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摘录日记的办法,我写成了前一章,已经讲述到10月18日了。那时,正是我调查这一连串的怪事大有进展,即将触及可怕的结局的时候。随后几天所发生的事件,已经难忘地铭刻在我的记忆深处,不用参考我当时做的记录,我就能叙述出来。我就从明确了两个非常重要的事实的第二天说起。
我所指的两个非常重要的事实之一,就是库姆·特雷西的劳拉·里昂,曾经给查尔兹爵士写过信,并约定在他暴卒的那个地点、那段时间会面;另一个事实,就是潜藏在沼泽地里的那个人,很可能会在山边的古代住所里找到。掌握了这两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我感到,若我还无法使疑案露出头绪,那我不是低能,就是缺乏勇敢精神了。
昨天黄昏,我没有机会把自己所了解到的,有关里昂太太的事告诉亨利爵士,因为莫蒂默医生跟他玩牌玩到很晚。今天早餐时,我才把新发现告诉了准男爵,并问他是否愿意陪我到库姆·特雷西去。最初他很想去,但经过仔细斟酌以后,我和他都感到,由我单独去,结果或许会更好一点。因为访问的形式越郑重,所能得知的事实就会越有限。于是,我就把准男爵留在家里坐镇了,心中稍感不安地乘马车出发去进行新的侦查行动了。
到了库姆·特雷西,我叫博金思把马匹安置好,而后就去拜访劳拉·里昂女士了。我找到她的住所并不困难,屋子位置适中,陈设也不错。一个女仆把我领了进去,当我走进客厅时,一个坐在一架镭明屯牌打字机前的女子站起身来,满脸笑容的表示欢迎,但当她看出我是陌生人时,她的面容又恢复了严肃,重新坐下来,而且询问我来访的目的。
里昂太太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漂亮,她的头发、眼睛都是深棕色的,尽管有一些雀斑在双颊上,但有着对棕色皮肤的人而言恰如其分的红润,就像在淡黄的玫瑰花心中隐现着悦目的粉红色一般。我再重复一次,我产生的第一印象就是她有值得赞叹的漂亮,但随后我就发现了缺陷,她面孔上多少有些说不出来的不对劲的地方,表情有些粗俗,或许眼神也有些生硬,而且嘴唇有些松弛,所有这些,都破坏了她的美貌。当然,这些都是后来的发现。当时,我只清楚我是站在一个很漂亮的女士跟前,听着她询问我来访的目的。直到那时,我才真正认识到,我的任务是如此的棘手。
“我有幸认识你的父亲富兰克兰先生。”我主动说道。
如此的自我表白,显得很愚笨,我由她的反应上感觉出来。
“我父亲和我之间,早就没什么关系了。”她说道,“我什么也不欠他的,他的朋友也算不上是我的朋友。若没有已故的查尔兹爵士,与其他好心肠的人资助,我或许早就饿死了,我父亲没把我放在心上。”
“我正是因为有关已故的查尔兹爵士的案件才到这儿来拜访你的。”
她的脸色变得苍白,雀斑变得更明显了。
她问道:“关于查尔兹爵士的事,我能告诉您一些什么呢?”她的手指有些神经质,玩弄着她那打字机上的字母符号键。
“你熟悉查尔兹爵士,是吗?”
“我已说过,我十分感激查尔兹爵士对于我的深情厚意。若说我还能自立生活,那主要是因为他对我可怜处境的关照了。”
“你和查尔兹爵士通过信吗?”
她迅速地抬起头,愤怒的光芒闪现在棕色的眼睛里。
“您问这个问题,用意何在?”她质问道。
“我的目的是避免桃色新闻的传播。我在这儿问你,总比把事情宣扬出去搞得难以收拾要好吧!”
她默默无言,面孔仍旧苍白。最后,她带着挑战的神色,抬起头来。
“好吧,我回答。”她说道:“再说一次,您的问题是什么?”
“你与查尔兹爵士通过信吗?”
“的确,我给他写过一两次信,感谢他的关怀与慷慨解囊。”
“你还记得发信的日期吗?”“不记得。”
“你与查尔兹爵士会过面吗?”
“会过面。在他到库姆·特雷西来的时候,我和他会过一两次面,他是个不爱抛头露面的人,他喜欢不为人知地做好事。”
“不过,若你很少和他会面,又很少给他写信,你的事他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以至于如你所说的那样慷慨帮助你呢?”
她无丝毫犹豫,回答了这个我以为是难答复的问题。
“有几位绅士了解我的可悲经历,他们一起帮助过我。一位就是斯特普尔顿先生,他是查尔兹爵士的近邻,又是好友,他心肠好极了,通过他,查尔兹爵士才清楚我的事。”
我知道,查尔兹爵士曾有几次邀请斯特普尔顿负责为他分发救济金,所以,她的话听起来似乎是真实的。
“你曾写信给查尔兹爵士,请他与你会面吗?”我问道。
她又气得脸通红。
“先生,您这问题,真是岂有此理!”
“对不起,里昂太太,但我不得不重复这个问题。”
“那么,我就回答,肯定没有。”
“就在查尔兹爵士暴死的那天,也没有吗?”她脸上的红色立刻褪了下去,出现了一副死灰一般的面孔,她的嘴唇已说不出“没有”来了。
“肯定是你的记忆力愚弄了你。”我说道,“我甚至可以背出你那封信的最后一段来,内容是这样的:‘您是君子,请您立刻把此信烧掉,并在晚上10点之时到栅门那儿去。’”
此时,我几乎以为她要晕过去了,但她居然尽了最大的努力,让自己恢复了镇定。
“难道,世界上就没有一个真正的君子吗?”她呼吸急促地说。
“这你就冤枉查尔兹爵士了,他确实已经把你的信烧了,但有时尽管是一封烧了的信,还是可以认得出来一些内容的,现在,你承认曾写过这封信了吧!”
“是的,我写过这封信。”她叫道,同时把满腹的心事都说了出来,“是我写的。我为什么要否认这件事?我没有理由因此而觉得可耻,我希望,查尔兹爵士能帮助我,我相信,若我能亲自跟他见面,就能得到他的大力帮助,所以,我才请求他与我见面。”
“但你为什么约在这样一个时间?”
“因为,那时我刚知道,他第二天就要到伦敦去,并且一去或许就是好几个月。因为其他原因,我又不能早一点儿到他的庄园去。”
“但你为什么要在花园里会面,而不到屋子里去拜访他呢?”
“您想一想,一个女人能在那个时间单独到一个单身男人的家里去吗?”
“哦,你到那儿去,发生了什么事?”“我并没有去那儿。”
“你没有去?”
“我没有去,我拿所有我以为是最神圣的东西对您发誓。我没有去,有一件事使我不能去了。”
“是一件什么事?”
“那是一件私事,我不能告诉您。”
“那么,你承认自己曾与查尔兹爵士约定,在那正是他死去的时间、地点相会,但你又否认你曾前往。”
“这是事实。”
我一再地追问她,但往下再也问不出什么来了。
“里昂太太。”最后,我结束了这次毫无结果的拜访,站起身来,说道:“因为你不肯彻底地说出你所清楚的事情,使你将负起严重的责任,而且已把你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若我不得不请警察来协助,你就会知道,你有着多大的嫌疑了。若你是清白的,那为什么你起初要否认,在那一天你曾写信给查尔兹爵士呢?”
“因为,我恐怕您从那问题上得出什么不正确的推论来,那样,我就可能被牵连到一件桃色新闻中去了。”
“那么,你为什么如此急切地要求查尔兹爵士把你的信烧掉呢?”
“若您已读过那封信,您就应该清楚啊!”
“我并没有说,我读过信的全部内容。”
“但您引用了其中的一部分,所以我以为您已经读过了。”
“我只引用了你的附笔,我说过,那封信已被查尔兹爵士烧掉了,所以,不是整封信都能辨认出来。我还是要问你,为什么你如此急切的要求查尔兹爵士把这封信烧掉呢?”
“因为,这是一件纯粹属于私人之间的事。”“更重要的原因,恐怕是你想避开警方的调查取证吧!”
“那么,我就告诉您,若您曾听过关于我的悲惨的过去,您就会清楚,我曾草率地结过婚,当然,事后又因此而后悔。”
“我听说过了。”
“我过着不断遭受我丈夫打骂的悲惨生活,这令我厌恶无比。但法律偏袒男人的行为,每一天,我都面临着被迫跟他上床的可能。在我给查尔兹爵士写这封信时,我听说,若我能支付一笔巨款给我丈夫,我就可以重获自由。这就是我所向往的——心地平静、幸福快乐、拥有自尊——这就是我所向往的。我了解,查尔兹爵士是慷慨大方的绅士,并且我猜想,若他听我亲口说明这件事,他就肯定会帮助我的。”
“那么,你为什么又没有去赴约呢?”
“因为,就在那时,我又得到其他人的慷慨帮助了。”
“那么,为什么你再没有写信给查尔兹爵士,对这件事进行解释呢?”
“若第二天早上我没在报上看到查尔兹爵士暴死的消息,我一定会写信给他的。”
里昂太太的叙述前后呼应,我提出了许多问题,也找不出她的漏洞来。我只能再调查一下,是不是在悲剧发生之时或接近悲剧发生的时候,她的确通过法律程序对她丈夫里昂提出了离婚诉讼。
看起来,若她真的去过巴思柯威尔庄园,那么,恐怕她不敢说她没去过。这是因为,她要乘马车才能到庄园去,如此一来,要到第二天清早,她才能回到库姆·特雷西,这样的一次远行是很难保守秘密的。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她说的是真实情况,或者说至少有一部分是真实情况。我灰心失望地回来了,这是再一次碰壁,这堵墙似乎是修在每一条我想通过它而到达目的地的道路上一般。但我越想象她的脸色、她的神情,我就越感到,她还有某些事情是瞒着我的。她的脸为什么会变得苍白呢?为什么她每次都竭力否认一些东西,只是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坦白呢?面对悲剧的发生,为什么她如此保持沉默呢?当然,对所有这些问题的解释,并非她说给我听的那么简单。现在,沿着这方向我已难以再前进一步了,我只好转到沼泽地里的古代人类的住所去搜寻另外的线索了。
但这个方向也是希望渺茫,在我回去的路上,这一点,我深刻感受到了。我看见一座又一座山连绵不断,山坡上边都有古代人类生活的遗迹。巴里莫尔说那人住在这些废弃不用的古代住所一个地方,但困难的是,这种古代住所成百上千地分布在整个沼泽地里的山坡上。幸亏我曾发现那人站在黑岩岗的绝顶上,我不妨以这为线索,把我发现过那人的那个地方做为搜查工作的中心地区。不错,我应该从那儿开始查看沼泽地里的每一个古代住所,直到发现我要找的那个古代住所为止。若那人待在古代住所里,我就要让他亲口说自己是谁,为什么要长时间地尾随我们,必要时,我甚至会用我的手枪逼着他说实话。在伦敦摄政街的人海里,他能从我们的眼前溜掉,但在这样的沼泽地里,恐怕他就会觉得不知该怎么做了。不过,若我找到了那个古代住所,那人却不在里边,无论需要等多久的时间,我也会在那里等着他,一直等到他回来为止。在伦敦,福尔摩斯让他溜掉了,在我的师父失败后,若我可以把他查出来,对我而言,的确是一个巨大的胜利。
在调查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们的运气一直不好,不过,如今居然否极泰来。送给我好运的不是其他人,恰好是富兰克兰。这老头长着花白的胡须,健康红润的脸色,他正站在自家花园的门口,园门正对着我要走的大路。
“华生医生,您好!”富兰克兰高兴地叫道,“您真该让您的马歇一歇,请进来喝一杯酒,祝贺我吧!”
在听到富兰克兰怎样对待他的女儿之后,我对这老头实在说不上来有什么好感,但我正急于想让博金思把马车驾回家去,这的确是个好机会。我下了马车,给准男爵写了个便条,说明我将在晚餐时间漫步回去。接着,我就跟着富兰克兰走进了他的饭厅。
“对我而言,今天我可真了不起,华生医生,今天是我这一生当中最值得庆贺的日子。”他一边格格地笑着,一边叫道:“我已了结两个重要案件了,我一定要给这里的人一个教训,让他们明白,法律到底是什么。这里居然还有一个不怕法庭诉讼的人呢!我已证实了,有一条公路完全穿过了老密多屯的花园的中心,离他的前门还不到100米。这一点,您感觉怎么样?我真得教训一下这帮所谓的大人物了,我要让他们清楚,老百姓的权利不能随便践踏,这些混蛋!我还把伏恩沃希家人常去野餐的一片树林给封上了。这些无法无天的所谓的大人物,他们好像认为产权根本不存在,他们到处乱钻,到处乱丢空瓶子、废纸等垃圾。华生医生,这两个重要案件我都胜诉了。从约翰·莫岚爵士由于在自己的畜养场里乱放枪而被我告发之后,我还没有过像今天这般得意呢!”
“您到底是如何指控他的呢?”
“瞧一瞧记录吧,华生医生,真值得你看一看的——富兰克兰对莫岚,高等法院,这次诉讼花费了我200英镑,我胜诉了。”
“您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什么好处也没有,华生医生,我什么好处也没得到。我觉得无比自豪的是,在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根本没考虑到个人一丝一毫的利益。我的行为,完全是由对社会的强烈责任感所驱使的。我坚信,比如说,伏恩沃希家的人今夜就可能把我扎成草人烧掉,上次他们这样做的时候,我就报告了警察局,告诉警察应当制止这种可悲的行为。不过,县里的警察局真是丢人现眼,华生医生,他们并没有给我提供任何有效的保护。不久,富兰克兰对女王政府的诉讼案就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了。我告诉过警察,他们如此对待我,终有一天会后悔的,现在,我的话应验了。”
“应验了什么?”我问道。
富兰克兰露出了一副得意洋洋的神色。
“因为,我本来可以告诉警察一件警察局所急切想要知道的事情,不过,不管怎样,我是不会轻易帮那些笨蛋的。”
本来,我打算找一个离开的借口,不再听富兰克兰东拉西扯,不过,现在,我又希望多听一些消息了。我很清楚,富兰克兰的异乎寻常的怪脾气,一旦你表示出强烈的兴趣,就一定会引起他的怀疑,他会停止不往下说。
“肯定是一件关于偷猎的案子。”我带着毫不在乎的神气说。
“华生医生,是一件比偷猎重要得多的事情啊!现在,你知道在沼泽地里的那个逃犯怎么样了吗?”
我听了简直是大吃一惊。
“难道,您知道赛尔单在哪儿吗?”我说道。“尽管我并不清楚他所在的确切处所,但我很肯定地知道,我能帮助警察局逮住他。难道,您从没想到过,抓这个逃犯的办法,就是先找出他从哪儿获取食物,接着再按照这条线索去找到他吗?”
富兰克兰的话的确已更使人不安地接近了真实情况。“当然。”我说道:“但您如何清楚他的确是在沼泽地里呢?”
“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亲眼发现过那个给他送食物的家伙。”
顿时,我有些为巴里莫尔担心,被如此爱管闲事的老头揪住了小辫子,的确是一件很可怕的事。不过,富兰克兰下边那句话,又使我如释重负。
“华生医生,当您听到他吃的东西是一个少年给他送去时,您肯定会感到吃惊。我每天都从屋顶上用望远镜看到那个少年,在每天的同一时间,他都走过同一条路;除了到那逃犯那儿去以外,那个少年还会给谁送吃的呢?”
真是好运气!我控制着自己对这件事很感兴趣的所有举动。一个少年!巴里莫尔曾说,我们搞不清楚的那人,是由一个少年给他送食物的。富兰克兰所发现的,是那人的线索,而不是逃犯赛尔单的线索。若我能从这老头嘴里了解到他所清楚的事实,就可以省得我长久而疲劳的追踪行动了。不过,很显然,我还一定要对此表示怀疑,显示出毫不关心的样子。
“我想,很可能是一个沼泽地里牧民的儿子在给他爸爸送食物呢!”
我稍有不同的表达,就把富兰克兰刺激得火冒三丈,七窍生烟。他两眼死盯着我,灰白的胡子犹如愤怒的猫一般竖了起来。
“华生医生!”他指着外面广漠的沼泽地,说道,“您看见那边那个黑色的岩岗了吗?哦,您看见了远处那长满荆棘的低矮的小山吗?那是整个沼泽地里岩石最多的区域了。难道,那儿会有牧民驻脚的处所吗?华生医生!您的想法真是荒谬!”
我顺从着富兰克兰的看法回答说,我是由于不了解全部事实才这样认为的。
我口头服输使富兰克兰大为高兴,也就使他愿意再多说一些情况了。
“华生医生,您应该相信,在我提出一个肯定的看法时,是我有了很充分的依据,才敢这么说的。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现,那个少年拿着一卷东西,经常是每天一次,偶尔每天两次,我都能……等一下,华生医生。现在,是我眼花,还是在那山坡上有东西在移动?”
距离大约有几里远,但在灰色的与暗绿的大背景映衬之下,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小黑点儿。
“来吧,华生医生,来吧!”这老头一边叫我,一边向楼上跑去,他说,“您可以先亲自瞧一瞧,接下来再自己去判断吧!”
那个庞大的望远镜装在一只三角架上,整个仪器就放置在平坦的铅板屋顶之上。富兰克兰把眼睛凑了上去,发出兴奋的呼声。
“快点儿,华生医生,快点儿,要不,他就过了山了。”
确实,他就在那儿,一个少年肩上扛着一小卷东西,正在吃力地缓缓向山上攀登着。当这个少年走到最高点时,在暗蓝色的天空的映衬之下,刹那间我看清了他,衣衫褴褛。
他朝四周看着,鬼鬼祟祟地,似乎是怕有尾随者一般。随后,他就在山那边不见了。
“哈哈,您看我说得对不对?”富兰克兰笑着说。
“当然,那个少年似乎负有什么秘密使命。”我说道。
“什么样的秘密使命,这就连一个县里的普通警察都能猜得出来,但我一个字也不会告诉警察局,我请您也保守秘密,华生医生。一个字也不要抖露出去,您明白吗!”
“遵命。”
“警察局待我太不像话——简直太不像话了!等富兰克兰对女王政府的诉讼案的详情公布以后,我敢打包票,会引发全国公众的公愤。不管怎样,我也不会帮警察局的忙。他们要管辖的是我这个人,而不是代表我的、被这群刁民捆在柱子上烧掉的草人。华生医生,您不要走呀,您得陪我喝光这瓶酒,庆祝我们伟大的胜利。”
我谢绝了富兰克兰的恳求,并且成功地打消了他要陪我漫步回庄园的想法。在这老头的目送下,我一直沿着大道走。接下来,我猛然离开了大路,穿过沼泽地,向那个少年消失不见的那座山上走去。对我来说,如今事事都顺利,我敢起誓,我绝不会因为缺少勇敢精神与坚定毅力,而错过上帝赐予我眼前的良机。
当我到达那山顶时,夕阳即将落下去了,我脚下的山坡,向阳的一面成了金绿色,背面则几乎被灰暗的阴影笼罩住了。在遥远的天际线上,显露出一片苍茫的暮色,在暮色中,最突出的就是千奇百怪的贝里伏与威可森岩岗。一望无际的大地充满了沉静,一只灰雁,或许是一只麻鹬或沙鸥,翱翔在高远的天空中,在广阔无边的穹窿与下面荒凉的大地之间,这只鸟儿和我,似乎就是这儿仅有的生灵了。荒凉的光景,寂寞的感受,我的神秘而迫切的使命,令我禁不住打起了寒战。我并没发现那名少年。然而,在我下面的一个山沟里,有一些环绕成圈的古代人类的居所,其中有一个住所居然有屋顶,那里足可以让人避雨或防晒。我一发现它,心就禁不住激动地跳起,无须质疑,这肯定就是那个人藏匿之所了。我的脚步终于走到了他那藏身处的门槛了——他的尾巴终于被我逮住了。
当我逐步接近那住所的时候,我走得特别小心翼翼,就像是斯特普尔顿举着捕蝶网渐渐走近了蝴蝶或其他昆虫一般。我非常满意的是这里的确曾被用做居所,乱石之间有一条模糊的小径,直通向破旧得几乎要塌下来的当做门用的开口。那个陌生人很可能正藏在那儿,或者正在沼泽地里走动。我的神经被冒险的感受刺激得无比兴奋,我把烟头丢在一边,一只手摸着我那支左轮枪柄,迅速走到那门口,向里边瞧,里边空空荡荡的。
不过,有不少迹象能够表明,我并没找错地方,这儿肯定是那个人居住的处所。几个毛毯被一大片防雨布包着,放在新石器时代的人类曾睡过的那块大石板上;在一个简陋的石框里,还有一堆烧过的余烬,旁边放着厨房用具,还有半桶水。一堆空罐头盒,放得乱七八糟的,这说明那人在此已住了有些日子了。当我的眼神习惯了透过树叶射下来的点点阳光之后,我又在屋角里发现了一个金属小杯、半瓶酒。在小屋的中央,有一块平整的石头被当桌子用了,上边有个小布包——毫无疑问就是我从望远镜里看到的那个少年肩上的那小卷东西。里边有一大块面包、两听桃罐头、一听牛舌。当我检查完小布包重新放下时,心里不由得一跳,我发现下边还有一个纸条,上边写着字。
我拿起了纸条,上边有用铅笔潦草写成的“华生医生曾到库姆·特雷西去过。”
我拿着那张纸条,在那儿站了足足有1分钟,思考这短信的弦外之音是什么。是不是说,这个神秘的人物所跟踪的对象并非亨利爵士,而是我。当然,他并未亲自跟踪我,而是派了一个人——或许就是那个少年——尾随我,这就是那个少年所写的报告。
或许从我到了沼泽地之后,自己的每一步行动,全被那少年监视并报告给了他。我总感到,有一种看不见的神秘力量,犹如一张编织稠密的网,十分巧妙地网住了我们,让我们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在关键的时刻,才让我们明白自己已被缠在网中了。
既然有一份报告,就可能还有另一份,我在屋子里四处搜寻,但再没发现任何报告的纸条,也没发现什么东西,可证明住在这里的那个神秘人物的特征与意图,能够确定的只有一点,就是此人肯定有着斯巴达人式的习惯,不太在乎生活的舒适与否。
我瞧了瞧这开着口的屋顶,再回想一下那天的暴风骤雨,我就更深刻地体会到这神秘人物为达到目标意志是多么坚定,由于有了如此强大的意志,他才甘于住在这种极端不舒适的处所。
他是处心积虑对付我们的仇敌呢?还是想保护我们的天使呢?
我下定决心,不搞清楚所有的一切,我绝不离开这个地方。
外边的夕阳已经落得很低了,在西面放射出血红与金色的余晖,天光照射着散布在远处格林盆大泥潭中的水洼,折射出一片一片的红光。在那边,可以看见巴思柯威尔庄园的两个塔楼;远处有一大片朦胧的炊烟,表明那儿就是格林盆村;在这两个区域的中间,那小山背后就是斯特普尔顿的家。在黄昏金黄色的余光照射下,大自然显得如此美好、宁静、醉人。但在我欣赏这美景的时候,内心不但一丝一毫也感受不到大自然的美好,反而因为越来越迫近的会面所引起的莫名恐惧心理而颤抖。尽管我的神经在悸动,但决心很坚定,我在这住所里坐在黑暗的深处,耐心地等待着主人的归来。
终于,我听见他走回来了,远处传来皮鞋走在石头上所发出来的声音,一步接一步,越走越近了。我退到最黑的屋角,一只手在口袋里把左轮枪机扳好,我决定,在能看清楚此人之前,自己不露面。那声音停住了好长一段时间,说明他站住不动了。后来,脚步声又向前走来,一个黑影从住所的开口处投影进来。
“真是一个迷人的傍晚,我亲爱的华生!”一个我非常熟悉的声音说:“我真觉得,你到外边来,要比待在里边舒服很多呢!”