公爵看着越来越近的府邸,想起了第九骑士的称谓,脸上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看来家运好了,想不出英雄都难。

乌尔萨的侯爵府位于罗奈歌第三大道上,这条大道也许没有玫瑰花园广场那样浪漫喧嚣,也没有烁金大街那样繁华鼎盛,在罗奈歌百姓的心中,第三大道却是其他任何一条街道都比不了的,那就是荣耀。

所以人们更喜欢称呼它为荣耀大街,因为帝国被受封为“帝国骑士”的英雄们有五个都居住在这条环境幽静的第三大道上,而乌尔萨的第四骑士府亦在此列。

黑底星辰修饰的门楣,用象征富贵的琉璃金镶嵌的五个流光闪烁的大字——第四骑士府。两个身材魁梧的护卫矗立在大门两边黄玉石雕刻的麒麟旁,纹丝不动的他们宛若死板的傀儡门神。

在大门的西北角落矗立着罗奈歌第二高的建筑——秘星之塔,整个塔成方尖型,黑色的塔身秉承了乌尔萨家族世代所喜爱的颜色。每到夜幕深沉,在天空没有月亮和星辰闪烁的这一片刻,秘星之塔最顶层就会被神秘的星光萦绕,神秘而令人生畏。

与秘星之塔相邻而居的是一个小苑,名怅忆。怅忆小苑内亭台楼榭连成一片,假山池塘点缀其间,与周围庄严肃穆的方正建筑显得格格不入,除此之外小苑内平日静谧一片,并没有鸟语花香莺歌燕语,仅有的,是一池塘连着一池塘的幽莲花,苍白如雪。

在池塘边的亭台上,有一双湛蓝的眼眸注视着满塘的白色花瓣,平静的眼底没有一丝情绪流露,她满头的金发随意批洒在脑后,在微风的轻抚下随着荷叶微微荡漾,素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加上挺翘的鼻子和薄凉的嘴唇,在一袭白色拖地长裙的衬托下,冷艳而高贵。

她光滑额头上有一双似乎从未舒展过的细眉,眼波流转间令人心伤的忧郁一闪即逝,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寥落像是用无数的相思堆砌出来的心结隐于其间,令那秀美的眉头和水润的瞳孔不堪重负。

“哎...”她微微向外探出身体,伴随着幽怨的声线向着池边的花瓣伸出了素手,捧起一片莲花,仿若抚mo着初恋情人的脸。

她绝美的身姿随清风摇曳,专注而平和的她像一朵遗世独立的幽莲花,这一刻,她是天使,在牵挂,还是在缅怀...

“夫人....夫人,”一阵清脆的呼喊声伴随着令人聒噪的碎步声,惊扰了伊莲娜,她秀美轻皱,万分不舍的松开了手中的莲花,素白的小手在水里随意的摆了摆,起身回首遥望来路。

薇儿心急如焚的一路跑向了主母伊莲娜,俊俏的脸上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般滴落,已经顾不得主母洁癖的她一把拉住了伊莲娜的手,跪在地上,“夫人,小姐她...小姐她...”

“起来,好好说话。”伊莲娜抚了抚耳边的发梢,忧郁的眉宇间多了一丝焦虑。

“刚刚宫里送来消息,小姐在不归峡谷被蛇人捉去了。”薇儿终于梗咽着说道了重点。

“康朵...”轻唤了一声女儿的名字,伊莲娜素白的脸上更显苍白,“等等,康朵不是随老爷在道拉斯的战场上么,怎么跑去几百里外的不归峡谷?”微微错乱后,伊莲娜已经摆起了主母该有的威仪,问出了心中的蹊跷。

“是..是血玫瑰,宫里来人说小姐被血玫瑰追到了不归峡谷,然后她们伏杀了血玫瑰高飒,因此损失惨重,才被蛇人趁机卷走了,呜呜....,夫人,老爷远在道拉斯战场上,现在该怎么办啊..小姐...”

“她们...怎么能杀得了高飒,这世上,又有谁杀的了血玫瑰高飒。”一听高飒被杀,一滴滴冷汗从伊莲娜的两鬓旁落,一阵阵心颤的尾音带出来的是一脸的不相信。

“是真的呢,传话的禁军侍卫说,神器‘红荨’都被带回来放在宫里,现在陛下正在安排人手前去解救小姐,特意让人来知会一声的。”

伊莲娜不顾凤仪直接跌落在地上,眼神空洞反复在嘴里念叨着,“红荨...高飒...”

薇儿一见那还顾得替小姐担忧,连忙起身扶住伊莲娜,嘴里唤道:“夫人..夫人,快来人啊!”

“不,”伊莲娜突然一把推开了薇儿,提着裙摆起身,冷艳的脸上如裹着一层寒冰,让人不敢直视,“安排一下,我立刻进宫,我要亲自看一眼红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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