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文小说 > 青春小说 > 法不藏凶 > 第801章 女童尸身全文阅读

转眼间,距离艾琳受伤已经过了2个月了,如今的她,又是一只活蹦乱跳的母老虎,警局里看着也热闹了好多。

这才六月,还没进伏天,就热成这样,等伏天要怎么过啊

随着艾琳的哀嚎声,龙子涵从办公室走了出来,说道:不用考虑以后,还是考虑考虑接下来怎么过吧。

怎么了艾琳站了起身,好奇的问到。

龙子涵冷声说道:刚刚巡警打来电话,松北鱼塘发现了一具女童尸体,现在集合,赶往现场。

众人齐声应道:是

案发现场,一具全身湿透的女童尸体躺在鱼塘边的岸上。

王晓光有些惊讶的说道:这孩子身上好多伤。

楚伊人说道:死亡时间大约在昨晚十点,死于窒息。面部有指痕状淤痕,应该是被成年人捂死的。牙齿缺失,双臂上有不同程度不同时间的烫伤,看形状,应该是烟头造成的。双腿内侧也有新旧不一的淤伤,膝盖有挫伤和擦伤,看样子,不过,伤口已经愈合结痂

王晓光说道:这腿上的淤伤应该是掐的。

你怎么知道

王晓光回忆着说道:因为我小时候顽皮,我妈降服不了我,就用掐大腿根这招。所以,有段时间,我的腿上都是这样的伤。

楚伊人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尸长100厘米,皮肤苍黄面部呈倒三角形,身体消瘦,头部毛发干枯发黄。再看这一身伤,她生前应该是长期被虐待,营养不良造成的。

王晓光打抱不平的说道:这些人,生了孩子不好好养就算了,还虐待孩子打孩子。真是太过分了

楚伊人将工具递给了王晓光,说道:知道你嫉恶如仇,不过,现在还是干活吧。

王晓光点头说道:是

这会儿,刘元恒走了过来,说道:龙少,这孩子叫妞妞。她母亲死了,父亲付裕生是个酒鬼,喝多酒了就打人,直接受害者就是这孩子。

龙子涵问道:付裕生人呢

刘元恒说道:据说昨晚去喝酒了,一夜未归,现在还联系不到人。

龙子涵又问:附近邻居怎么说

昨晚晚饭之前,有人看到妞妞自己在院子里玩。再后来,就没有人看到过她。附近居民一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大家都猜测,是酒鬼自己喝多失手杀了自己女儿。

龙子涵问道:妞妞生前大多都跟什么人来往

她很少跟同龄孩子一起玩,也很少出门,几乎没有朋友。不过,有一个叫关兴杰的男孩经常来找她,在她肚子饿的时候,给她点吃的。

龙子涵问道:那孩子呢

刘元恒说道:他家里听说这孩子出了事,便把他关在家里,不让出来了。

去把人叫来吧,或许能从那孩子口中问出什么呢。

刘元恒点头应道:好,我让人去叫。

龙子涵看了看那个死去的女孩,说道:这里只是抛尸地点,并非是案发现场。先去收拾收拾这里,再去死者家看看吧

死者家,脏乱不堪,随处可见的垃圾酒瓶,让人新生厌烦。

众人各司其职,分别对屋内进行了地毯式的检查。

王晓光说道:发现血迹。

龙子涵走过来看,说道:看情况并不严重。

王晓光点了点头,说道:转移状血迹。

转移状血迹是指沾血物体的特殊形态以直接接触的方式,在载体上所留下的血迹。

龙子涵环视四周,皱眉说道:家中乱成这样,一时半会儿还真无法确定什么。

躲在不远处收集物证的楚伊人说道:这种情况,我们只能等检验结果了。

这时候,警员已经把那个关兴杰和他的父亲一同带了过来。

关兴杰大概只有十一二岁那么大,此刻的他,神色有些害怕。

关兴杰的父亲关利,不满的说道:我们就是不想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你们还非得把他叫过来。

龙子涵冷声说道:先生,你要做的只是协助并配合警方破杀人案。

关利说道:那你们有什么要知道的就赶紧问,我儿子胆小,他害怕。

龙子涵走到关兴杰面前,问道:孩子,你是妞妞的朋友吧

那男孩犹豫了一下,随后点了点头。

龙子涵又问:妞妞死了,你应该难过的吧

关兴杰又点了点头。

龙子涵问道:你昨天见过妞妞吗

关利说道:我们阿杰可没见过她。

龙子涵看向关利,说道:先生,你能不能让这孩子自己回答

关利抿了抿唇,不再说话。

只听关兴杰说道:我昨天没有见过妞妞。

龙子涵看向关利那得意的脸,有些气闷。

这一看就知道,是关利授意孩子说谎的。

龙子涵对关兴杰说道:撒谎是不对的,而你现在对警察撒谎是做伪证,更是违法的行为。如果你昨天见过妞妞,村子里肯定有人看到过。只要我向村子里的人打听一下,就知道了。

关兴杰不说话,仰头看向父亲。

只听他父亲说道:见过又怎么样我们不也是害怕被赖上吗

龙子涵看向关利,冷声说道:我们是不会冤枉好人的。

龙子涵问道:那现在可以实话实说了吗

关利说道:昨天晚上那个酒鬼不在家,妞妞那孩子饿的发慌,我儿子心疼她跟自己一样都是没娘的孩子,于是,就给她带了个馒头过去。大概天黑的时候,我儿子就回来了。邻居还看到了呢,他们可以作证。

听到关利说出这一堆话后,龙子涵说道:先生,你太过紧张了,而且,我问的是这孩子。

说完,龙子涵看向关兴杰,问道:你出门和回家的具体时间是几点,你知道么

关兴杰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知道,就是吃完饭去的,天刚刚黑回来的。

龙子涵问道:那你晚上十点左右,在哪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