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雅晚饭没吃,而且一夜未眠,一直思考着沉香的话。她并不认为自己的想法错误。毕竟生长在帝王之家,出身高贵,万千宠爱于一身,自然也自以为高人一等,从来不会在乎那些出生低贱的生命。
“哎,可能是沉香哥哥认为我不尊重他吧,他好像曾经说过他也是出身贫寒之家,看来肯定是因为我不在意婢女的命刺激他了吧。不过,他现在已经是高贵的祭祀,出身已然不同了,怎么还没有这个觉悟呢?算了,可能他一直把自己当平民吧。明天我去给他道歉,他肯定会原谅我的。”安利雅自言自语道。
次日安利雅黑着眼圈来到沉香的营帐,对沉香说:“沉香哥哥,我知道我错了,请你原谅我,不要生气了好吗?”
沉香看了看她,自然发现了她的黑眼圈,知道她肯定没睡好,叹道:“我何尝是生你的气呢?其实你并没有错。只不过你生在帝王之家,不知道平民百姓的疾苦。你们帝王贵族是人,平民百姓也是人啊,凭什么可以为你们随便去死?好了,不多说了,我不生你的气,你回去吧。”
安利雅怯怯地问:“那我们昨天商量的呢?”
沉香想了想,说:“还是按照第二种方案吧。不过我突然想到一个替代的方法。我让雷诺团长派人去附近村镇买一具女尸,易容成你的模样。之后我用特殊药物使她在十天内不腐不坏,让她身藏血包躺在你马车内的床上。那样你的婢女就不会枉死了,问题也就解决了。”
安利雅高兴地说:“这主意太好了!对了,沉香哥哥,我今天就搬到营帐来住,我的营帐要在你的旁边。”
沉香道:“随你。只要米切斯剑圣不来找我麻烦就行了,说我竟让高贵的公主殿下住这么简陋的营帐。”
安利雅道:“不会的,米切斯阿姨虽然对沉香哥哥你有些意见,但她是个识大体的人。”
沉香道:“这样最好。你先回去休息吧,看你眼睛黑得跟什么似的。等雷诺团长将尸体买来后我再给你们易容。”
听了沉香的话,安利雅羞红了脸,赶忙跑回去休息了,心放下了,人也睡得很香。
说也碰巧,雷诺派出的佣兵很快买到一具女尸,刚病死不久,年龄也不大,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和安利雅公主差不多。那女孩的亲身父母本来不肯卖,但佣兵们给了他们五十个金币,这对夫妇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金币,很快将尸体卖给了他们,还生怕他们反悔呢。
沉香的易容术果然不同凡响。一个时辰后,女尸从发型到面貌都几乎和安利雅一模一样。这让安利雅大为感叹。不过沉香还不放心,又仔细检查了一遍。想起这女孩生前是贫苦出身,双手肯定和出身富贵之家的人的手不一样,于是他把她的手又修饰了一番,这才满意。安利雅发现沉香简直就是个大艺术家。接着,沉香把安利雅易容成那个女孩的模样,样貌有些普通,连和安利雅最亲近的米切斯剑圣都认不出来。
安利雅对着镜子叹道:“沉香哥哥,真是神乎其技啊!可惜我成这模样了。”
沉香谦虚地说:“不过是雕虫小技而已。算了,就不要抱怨了,我想过不了几天就可以帮你改回来的。对了,米切斯剑圣,就要委屈你这段时间一直守着这尸体了。”
米切斯只是点点头,并不答话。看来不是对他的安排有些不满,但又不得不照办,就是对他还有成见。
果不其然,两天后,“毒牙盗贼团”发动总攻了,人数超过三千。而必胜佣兵团只有一千多人。雷诺发现竟有两股不弱于自己的气势。看来沉香说的没错,他们果然派了两名剑圣过来。雷诺他们于是依计故意不小心被打开了一个缺口,让一班人马杀到马车旁。雷诺高叫:“大家快保护好雇主。”那班人一听,大喜,看来目标就在马车里。米切斯剑圣立刻飞身迎向敌人,一名黑衣剑圣拦住了她。而另一名白衣剑圣则奔向马车。雷诺救援不及,只见那白衣剑圣已经一道剑气劈向马车,马车虽然质量还不错,但也承受不住剑圣的剑气,马上四分五裂,马车中的“公主”跌了出来,浑身是血,一动也不动。白衣剑圣奔过去一探脉息:没气了,看来死得不能再死了。他一剑割下了“公主”的头。
雷诺大喊:“兄弟们,万恶的盗贼团杀害了我们的雇主,还残忍的割下了她的头。为了我们必胜佣兵团的荣誉,我们跟他们拼了。必胜必胜,不可战胜!”佣兵们在雷诺的煽动下疯狂了。
“毒牙盗贼团”的两名黑白剑圣聚在一起:“得手了吗?”
“应该没错。你来看看是不是?”
黑衣剑圣抽空拿出安利雅的画像和人头比对了一番:“没错,是她了。”
“不过必胜佣兵团好像拼命了。”
“我们人多,不怕。灭了他们吧,我们的面貌已经给他们看到了。”
“好吧。”
突然,一队骑士冲杀了过来。为首一人叫道:“杀光盗贼,保护沉香祭祀!”那队骑士有一百人左右,身穿统一的光明骑士服,骑白马。
黑白剑圣互看了一眼,暗道:光明圣殿的护教骑士团怎么来了?虽然只一队人马,但他们的队长至少有着圣骑士的修为,队员们都是黄金骑士,实力超群,否则光明圣殿怎么能横行大陆呢?
两人心意相通,白衣剑圣说:“既然主上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那我们就撤吧。”
“也只能如此了。”
“毒牙盗贼团”很快退去,雷诺他们假意追了一下,就停止追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