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惨的那位,无疑就是撒石灰撒到了自己眼睛的那个家伙,凌晓天废了他两只手不说,还废了他一条腿,让他这辈子都休想再害人了。
“小子,你够狠的!”被废了手脚的那位竟然还不服气,看了一眼伤势逼自己稍微轻一些的同伴,说:“你等着,我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好啊,我等着!”凌晓天背着手站在原地,一点儿离开这里的意思都没有,冷笑着说:“你们的行径这里的人几乎全都知道,你们每日里做些什么他们也都知道,我就不信了,他们会为你们作伪证?要是说以前的话,你们仗着自己是地头蛇,这些人要给你们几分面子,可是看看你们现在,一个个成了废人,谁还给你们面子!”
几个人的气焰顿时蔫儿,凌晓天说的很对,世人往往都是这样,当你大展宏图的时候谁见了你都给几分面子,等你败落的时候谁都敢踩你一脚。
“我还真就不走了!”凌晓天笑的更冷了,说:“再不济,我也是个贵族子弟,等巡逻队的人来了之后,我亮明自己的身份的同时,将你们的所作所为跟他们说一说,你们觉得倒霉的会是谁?”
六个人开始哆嗦,不知道是因为伤势疼的原因,还是被吓到了。
“或者现在我改主意了!”凌晓天慢慢的举起还滴着血的长剑,说:“我决定把你们全杀了,你们这样的人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凌晓天最讨厌的就是奸商,这帮人是一帮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什么货真价实、什么童叟无欺,这些全是冠冕堂皇的话,一旦有了骗人的机会,他们从来不会放过,这样的人真是死一个少一个,少一个世界就会清静一些!
“大爷,我们错了,我们有眼无珠……”
并不是所有人都不怕死,总有那么一两个惜命,这次好像不止一两个,而是五个。
“不想死啊!”凌晓天拖着长音说:“死,很容易,不想死也很简单!你们是为钱,才把我骗到这里来的,那好吧,我允许你们花钱买回自己的命,我看你们一个个的,也不像是有钱人,我就不狮子大张口了,一人一百枚金币就行了!”
“一百枚?”五个人同时惊叫道,一百枚金币啊,还不如要了我们的命呢!
凌晓天很不满意的说:“怎么,不想给,还是没有钱?我告诉你们,小爷我可不是为了钱才放过你们的,你们要记住,能捡回一条命是你们的造化,俗话说的好,人心不足蛇吞象,自己好好想想,是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尖嘴猴腮的那个奸商扯着嗓子说:“大爷啊,你就是杀了我们,我们也拿不出一百枚金币啊!别说是一个人一百枚,就是我们身上的钱全拿出来,也不够啊!”
不会吧,这么穷?不是前两个月才骗了孙晴的魔晶,没人能分到五十枚金币的吗,凌晓天心想这帮人一定没有说实话,想要打劫小爷我,还是先被我打劫一次吧!
“胡说,我就不信了!”凌晓天厉声道:“要是不肯说实话,我就一剑一个,弄死你们!刚才我的手段你们也见识过了,个中滋味你们自己最清楚,我想不用我提醒你们什么吧!”
一帮人开始唉声叹气,知道今天不破破财是不行的了,纷纷从身上掏出钱袋,举在手里用来换取自己的性命。
为首的那个家伙见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不低头也不行了,很老实的把自己的钱袋也拿了出来。
“呵呵,这就对了!”凌晓天微笑着说,由此可以看得出来,这六个人没有空间饰品,用的还全是最普通的钱袋呢,好,小爷就不跟你们客气了,反正是花钱买命,两不相欠、两厢情愿的生意。
六个钱袋很快到了凌晓天的手里,他把里面的钱拿走,钱袋嘛,自然是不会留下的,仍在他们原本主人的面前,笑着说:“你们倒是识时务,我这人说话算话,你们的命保住了!不过我只是保证我不会取你们的性命,自己活不活的下去是你们自己的事情!好了,拜拜了!”
“好,算你狠!”为首的那个人咬着牙说:“把你的名字告诉我,我们兄弟总有一天会把今天的仇原封不动的还给你!”
“只有死人才配知道我的名字!”凌晓天拿出一块白色的手帕,把长剑上的血迹擦赶紧,说道:“你们最好还是不知道为好,想要报仇,这辈子都没有希望了!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好了,我可没有功夫跟你们在这里闲聊天儿,今天放你们一条生路,是你们的运气,回去之后给神明多烧几柱香,感谢他老人家去吧!”
凌晓天觉得自己留在这里无疑是给自己找麻烦,先不说这里是这群奸商的地盘儿,巡逻队来了他也不怕,道理全在他这里,可巡逻队要是真的来,他总少不了做笔录之类的事情,天知道要浪费多少时间!
其实凌晓天就这么离开这里,是六个奸商们最希望的,一旦被巡逻队的人看见,他们只有死路一条,帝国的刑罚是很重的,特别是对待像他们这样的不法商人!
看来讨厌奸商的不止凌晓天一个人,皇帝也这么认为。
凌晓天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之后,六个人才相互搀扶着站起来,去往屋子里疗伤,骗了一辈子的人,今天终于尝到了报应的滋味。
凌晓天哼着小曲儿,离开了这里,刚才从奸商那里得到的金币一共是一百六十枚左右,还有几十枚金币和几百枚铜币,既然拿了,就一次拿光,本着一个不留的思想,反正这些钱也都是那些人骗来的,没必要跟他们客气!
……
贝鲁特城,凌晓天第二次站在城门口,仰头看着石质匾额上的四个大字,他可是感慨万千啊!
上次来这里是求亲,临走的时候还带走了一个不要钱的药鼎,不过那时候谁也不知道那是一座很好的药鼎,在装备店里摆了几代人的时间,竟然没有一个人看得上它,最终还是让凌晓天捡了大便宜。
“老不死的,咱们去哪里找武技卷轴啊?”凌晓天问道。
“都是协会!”老不死的说:“上次来这里的时候我没有留心协会的具体位置,没关系的,你可以跟人打听一下!去那里不光是为了购买武技卷轴,还有一件事,你已经二十级了,之前因为等级太低没有参加过评测,这次顺道把这件事给办了!”
“评测?什么评测?”凌晓天对这样的“名词”不太了解,从字眼儿上看,也看不出些什么来。
老不死的说:“评测是一种很官方的东西,通俗的讲,就是都是协会根据你的斗气实力,将你的情况记录在案,同时颁发与之相等的斗士勋章,以代表自己的身份!”
“这样啊!”凌晓天明白了,笑着指着前面一个胸口佩戴着灰色星状徽章的人,说:“那就是所谓的斗士勋章吧?”
“是,没错!”老不死的说:“勋章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算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不过并没有规定所有人都要佩戴,一般佩戴勋章的人主要是为了向别人炫耀自己的实力,一些年龄偏大却在斗气上没有很大修为的人更加不会佩戴,那只能是自己羞辱自己!不过备案是很有必要的,国家每年都会特招一些人,不管是效力地方还是军队,这些人几乎都是从备案中选择出来的,你的每一次进步,都会被记录在案!”
“哦,知道了,勋章我也不戴!”凌晓天笑着说:“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不是直接去找斗士协会,而是找个成衣铺子,买上两套夏装,然后找个馆子好好的填饱肚子,之后再去协会办正事儿!”
老不死的没有说什么,因为凌晓天现在的衣着打扮确实是有些不伦不类,很是吸引路人的眼光。
“这可是我那个传说中的老丈人的地盘儿啊!”凌晓天迈进城门的时候,有些无奈的说:“希望别那么好的运气正好撞见他,那是在是太尴尬了,也希望他上次见面的时候,没有看清楚我的长相!”
那不是开玩笑嘛,哪里有老丈人记不住自家姑爷的长相!不过说句实话,凌晓天几乎已经忘记了公孙家三兄弟的相貌是什么样子的了,那是因为他就没有一丝一毫想要娶他家女儿的想法!
很快,凌晓天买了两套夏装,一套直接穿在了身上,另一套放在乾坤戒里面,一身新衣的他显得很精神!城里的馆子就是不一样,好吃啊,他要了一大桌子菜,毫不顾忌形象的大吃大喝起来,快一年了,他可是快一年没有吃到饭店里的饭菜了!
没关系,没人看见,因为咱是在包间里,凌晓天才会这么的不顾形象。
一阵狼吞虎咽,凌晓天满意的擦擦嘴,挺着肚子坐在椅子上,笑着说:“老不死的,现在我才知道生活在城市里是那么幸福的一件事儿!不管怎么说,现阶段的苦修算是告一段落了,呵呵!”
老不死的笑的很不自然,说:“我可不觉得结束了,你忘记了自己还要练习武技了吗,两个月的时间,你至少要学会几十种以上的武技,就算是不能理解其真正的含义,能耍出来吓唬人也行,一般情况下高级斗士学院更加注重的是斗气,而不是武技!因为斗气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分的,后天努力改变不了什么东西,武技就不一样了,完全是后天修炼的一种技能,只要斗气天分高,学好武技是小事一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