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明姝的双颊也掩映了晚霞的最后一丝红晕,道:“是我见过的独一无二的男人。”
“那就好。”叶宋笑道,“你们能在战场相见,你又来了北夏,可见是一段缘。不到缘灭的时候,不可乱说结局。”
百里明姝一愕,抬头看着叶宋:“你有喜欢的人?”
“何以见得?”
“听得出来。”
叶宋想了想,笑问:“那你觉得今日朝堂之上的九五之尊如何?”
“除了叶修将军,我没细看过别的男人。”百里明姝道,“你喜欢的是北夏的王上?”
叶宋从墙头摘了一根杂草,放在手指间把玩,道:“暂时应该是吧。”可能交过手,才更加容易交心吧,叶宋觉得心里竟是相信放心百里明姝的,毫不避讳地把自己的心事吐露。
百里明姝立刻就摇头道:“我觉得不好。自古君王多薄情,你要喜欢他还不如喜欢一个市井小民。人们往往会因为拥有得太多而渐渐习以为常。做百宫之中一颗脱颖而出的明珠,还不如做一个人唯一的掌心宝。”
叶宋听得心下微微诧异,以无懈可击的笑容遮掩自己的失落和孤寂,道:“你倒很有心得。”
百里明姝看她一眼,道:“当然,我也是常年久居宫中,见惯了我皇弟的三千佳丽之间的明争暗斗。我还看得出来,有些人表面上在笑,实际上心里凉得很,正比如你现在。”
“别给你点颜色你就想开染坊。”
回到将军府时,里面的确是很热闹,远远都能听见笑语声。跨进大门一瞧,里面灯火通明,饭桌从膳厅移到了院子里,摆上三五桌。丫鬟们正陆陆续续地上菜,府里小厮也上下打点条条是道。
将军府里来了许多热血男儿,一股子血气方刚的年轻气息。他们大多直接从教练场赶来,身上还穿着一身军装,百里明姝就只认得寥寥数几,其中一个刘刖,还有战场上总是冲锋陷阵、英勇无敌的季家兄弟,以及在戎狄大营有过一面之缘的白玉。
刘刖先从喝彩人群中回过头来,看见叶宋和百里明姝来了,忙上前相迎,道:“二小姐回来了,刘某见过长公主。”
叶宋问:“做什么这么起哄?”
刘刖道:“二小姐和长公主来得正是时候,卫将军正跟人比武呢。”
叶宋和百里明姝挤进去观看,见叶修果真正和其中一个兄弟比试,出手很有分寸,点到为止。然就在那兄弟败下阵,叶修转身给予最后必败一击时,叶宋冷不防大力一推,把百里明姝猝不及防地推到了中间去,道:“你去跟我大哥比试比试。”
叶修拳风忒劲道,根本没想到突然间换了个人,待转身回来时,拳头已是受不住。百里明姝见状,除了迎招,别无他法。
一群天性八卦爱起哄的男人口哨吹得乱七八糟,看得出见叶修跟百里明姝对打,幸灾乐祸极了。
百里明姝渐渐适应,开始沉着应对。而叶修则一直敛着俊眉,动作亦有所减缓,力道有所收敛,气势比先前弱去一小半。
最终他和百里明姝,谁也不胜谁。百里明姝落脚在一丈开外,气息略有些乱,心里更是激起千层浪。她自己知道,她不是叶修的对手。
叶修看起来雷厉风行,真正挨上她的身时,却是让她察觉到了丝丝小心翼翼。
叶修抱拳道:“长公主,得罪了。”
叶宋第一个带头拍手叫好,吹了声口哨道:“好!精彩!”被叶修横了一眼。
晚饭时,叶宋命人启了好些坛陈年老酒,大伙都十分进行,桌上觥筹交错不绝于耳。大家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听来的点点风声,看百里明姝和叶修的眼神都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还把两人挤到一处落座。
但整个过程,两人一句话的交流都没有。
只在不断有人来向百里明姝敬酒时,叶修实在看不下去,冷皱着眉头见百里明姝又要喝醉的趋势,一句话不说就替她挡下了所有的酒。
饭后,下人在院子里摆上酒案,撤了桌椅,大家席地而坐,听着蝉鸣蛙叫,中间燃烧着篝火,篝火上面架着高高的架子,不一会儿便有一头被处理干净的野鹿被抬上来架在架子上,叶修一人在中间,时不时转动着架子,给大家伙烤野鹿吃。
在场的诸位,没有一个拘谨的,就当做是一场家宴。他们对叶修的手艺十分憧憬,鹿肉还没烤好,个个就开始咽口水了。等到一好,大家就蜂拥而上,瓜分个个部位。一根鹿鞭惹得众人连连哄抢。
叶修淡定地拿了一把弯长的匕首,在剩下的半边鹿肉上切下一块,用盘子装着递给刘刖,淡淡地说了几句话。刘刖便端了过来,递给百里明姝,斯斯文文笑说:“他们没规没距,请长公主不要介意,这是卫将军特意给长公主吃的,不油腻,肉质也最鲜美滑嫩。”
百里明姝接过,道:“替我谢谢叶修将军。”
叶宋凑到叶修身边来,直接伸手往烤架上撕下一块肉,烫得吸气,将肉塞进嘴里,直卷舌头,道:“想不到,大哥对百里公主还挺上心的么。”
叶修还留了一块肉质最嫩的,递给叶宋,道:“要不要?”
叶宋又伸手去撕,道:“你还是留着给她吧,我喜欢这种烤得又香又硬的,入味。”吃过几口肉喝罢几口酒,叶宋就拍拍衣服站起来,“大哥,人交给你了,一会儿你负责帮我送回去啊。”
叶修仰头看她:“要去哪儿?”
“哦,出去转转。”
大家都很尽兴,叶宋悄无声息地溜走时,他们还在为谁多分一截鹿鞭而干架……
走出大门口,外面就显得安静多了。叶宋一步步走下台阶,伸手从腰间摸出一块令牌,在月夜下怔神了看了一会儿,随手收紧在手心里,择了一个方向便消失在夜色中。
贤王府她不是第一次来,翻墙入院什么的她都熟悉得很。她想过了,要把这枚令牌还给苏静而又不见到他本人,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翻进他家里来,放下东西就走。等苏静看见以后,自然会明白她来过了。
贤王府里的梅树,正是碧叶纷纷。小小的叶子飘落在地上,积了薄薄的一层。
她轻车熟路地来到苏静就寝的院子,在院子外面观望了一会儿,见屋里的灯是熄着的,三三两两的婢女娉婷而至,手里打开了火折子,一盏盏地点亮了廊檐下的灯,像是要照亮一个人回家的路。
叶宋什么也没想,没想苏静有可能办公没回,也没想他有可能是去了后山祭拜他念念不忘的亡妻,她脑子空灵得很,就像那一盏盏亮起来的灯,里面剔透无比。
等到婢女们来了又走后,她等了一会儿不见有人再来,才轻手轻脚地进了院子。
侧面那里有一扇窗,窗扉半开半掩着,只不过窗台下面何时开垦了一片篱笆她却是没有见过,她记得以前这边是有一棵梅树的,梅树生长得相当的肆无忌惮,有几根枝桠胆大的伸进窗台,一到冬天,应是满室梅香。
叶宋打算把令牌放在苏静房间的窗上。
于是她翻进了篱笆,一步步往前走。然,眼看着她的手将一触碰上窗棂时,突然脚下响起了轻微的一声响,叶宋整个人都顿了顿,随即倒抽一口冷气,张口就骂:“卧槽什么鬼!”
脚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亦或是被什么东西夹住了一般,传来强烈的痛感。叶宋痛得脚趾都不是自己的了一般,缓缓弯下身去,只奈黑灯瞎火的,她看见脚上是有什么东西,但却看不清楚具体是个什么。
正待这时,外面刚好巡逻经过的家卫听闻了叶宋的骂声,引起他们的警惕,道:“进去看看。”
一群家卫井然有序地进来了。
叶宋见状不妙,要是在这里被发现,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她见左右没有避身之处,咬牙仰头看了看尽在咫尺的窗台,来不及犹豫就拖着痛脚给翻了进去。
就在她翻进去的同时,家卫正好走近院门。她坐在墙角,听外面的人把院子巡逻了一圈之后并没有发现异样,然后又离开了。
房间里的光线比外面还要昏暗,空气中也泛着一股苏静身上独有的气息。她就是不用鼻子闻,也能感受得到。
等到外面彻底安静了,她才扶着墙壁缓缓站起来,脚尖试图往地上踮了踮,发现疼得钻心,不由又骂了句娘,蹦蹦跳跳地摸黑跳到桌子边,把令牌放在那桌上。她不敢再翻窗出去了,外面的篱笆里黑得很,要是一跳下去另一只好的脚也给伤了,那她今晚怎么走回去,于是乎思量一下又蹦蹦跳跳地跳到门边,打开房门光明正大地出去。
她回身关上房门,借着廊檐的灯光一瞧,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果然自己的脚是被夹伤了,脚上稳稳地衔着一只老鼠夹!她扶着廊柱,弯身把那老鼠夹取下,随手丢去老远,啐道:“妈的什么狗屁玩意儿,篱笆里怎会有这东西!靠,疼死老子了。”此地不宜久留,叶宋一边埋怨一边转头就一瘸一拐跳下几级石阶,然台阶还没跳完,她似有预感地一抬头,倏地看见院子门口不知何时安静地站了一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