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苏克塞斯的侦探长接到了来自伯尔斯通的急电,从总部坐了辆轻便的单马车就赶来了,马匹累得气喘吁吁。他通过早上5点40分的火车将报告送至苏格兰场,中午12点的时候,他就已经在伯尔斯通的火车站等候我们了。怀特·梅森侦探性情温和,面容平静,身着一件宽松花色呢外套,脸色红润发光,身材微胖,双腿微向里弯,但是刚劲有力,带扣子的高筒靴使他显得愈发精神。他整体看起来要么像个矮墩墩的农夫,要么是个年纪已到退休的猎场看守,说他像什么都行,但就是不像地方侦探长。
“麦克唐纳先生,这个案子可真不寻常。”探长一遍遍说道,“新闻界的那些人如果知道了这件事情,就会像苍蝇叮住鸡蛋一样赶过来。但愿我们能在他们这帮好管闲事的人过来七手八脚地把一切弄乱之前,把工作做完。在我的印象里面,还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福尔摩斯先生,肯定是有什么引起了你的兴趣,我应该没说错吧!啊,还有你,华生医生,你肯定要提供一些意见,直到我们最后结束。你们将在韦斯特维尔阿姆兹旅馆入住,也没别的地方了。据说房子还不错,挺干净的,仆人会帮你们运送行李,诸位先生,请跟我来!”
怀特·梅森侦探活泼又和蔼,仅仅走了10分钟,我们就到达了住的地方,我们在小旅店的休息室一落座,就开始讨论这件案子的情况了,关于情况可见之前的叙述。麦克唐纳时不时地记录些什么,而福尔摩斯则是满脸吃惊和敬佩的表情仔细倾听着,那神态好像一个植物专家仔细鉴赏珍稀的花朵似的。
“真不可思议!”在听完案情介绍后,福尔摩斯惊叹道,“真是太奇怪了!我从来没有遇见过比这更奇怪的案件!”
“我早就猜到你会这么说了,福尔摩斯先生!”怀特·梅森先生高兴地说道,“我们算是赶上进度了。到今天早晨3点到4点之间,我从威尔逊警官那里了解到的全部情况已经跟你说了。我可是拼命赶过来的!唉,其实也不需要这么赶的,因为到了这里,我并没有可以立刻着手去做的事。威尔逊警官什么都掌握了,我进行了查对和研究,增添了一点自己的看法。”
“您自己的看法是什么呢?”福尔摩斯显得十分急切。
“是这样,首先,我仔细检查了一遍铁锤。伍德医生也帮了我的忙,在这上面没有找到施暴的痕迹,一开始,我还想或许道格拉斯先生自卫的时候曾经用过这把锤子,这样他就有可能在锤子上留下印痕然后丢弃到地毯上,但是锤子干干净净的,什么痕迹都没有。”
“当然,这也说明不了什么。”麦克唐纳警官说道,“有相当多的铁锤凶杀案也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确实如此,所以这不代表这把铁锤没有被使用过。但是如果真有什么痕迹,那可就有用了。而事实上一无所获,接着我又检查了火枪,这是个大号铅弹的火枪,正如威尔逊警官所说,扳机被绑在一起,只要扣动后面一个,两个火枪筒就会一齐射出子弹。这个处理无论是谁做的,他都必定是下定了决心和狠手。这枪被截断了,不会超过2英尺长,如果要把它藏在大衣里是很容易的事情。虽然火枪上没有刻出制造人的姓名,但是在两支枪管中间的凹槽里还刻着“PEN”三个字母,其他的字母应该就是被直接锯掉了。威尔逊警官说。
“这个大写字母P是花体,另外两个大写字母较小是吗?”福尔摩斯问道。
“正是如此!”
“这就对了,制造这个武器的是宾夕法尼亚州专门制造小型武器的一个公司,在美国很有名气。”
怀特·梅森盯着福尔摩斯的样子就好像一个乡下赤脚医生看着城里大医院的专家一样,轻轻一句话就可以拨开他所有疑难问题的云雾。
“福尔摩斯先生,你说得太对了,真是让人不敢相信!你难道能把全世界所有军火制造厂的名字都记住吗?”
福尔摩斯摆了摆手,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
探长继续说道:“这显然是一把美洲火枪。”“书上似乎有记载,美洲某些地区使用截短后的火枪作为武器,先不管枪上面的名字,有迹象表明入屋行凶的是似乎是一个美国人。”
麦克唐纳警官摇着头说:“兄弟,别想太多了,现在还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有外人到过这个庄园呢!”
“那这敞开的窗户,窗台上的血鞋印,还有怪异的名片及墙角的靴印,以及那支火枪,又说明什么呢?”
“这一切都可以伪造。道格拉斯先生是美国人,或许可以说曾经长期在美国待过,巴克先生也是,没必要从家外面弄个陌生的美国人来为这些美国式痕迹做解释。”
“可是管家艾姆斯……”“怎么了?他可靠吗?”
“相当可靠,他曾经在查尔斯·钱多斯爵士那里待过10年,后来,在道格拉斯5年前买下这个庄园时他就过来了,他说以前从来没有在庄园里面见过这样一杆枪。”
“可是这火枪被改得这么容易隐藏,就是为了这个才截断枪管,随便什么箱子都能装进去,他怎么能够保证庄园里面没有这种枪呢?”
“但他确实保证说没有见到过啊!”
天性固执的苏格兰场人麦克唐纳警官摇了摇头。
“反正我不相信有外人来过,我建议你再想想。”一旦辩论失败,麦克唐纳的阿伯丁口音就更浓重起来,之后说:“按你所说,假设这支枪是外来货,所有的事情都是外面人干的,那么请再想一下,这样的假设影响会是什么样!天啊,老兄,让人怎么相信!这完全有悖于一般常识啊!福尔摩斯先生,我对这个有疑问,请你帮我们做一个判断吧!”
“那么,麦克先生,不妨说说你的理由。”福尔摩斯公平地说。
“假如有凶手存在,那么他绝对不是一个小偷。通过结婚戒指和那张卡片说明,这是一桩出于个人恩怨的预谋性凶杀。那么现在,有一个人溜进了屋子,企图谋杀,如果他还有点儿脑子,他肯定知道要逃跑相当困难。绕着房子一圈的都是水,那么现在应该怎么办呢?什么样的武器才好用呢?肯定必须是一种声响极小的武器,这样他才能在干完这桩事后立刻跃过窗户,淌过护城河从容地离开,这样才好理解嘛!而如果那么大声开枪,整个庄园的人很快就能跑过来,在他过河之前就能发现抓住他,难道不是这样吗?福尔摩斯先生?”
“很好,你的理由非常充足。”我的朋友福尔摩斯沉吟着答道,“要证明这些确实需要大量的理由。那么,怀特·梅森先生,请问当时你有没有马上到护城河的对岸,去检查是否有人淌水上岸的痕迹呢?”
“福尔摩斯先生,那边什么也没有。因为对面岸边全是石头,找痕迹相当困难。”
“一点儿足迹和手印都没有?”“完全没有!”
“哈哈,这样的话,梅森先生,你应该会同意我们立刻去庄园了吧?可能还有什么细小的线索能启发我们呢!”
“福尔摩斯先生,本来这也是我的建议,但是我想在去之前,最好我们把详情都了解好,不然,如果有什么对您不太礼貌……”怀特·梅森犹犹豫豫地看着他说。
“福尔摩斯先生曾跟我一起共事。”麦克唐纳警官说,“他为人正派光明,没什么好隐藏的。”
福尔摩斯笑道:“我个人对这个工作的理解是,参与案件的目的是为了伸张正义,帮警察的忙。如果说我与官方不合作,那肯定是他们的问题。我从来不会想着争功什么的。还有,梅森先生,全程我有权用自己的方式思考办案,在恰当的时机——我认为在恰当的时机交出我的答案,从头到尾,而不是案件的某时段。”
“我相信您,能请您来参与侦破是我们的荣幸,我们一定不会有丝毫保留!”怀特·梅森热情地说,“还有,华生医生,也一定请您跟我们前去,我们也想在您的著作里面露露脸呢!”
沿着古香古色的乡村大街往前走,两旁都栽种了被截取了树梢的榆树。在稍远的地方是一对古代的石柱,由于长时间风吹日晒,已经因掉色而略显斑驳,覆盖了苔藓。在石柱顶部的物体已经没有了原来的形状,过去,它们曾经是伯尔斯通的后脚立起的两尊石狮。沿着曲折迂回的车道行走片刻,周边全是草地与栎树,这是只有在英国农村才能看到的场景。紧接着一个急转弯,展现在眼前的是长而低的一片詹姆士一世古别墅,砖块已成暗褐色,旁边是一座老式花园,两边是修剪整齐的紫杉树。走到庄园前面我们就看到优美壮阔的护城河及一座木制吊桥,河水反射着冬日阳光,犹如水银镜一样闪烁发光。
庄园从建成到现在已经在流逝的时间中渡过了300年,体现了许多辈人的沧海桑田,悲欢离合。很奇妙的一点是,因为历史长远,在这些古老的墙壁上好像就能看出罪恶的先兆。怪异高耸的屋顶、古怪外凸的山墙,一切都像在掩饰着阴沉可怖的罪行。那些暗沉的窗户,面前黯然的景色,流水的冲刷,都让我感到,没有比这更适合发生一桩悲剧的地方了。
“就是这扇窗户。”梅森说,“就在吊桥的右边,和昨晚发现时一样,正开着。”
“这可不够宽到一个人轻松地钻进去呢!”
“或许这是个瘦子。你的推论对我们没用,福尔摩斯先生。我们完全可以挤过去。”
福尔摩斯走向护城河,看向对面,又检查了凸起的石岸,以及后面草地边缘。
“不用看了,福尔摩斯侦探。”梅森说,“什么都没有,人上岸的痕迹都找不到。他何必留下痕迹呢,是吧?”
“是啊,他并不需要。嗯……护城河的水都是这么浑浊的吗?”
“一般都是这样,河水往下流时会带入泥沙。”
“这河有多深?”
“最中间的地方大概有3英尺深,靠边就是两英尺。”
“那么显然是不会有人在这里面淹死了。”“哪怕是小孩都不会淹死的。”
我们穿过吊桥,一个看起来怪里怪气瘦得吓人的仆人来迎接我们,他就是艾姆斯管家。这个老人受到了极度的惊吓,到现在面色都是惨白的,浑身还在微微颤抖着。我们看到了乡村警官威尔逊,他身材高大,看起来慎重而忧虑,他还待在犯罪现场,伍德医生则已经走了。
“警官,有什么新发现吗?”梅森探长问道。“什么也没有。”
“好吧,那你先回去吧,辛苦了。如果有需要,我们会派人去请你的。管家最好不要进来,让他通知一下塞西尔·巴克先生、女管家和道格拉斯太太,我们还有话要问。各位先生,现在请让我告诉你们我的看法,然后你们可以参考来得出你们的结论。”
这位乡下的探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踏实掌握住事实的细节,头脑冷静清晰,常识也相当丰富。凭着这些,他肯定能够在自己的本行中取得一定的成绩,而福尔摩斯则很认真地倾听他的言论,完全不像这位官方的解说人,时不时流露出缺乏耐心的样子。
“首先,第一个问题,我们必须知道,这个案子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对不对?如果说自杀,那我们就必须相信,死者一开始要把婚戒取下,穿着睡衣走到现场,走到窗帘后的墙角那儿,踩上鞋印,给人造成好像有人曾经在这儿等他的假象。接着他还必须打开窗户,把血迹也弄上去……”
“这绝对不可能,我们不会这么想。”麦克唐纳警官说。
“所以显然,这肯定不会是自杀,一定是他杀。下一步需要知道的是,凶手是外人还是内部的?”
“这个就要听听你的高见了。”
“无论是外人还是庄园里的人,要下结论都很困难,但是必定有一个是事实。首先,我们先假设是内部的一人或者是数人预谋,在夜深人静但是人们还没有睡觉的时候,他们控制住了道格拉斯,接着用火枪这种既古怪声音又巨响的武器来行凶,搞得整个庄园人尽皆知。而这个武器还是在庄园里面从来没有看过的。这个情况看起来并不怎么可信,对吗?”
“没错,应该不会是这样。”
“既然这么说,那内部的人都声称,在枪响的一分钟内,所有人都到了现场,虽然巴克先生说自己是目击现场第一人,但是显然管家和其他仆人也都纷纷赶到。难道可以说,在这短短的时间里面,凶手居然能完成留脚印、开窗户、留血迹、取婚戒这么多复杂的事情吗?这完全不可能!”
“你分析得很清晰,我非常同意你的观点。”福尔摩斯说。
“这样的话,让我们再回过来说,这是外人作案。可即使这样,还是有很多难题摆在我们面前。勉强说起来也不是不可能,这个家伙在4点半之后,6点钟之前溜进庄园,此时吊桥还没有吊起。因为有客人来过,所以房门大开,这个人很顺利地就进了现场。或许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偷,也或许他与道格拉斯先生有着什么深仇大恨。而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来,道格拉斯先生以前长居美洲,猎枪又是美式武器,出于个人恩怨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因为第一个看到的就是这个房间,所以他溜了进来,一直藏身在窗帘后面,直到11点过后。这个时候,道格拉斯先生进来了,如果他们有对话,那也一定非常短,因为据道格拉斯太太所说,她可怜的丈夫还没离开她几分钟,枪声就传来了。”
“同时还有蜡烛可以证明。”福尔摩斯补充道。
“正是,这是支新蜡烛,烧熔的部分仅仅半英寸不到。道格拉斯先生肯定是先放好了蜡烛才被袭击的。如果他拿在手里,蜡烛一定会坠地。说明他应该不是一进屋就遭到了袭击,巴克先生来的时候,才点了灯,熄灭蜡烛。”
“这个没什么问题。”
“这样,现在我们就按照这个设想来假想一下当时的场景。死者走进屋,放下蜡烛,这时一个人从窗帘后冒出来,拿着火枪索要这只结婚戒指。谁知道为什么要这个,总之死者将婚戒给了他,随后道格拉斯先生很可能就在一场残忍的搏斗中,被火枪以这样可怕的方式给打死了。在此期间,死者可能拿过我们后来发现的铁锤反抗。行凶完毕后,凶手扔掉了火枪,也许还有这张怪怪的卡片,写着VV341,这个先不管,总之他接着就跳窗逃跑。就在巴克先生到达现场的时候,他正在河里面淌着呢,这么说如何,福尔摩斯先生?”
“说得很有意思,但还有些事情不可信。”
“你胡说什么啊兄弟,完全不讲道理。”麦克唐纳大喊起来,“道格拉斯不知道被谁杀害了,这个人用了奇怪的方法,切断了逃跑的后路,这是什么意思?无声无息是逃跑的一个大条件,用火枪作案违反常识,这又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你既然说梅森先生的推理有纰漏,那你倒是说说啊!”
在漫长的讨论时间里,福尔摩斯都是仔细倾听,不错过任何一句话,眼神敏锐地东张西望,皱紧双眉,一言不发。
“麦克探长,事实还不够,我还需要证据才能推论。”福尔摩斯跪在了尸体边上。“哦,天啊,这种死法确实吓人。能叫一下管家吗?……艾姆斯,据说你以前经常看到你的主人手臂上有个标记,是个奇怪的圆圈套三角的图案是吗?”
“是的先生,我时常看到。”
“你有没有听人提起过这个烙印的意思呢?”“从来没有,先生。”
“这个一定是火烧红了烙铁标记上去的,痛苦一定非同小可。艾姆斯,在道格拉斯先生的下巴后面,贴了一小块儿膏药,在他生前你曾注意过吗?”
“先生,我注意过,他应该是昨天早晨剃须的时候刮破的。”
“哦,你以前也见过他这样吗?”
“相当长时间没有了,先生。”
福尔摩斯说:“这值得好好研究。当然了,可能也只是个巧合,或者说明他比较紧张,预知了危险的存在。艾姆斯,昨天你察觉出主人有什么反常吗?”
“我感觉到他好像确实有点儿紧张,坐立不安,情绪很难稳定。”
“这么看来这次凶案可不是突然袭击,我们已经推进了一点,不是吗,麦克先生?你还有什么疑问吗?”
“没有了,福尔摩斯先生,到底你的经验老道很多。”
“接下来,我们来研究一下这张有着‘VV341’字迹的卡片,嗯,是张粗纸做的硬卡片。庄园里有这样的纸张吗?”
“我想应该没有,先生。”
福尔摩斯来到了写字台,分别从每一瓶墨水里蘸了点墨水,洒到吸墨纸上面。
“这卡片可不是在这儿写的。”福尔摩斯说,“你们看,这些都是黑墨水,而卡片上的字却带了点紫色,这儿都是细笔尖写的,卡片上却是粗笔尖写的。显然这是在别的地方写的。艾姆斯,你知道这些字有什么含义吗?”
“我什么都猜不出来,先生。”
“那么麦克,你觉得呢?”
“看起来像什么秘密组织的名号,也许和死者手上的标记有关系。”
“我也同意这么想。”梅森侦探说。
“那么,先假设这个推论合理。从这个基础上推测一下,看看我们的问题有没有解决。首先有这么一个团体,派了一个组织成员,想办法潜进庄园,等着屋主,接着用庞大的火枪轰掉了他整个脑袋,接着淌河逃遁。之所以要丢这么一张卡片,目的肯定是等着登上报纸,告知组织的其他成员,说明大仇已报。这些事情都说得通,但问题还是,有那么多武器可供选择,为什么要用这种火枪呢?”
“没错。”
“而被取走的婚戒又说明什么?”“就是呀!”
“此刻已经是下午2点,凶手为什么还没有被查获?根据我的理解,天一亮肯定有相当数量的警察在这40英里的范围内寻找一个浑身上下湿漉漉的外地人。”
“您说得完全正确,福尔摩斯先生。”
“那么,也就是说,除非他藏在附近的一个什么地方,或者提前准备了一套换用的干衣服,不然警察是不会逮不到他的。可现在看来,确实是逮不到了。”福尔摩斯又走向窗户,取出放大镜仔细查看窗台的血迹,说:“一看就知道是个鞋印,相当宽,也许主人走路是个外八字。奇怪啊,随便是谁到这边的墙角来看那个泥脚印,都会说鞋底的样式挺好看。虽然也不是很清晰。对了,这边的桌子下面有什么?”
“是主人锻炼用的哑铃。”艾姆斯答。
“嗯,那应该是一对,可是这里只有一个,失踪的另外一个在哪里?”
“那我就不知道了,福尔摩斯先生,说不定本来就只有一个,我差不多都快几个月没见到这个东西了。”
“单个哑铃……”福尔摩斯神情严肃地正要说什么,外面却响起一阵激烈的敲门声。这时候,一个高大黝黑,看起来精干强壮,脸皮刮净的人探头探脑进来看向我们。我立即就猜出来这肯定就是大家口中的塞西尔·巴克,他神情傲慢,面带疑问地扫视了每个人一眼。
“真抱歉打断你们的讨论。”巴克说,“但是各位,有新的情况出现了。”
“哦?凶手已经出现了吗?”
“还没这么快,但是大家已经找到了他的自行车,他扔下了这个东西。请先生们过来看看,就放在大厅门外不远的地方。”
我们走出去,有三四个仆人和没事做的人站在门厅外100米处的车马道上议论着那辆自行车。这车本来是藏在常青树丛里面的,后来被发现拖了出来。车子是拉奇·惠特沃思牌,已经用得很旧了,车身溅有密集的泥浆,看起来像骑过十分远的路。在车座的后面,我们发现了一个工具袋,装着扳手与油壶,但无法证明车主是谁。
“要是这样的交通工具都能够登记,做一个编号,警方查起来就容易了。”警官说,“不过我们能把这东西搞到手,也应该谢天谢地了。哪怕我们还没有清楚凶手究竟去了哪里,但至少我们可以查到他从哪里来。但这人为什么要丢下自行车呢?这不挺奇怪的吗?不骑车子难道步行吗?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的案子还没有明朗呢!”
“你是说没进展吗?”福尔摩斯思考着说,“那可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