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的人越来越少,保宁的希望却是一点点儿的在消失,直到那座囚室里面只剩下他一个人——其他人大部分都被杀了,少部分被释放了,只有他,还在这里半死不活。
他却是不知道,之所以会对他延迟处理,就是因为他的级别问题。他的作风考核完全过关,单身,清廉自好,没有什么恶习,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在百姓中口碑不错,而且能力很强,是一个很传统的刚性军人。但是他的级别却是有点儿高了!身为徐守义的副官,徐守义制定的继承人,保宁无疑是整个徐守义集团的二号人物。所以,尽管他的各项考核都已经过关甚至达到优秀,但是还是没人敢擅自将他释放。
直到又一次李业翎偶然间问道,才知道原来保宁还被关在监狱里面,哭笑不得的赶紧让人去把他放了。
由于出身的尴尬问题,属于降官,熊焘的第一师和严明宇的第二师都不想要,所以就把他安排在了第三师,是第三师总第九旅的副旅长,而正旅长空缺。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第九旅已经是保宁副座的囊中之物了,这个位子,分明就是给他留的。
不过虽然已经当了旅长,在德兴城已经算是高级军官了,但是保宁还是非常有分寸,懂得保持低调和内敛。他并没有住到参谋本部为他们这些高级军官分配的豪华别墅中去,而是住在第三师的驻地,一间小小的平房。在这里居住的,大部分都是营级干部,就连团级的都少见。而保宁的做法也带动了第九旅的其他部队长,第一长官都住在这儿了,他们甭管愿意不愿意的,也只能都搬了过来。
屋子里面的陈设很简单,不过是一张行军床,一个大衣柜,一张桌子,两张板凳而已。而早饭很简单,是一碗稀饭,四个馒头,一碗豆花儿,一碟咸菜。借着油灯——这时候的德兴城还做不到电力自由使用,除了要害部门,别的地方是没有电灯的——的昏暗的光,保宁狼吞虎咽的吃过饭,漱漱口,找了找镜子,镜中,是一个穿着黄色将校呢大衣的高大年轻人。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大人会把国军的军装作为标定的制服,不过这条规矩倒是也不赖,至少国军的军装大伙儿都是从小儿看熟了的——虽然他们通常扮演反面的角色。而且实话说起来国军的灰色军装也不难看,尤其是军官的制式大衣,更是漂亮威武到了极点。
整理了一下易容,便是出门,外面就是大校场。
此时才不过是凌晨五点半,虽然已经进了三月,天长了点儿,但是此时外面还是一片黑蒙蒙的,不过黑夜之中,已经是人影幢幢,一溜儿房间中倒是大部分都透出来昏暗的光芒,大伙儿都知道今天是重要的日子,早早的都起来准备。
保宁抬起手来,抚摸着大檐帽上那硬硬的青天白日徽章,怔怔的有些出神。
他想起了三天前见到的那个清冷中含着煞气的女子,还有她说的那些话。
“把你放出来,是业翎的意思,你们俩也打过交道,他对你印象不错。虽然你是徐守义的副官,而且也是他的继承人,算得上是心腹了,但是口碑品行不错,所以,按照业翎的意思,给你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这是你的委任状,好好干!”
他曾经远远地见过她两眼,当时她还是依偎在李业翎身边一个娇柔的女孩儿,现在却已经成为了参谋总长,威风赫赫,言出法随。
当他看到自己的那份儿委任状的时候,震惊的几乎要说不出话来——他本来以为,自己是降官,能混一个营长就算是挺好,而团长的话那就是烧高香了。但是却没想到,竟然被直接任命了旅长——这可是三旅九团的大旅啊!虽然现在还不满编,但是一个旅也有六千人,等到补充了兵员,一个旅就是一万五千!这可比旧时代的一个野战军差不多了。
他没有想到,当初的那个年轻人,现在这个大权独揽的独*裁者,竟然如此放心,把一支这么强大的武装交到他的手中。
保宁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因此,他对李业翎感恩戴德。
至少,至少,为了这份信任。
长长地吸了口已经变得温暖的空气,保宁嘴角浮现出一丝笑意:“新的生活,开始了啊!”
旁边的房门枝丫丫的摇晃一声,一个消瘦颀长的身影推开房门走了出来,见保宁正站在这里,愣了愣,笑道:“旅座,起得这么早?”
保宁回头一看,是吕思辰,自己的参谋长。
他也报以一笑:“今天是个大日子,睡不着啊!”
和保宁一样,吕思辰也是这个队伍中少数的在旧时代就是军人的人,而且官儿还不小,做到了宁北军区某部的团长。末世降临的时候,这位吕团长正在韩城家里面休假,结果末世降临,他仗着自己在部队里面磨练出来的一身硬功夫,硬是从丧尸群中杀出一条血路,竟然还护了妻儿的安全。后来流落荒野,他也是荒原恶霸级别的人物,成为了一个小小流民团体的首领,有了手下这些小弟的供养,日子过得也不错,至少没挨什么饿。
德兴城的流民扫荡大军在荒原上如同暴风一般横扫而过,把所有的抵抗全都瓦解土崩,吕团长和他的手下流民队伍也被带到了这里,在后山做足了苦役之后,在丧尸攻城来临的时候被推上了前线当肉盾。不过吕思辰表现的相当不赖,他枪法精准,打死了十几个丧尸,然后又组织十来个和大部队失去联系,来不及撤退的散兵游勇坚守一座小院足足七个小时。
在战斗结束之后,虽然没有论功行赏,但是他的功劳也被记录在案,紧接着组建红旗军,有了在旧时代的那些老资历和刚刚立下的赫赫战绩,他便是被一路提拔,成了这第九旅的参谋长。
说起来,其实在红旗军中,相当多的人其能力和职位都是严重不相符的,试想一下,那些在末世前还是一个学生的年轻人,手底下统帅千万人,尽管经历了末世的捶打和洗练,但是他们有这能力吗?有这心境吗?
算起来的话,保宁和吕思辰的这对组合还算是其中的佼佼者。和吕思辰相处了这些日子,保宁对他的感觉还算是不错——这是一个很守本分,懂分寸,而且相当有能力的同僚。他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手应该伸多长,而且适时的在各种场合表现他对主官的尊敬。这其实是很容易做到的两点,但是偏偏就有那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
几日来,两人相处甚佳,在把老婆孩子在分配的房子里面安顿好了之后,他也搬了过来。这对一个有家世的人来说,也很难得了。
吕思辰走到他身边,笑道:“是啊!今天可是个大日子,从今儿个往后,这红旗军,就是咱们的家了。”
“家吗?”保宁眼睛有些迷茫,转眼便是变得坚定起来:“是啊!这以后,就是我的家了,这个家,绝对不准被人破坏。”
这时候,集结地号角声在营地中嘀嘀嘀的响了起来,刺耳的声音瞬间响彻整个营地,
两人相视一笑,这位昨天才刚刚宣布任命的张君如参座,还真是够积极的。
在集结号的声音之中,刚才还略显得慵懒和死寂的营地瞬间就活了过来,变得极为有活力,不过是几分钟知之后,大院儿便是开始人声鼎沸,脚步声响了起来,人影在夜色中按照互相归属的编制集结成了一个个的小队伍,然后又是从小队伍汇聚成了大队伍。
保宁和吕思辰也走向了自己的队伍。
就在众人被集结号的声音从睡梦中吵醒的时候,在德兴城外十里,也有一个人,碾转难眠。
这是一处小树林,面积不大,也就是一里地方圆,虽然不大,但是四周长草茂密,却是显得极为的幽深。这是末世中的荒原上最为常见的景色——大片大片的长草,鳞次栉比的大大小小的树林。远远地看上去,荒原就像是陆仟伍佰万年前的景色一般,一片郁郁葱葱的绿。
不过德兴城外素来荒僻,这种树林也是隔着很远才有一个。
这是一处小小的山丘,上面是野林子,周围就是一片半人多高的野草,人往里面一藏,任是谁都看不出来。在山丘的后面是一个小小的海子,那是荒原上的冰雪融水形成的,面积不大,大约有三五亩地的大小。水质非常的清澈,冰凉沁骨,还有一丝丝的甜意。
影子和蝇已经在这里呆了两天了。
此时天正还未亮,影子躺在地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盯着头顶的树梢。那里有一条早起的黑曼巴,在树梢上轻轻地移动着,通红的心子不是的吐出来,一双眼睛,狭长的瞳孔在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影子的眼睛,毫无焦距。他在想着自己的心事,和蝇两个人已经在兽人营地周围已经侦查了两天了,摸清楚了其中的规律,每天早上七点半,兽人大军会拖带着武器辎重出外演习,直到晚上七点半在回来。这整个的白天时间,整个兽人营地里面剩下的人数绝对不超过二十人,而且也许是因为依托着德兴城的原因,他们的防守也很松懈,除了那一道更多是摆设的栅栏之外,连个巡逻的人都没有。
两人已经准备下手了,时间就定在今天上午,九点半!
这个时间日头高照,开始往外泛热,正是温度上升,人的情绪也不由的变得燥热,既然心中燥热,肯定情绪就有波动,警惕性也必然会下降。虽然现在天气还不算热,这种情绪性的波动不会太大,但是毕竟也是一个影响因素。影子虽然心理始终有些无法克服的因素,但是其本身实力其实也并不弱,只适合李业翎比起来却是差了不少而已。而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刺客,干这些暗杀潜藏的事情,其中的细微因素一向是必须要慎重考虑的。
影子担心的倒不是这个问题,两个人毕竟都是神选者,虽然是那种实力不怎么样的神选者,但是对付几十个兽人还是松松的。两人都有一些压箱底儿的绝活,也不是好惹的。
他在想蝇。
这个女孩儿,为了他甘冒大险,让他心中隐隐的有些不安。毕竟两人非亲非故,而且相识不过是几天而已,虽然有些说不清的道不明的情愫在两人中回荡,但是毕竟还未交心,就更别说是生死以之了。这个长相平凡的女孩儿,为自己如此,让影子心中很感动。
他内心懦弱,但是懦弱的人,通常也是很心软的。
“怎么了,睡不着?”蝇的声音忽然响起,就在他的身边。
当然,两人其实都是和衣而睡。别说是两人现在关系还没到那一步,就算是到了,也不会在这么要紧的时刻干这事儿。
“没有。”影子掩饰的笑笑。
“在想我?你心软了?”蝇似乎能洞察他的想法,问道。
影子没有答话。
“记住,咱们是刺客。”蝇的声音冷冰冰的,不带一丝感情:“刺客,是可以有感情的,但是绝对不是在这个时候,我也曾经想过,等我的实力足够了,捞到的好处足够多了,足以在这末世活下去了,就去找一个正规一点儿,规模大一点儿的聚居地,在里面找一个不一定知我懂我疼我爱我但是一定要老实的男人嫁了,安心结婚生子,度过一生。在这该死的末世,能有这样的结局,也不错了吧?但是,不是现在,现在,是做任务的时候,我跟着你,冒这个危险,也不是没有自己的目的。就算是死了,那也是自己心甘情愿,与你无关。如果真的要到了生死的时刻,你不用管我,一个人走就可以。”
刺客,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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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已经大亮,阳光从高空挥洒而下,万丈金芒充斥在天际,今天老天爷也给面子,是一个大晴天。
中央大道十字路口的中央,一夜之间已经是起了一座高台。高台高达五丈,完全使用巨石修建而成的,雄壮威武,周围是一圈儿护栏。一座高台雄峙于此,虽然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任何的建筑物,但是单单是那雄壮威武的气势,已经是如山一般的威压,让人几乎要喘不过气来。高台之上,搭建了遮阳棚,下面现在还空无一人。
德兴城的居民们昨天就得到了通知,所以现在中央大道的两侧已经是人山人海,无数人都聚集在这里,希望一观德兴城建立以来这第一次的大场面。
看到那座高台,不少人都是满脸的惊叹,因为在昨天的这个时候,这里还是空无一物,一夜之间竟然就起了这么一座雄伟的建筑物,实在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由此也可见到此时德兴城的组织能力是何等的强大。
穿着灰色制服的警察们正在维持秩序,他们的制服样式和旧时代的警察出奇的相似,因为李业翎举得旧时代警察的强悍深入人心。这些刚刚经过培训从军人转变而来的军人们显然还没有完全进入到现在的角色之中,他们的脸上还新的生硬,动作也略显粗鲁,同时面对着民众的拥挤还有些手足无措。毕竟,他们以前面对的是要人命的敌人和穷凶极恶的丧尸,而不是这些手无寸铁的民众。更有一次警察的脸上还有些纷纷之色,显然是对被调离原先的岗位而颇有些不满。
九点半,在大批卫兵的护卫下,李业翎和一干德兴城的高级官员乘坐军用悍马来到了这座高台之下。
看到那个穿着一身黄色将校呢军大衣,头顶带着大檐帽的高大俊朗年轻人,本来有些喧闹混乱的会场,立即是变得针落可闻。每一个人都见过他,每一个人都知道他,这个德兴城的最高统治着,悬在他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掌控者,能够决定在场的任何一个人生死的年轻人。
他是如此的优秀,年轻、英俊、强悍、煊赫,如同传说中的黄金狮子一般,光芒万丈,集天地间万千宠爱于一身。
哪怕是那条空荡荡的衣袖,也无法遮掩他的光芒,反倒是让他显得平易近人了一些,这个男人,有了这样的缺陷,才更像是凡人一般了吧!
当李业翎登上那座高台,向下面的数万民众挥手致意的时候,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顿时响彻整个德兴城。明正典刑,整顿秩序,改*革经济,体察民生,李业翎现在的权威如日中天,在民众中的威望高到了极点。在场的所有人,都向这个年纪轻轻的统治者致以自己最谦卑的问候。
万人之上。
看着下面那一片黑压压的俯首,山呼海啸一般的欢呼声在耳边回荡,李业翎仰望苍穹。
“终有一日,我要让这大地也在我的威严下震颤,这世界的所有生灵,都要向我臣服!在鲜花和掌声之中,我迈向那云端的王座,成为至高的主宰!我修的道,不是孤绝之道,而是这天下苍生,是这万丈红尘,是俗世中的,霸道!”
“霸道,也是道!三千大道,可有我的一席之地?”(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