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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易容

原来三天前,马俊突然接到朱由榔的邀请,让他到桂王府永明殿去赴宴。

一个小小的千户,竟然接到王爷的邀请,马俊欣喜若狂,当即备了一份厚礼,到永明殿去拜见朱由榔。可是他到了之后才知道,这顿饭并不是那么容易吃到嘴里的。

朱由榔先是和马俊谈论古代的将领,从春秋时期的孙子讲起,一直谈论到战国末期赵国的名将李牧,凡是在那段历史中著名的将领他都要点评一番,并询问马俊对自己观点的看法。说完了春秋战国,又开始说明朝。从朱元璋开国打天下,到明成祖发动靖难之役,从杨嗣昌的四正六隅,到袁崇焕的关宁锦防线,谈经验,谈教训,张口就是如果我要是领兵的将领,该如何如何之类的话。

虽然马俊对朱由榔的观点嗤之以鼻,但是他也从中看出了这个王爷的真实意图,因此当朱由榔又开始谈论衡州地界内剿匪之事的时候,马俊找准时机大大的拍了拍朱由榔的马屁,把朱由榔乐得大呼舒坦。

派兵围剿土匪撕破天的计划,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

马俊本来建议,亲自率领一支人马,南下剿匪。可是朱由榔执意不肯,非要让朱贵带着王府侍卫去完成这项任务。一直到这个时候,马俊才想起来在十几天之前自己曾在桂王的要求下任命了一个没有实权的副旗总朱贵。

马俊知道朱贵曾经治好过朱由榔的病,目前和朱由榔的关系十分密切,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对朱贵十分嫉妒,认为如果让朱贵去完成这个任务,自己就丧失了一个巴结王爷的大好时机。

当然,这样的想法马俊没有说,但是朱贵也从马俊的口气中听出来了。

“千户大人,想那匪盗撕破天曾经啸聚山林,从者数千,虽然被官府击溃,但是占了地利人和之便,我一个普通百姓,从来没有领兵打过仗,率领五十个人前去……”对于这种拿人生命作游戏的事情,朱贵实在是没有兴趣。

“哈哈哈……”马俊笑得前仰后合:“实话告诉你吧,根本就没有什么撕破天。”

“啊!”朱贵更糊涂了。

“当日王爷和我谈论兵法,我为了讨他的欢心,故意编造出了这个土匪头子。我本来以为,王爷只不过是想玩玩,纸上谈兵一通,过过瘾也就罢了。可是我没有想到,王爷偏偏选定这股匪盗,要亲自制定作战计划予以剿灭。”马俊捂着肚子,拼命让自己的语气平稳下来:“因此你还怕什么,带着兵出去转悠几天,吃饱了喝足了,随便弄几颗脑袋回来交差不就完了吗?”

随便弄几颗脑袋回来!

马俊说的轻松,朱贵听得却毛骨悚然:“可是,王府侍卫也跟着去啊?”

“大宝兄弟,你今天要是不来,我也不会告诉你应该这么做,更不会帮你。”马俊心情很是舒畅:“王府侍卫整天养尊处优的,知道个屁。明天我让孙旗总带着一个小旗的部队和你们一起去,人头有他们来负责找,到时候转交给你就行了。你拿上人头告诉王府侍卫,就说撕破天已经死了,大家回王府领赏。嘿嘿,白得的功劳,我就不信那些侍卫们不开窍,会给你捅出去?”

“多谢千总大人!”虽然肺都快要气炸了,朱贵还是不得不装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

“好说,好说。只是军事行动,这粮草……”马俊欲言又止。

一千两银子还不够,竟然还要钱,朱贵只好说道:“千总大人放心,孙旗总和弟兄们的一切开销都包在我身上了。另外,任务完成之后,我会当面转告王爷,说多亏了千总大人帮忙,撕破天才得以授首。”

马俊大喜:“要是能得到王爷的赏识,本官就向都督府推荐你,把你的副旗总弄成正的,而且还是真正的旗总。”

从千户所回来的路上,朱贵一个劲的苦笑,难怪八旗子弟从北边扑过来的时候,南方的明军一触即散,感情他们的心思都用在投机钻营上面来了。一个王爷偶尔发发疯,玩些惊世骇俗的游戏还有情可原,毕竟他们被明朝政府当作猪一样饲养,内心的确憋屈坏了,难免会心理变态。但是一个军事将领也这样,可见大明王朝这座大厦已经从内部朽烂了。

虽然极端不情愿,但是朱贵知道这场游戏自己必须表演下去。不过好在没有真正的撕破天,自己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更凑巧的是,自己本来就计划到南边的澳门去,路途上并不冲突。大不了,带着这些人跑一趟广东,多花百十两银子而已。

回到通四海,朱贵简单了解了一下最近的生意。

总体来说,彩色烟花的市场算是打开了,前来订货的人很多,要求的量也很大。最保守的估计,等烟花厂扩建成功之后,也只是勉强能够供上货。因为朱贵采取的是代理销售的方式,衡州城地界是懋衡源的市场,通四海没有参与零售烟花的资格。因此,陈敬山接到的订单虽然多,但并不是很忙。

除了彩色烟花之外,衡州城当下又出现了一种时髦的东西——懋衡源的火柴。

这种东西是朱贵和吴如海联手开办的火柴厂制造的,两个人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当时朱贵觉得小小的火柴利润不大,顶多每盒赚两三文,因此不太在意。可是朱贵万万没有想到,懋衡源把火柴定位为高档消费品,火柴棍做的又长又粗,火柴盒更是夸张,用的竟然用各种珍贵的木材,甚至是金属或者陶瓷。这样的一盒火柴,根据包装的不同,成本大概三十文到三百文不等,却可以卖到几百文甚至几两银子的高价,比火石火镰贵了几十倍。

这样昂贵的东西,普通老百姓自然使用不起,可是那些有钱人家却争着抢着买来作为炫耀财富之用。火柴的热销,甚至带动了衡州城内烟丝的销售。因为最好的炫耀方法就是在抽烟的时候。每当某人拿出精美的火柴,潇洒的划着,优雅的点燃旱烟的时候,那些用火石火镰的烟民就无地自容,甚至连烟袋锅子都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对于朱贵把制造火柴的技术给了懋衡源,陈敬山很有意见,一再要求自己也开办一家火柴厂。可是朱贵却有自己的打算,不愿意让赵庄人过多的卷进自己的计划中来,因此一口回绝了。

晚饭过后,朱贵借口去懋衡源,乘马车来到刘耀的家里。

半个月没见,高英梅消瘦了许多,看到朱贵只是到了一个万福,然后就自顾自的弹琴。朱贵知道把一个女孩子孤零零的留在这里确实有些不妥,但是鉴于高英梅的独特身份,以及她和自己的暧mei关系,朱贵的确想不出更好的安置方法。

一曲终了,高英梅抚琴问道:“陈公子,这一次打算在衡州城停留多久?”

“明天就走。”朱贵抱歉的说道:“生意上有些事情,需要去广州处理一下,估计来回十五天左右。”

“广州?”高英梅眼睛一亮,一下子站起来:“陈公子,可否带上英梅?”

“此去广州,往返两千余里,路途颠簸辛苦不说,还可能遇到土匪强盗,十分危险。”朱贵看了看高英梅曼妙的身材,笑道:“况且同行的都是男人,姑娘国色天香,万一有哪个人起了坏心眼,岂不是让我遗恨终生吗?”

高英梅嗔道:“除了你,谁还会起坏心眼?”

朱贵尴尬的直挠头,因为他心中的确已经起了坏心眼。

“陈公子请稍待片刻。”高英梅突然做了一个鬼脸,起身走进内室。大约过了五六分钟,伴随着一声咳嗽,门帘挑起,男装打扮的高英梅从里面走了出来,“哗啦”一声在朱贵面前打开折扇,躬身施礼道:“陈公子,小弟高应有礼了?”

朱贵噗哧一笑被逗乐了:“不会吧,你要女扮男装?这也太显眼了吧,只要不是瞎子,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你是一个女的,而且是一个美女。”

高英梅一跺脚:“那是因为你知道我是谁,自然看得出来,要是换了别人,肯定能把我当成一个男人。”

“就你这样,还像男人?”朱贵连连摇头:“男人有这么粉嫩的小脸吗,男人有这么玲珑的身体吗,男人的肌肤有这样光滑细腻吗?”

朱贵说到哪里,高英梅的手就摸到哪里,最后右手停在脸蛋上:“真的一眼就看出来了吗?”

美人托腮,诱惑力实在是难以阻挡,朱贵色心大起,拿起桌上的一支毛笔走向高英梅:“如果把脸画黑一点,眉毛画粗一点,或许还能蒙混过关。英梅妹子,来,哥哥给你画眉。”

高英梅大惊,连连倒退:“陈公子,还是让我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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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